中国农民打工调查

第十五章 打工仔的维权之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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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我每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惟一动力就是早日拿到工钱,回家和妻儿团聚。”桂言朝说,10年前,他33岁,正当壮年,满怀豪情,如今,体弱多病,几次想寻死,一次在市场上买“敌敌畏”被邻居发现,告诉了他的远房姐姐,经过劝说,桂言朝才勉强活下来,这10年他的牺牲实在是太大了。2003年11月,他租住的房子突然着火,火灾过后,“幸免于难”的他只有他和一份水淋淋的合同书。所有的家当都烧光了,他在赔偿房东的损失后,已经一无所有。

    几年里,与桂言朝住在一起的邻居、房东、老乡和有关部门一直在帮他想办法讨要“血汗钱”,但是,由于建筑部门没有钱还债,桂言朝的钱始终没有拿到。2003年的年底,桂言朝在房东的帮助下,找到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过年之前,他同时将此事投诉到了沈阳市建筑市场清理整顿部门,目前仍在等待回音。

    10年了,桂言朝的生活布满了荆棘110年了,欠老乡的血汗钱他始终不敢回家。10年了,已经16岁的儿子应该是上中学的年龄了,他还记得父亲吗?10年了,漫漫讨债路上,桂言朝还要走多久?愁容满面的桂言朝在苦苦地企盼着这个答案。(孙超崔宏伟)这真可以成为“今古奇观”、“拍案惊奇”了。一项不大的抹灰工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完成,而讨要工资的“工程”,却花了10年的时问还是分文没有要到,最后连儿子多大的个子,是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而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们这个国家里,这个时代中,叫人有哭不出来的酸楚。桂言朝损失的,不仅仅是25位民工那8万余元的血汗钱,而且是他十年的青春,十年的苦难,十年的与妻子儿女生离死别的痛苦,这种损失比起那8万元钱要大得多,这些损失又有谁会来为他“埋单”呢?

    我们在这里所以引录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让那些钱不到位就施工的单位,那些不肯给农民工工资的老板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只要他们还有那么一点良心,他们就不忍心看到桂言朝会落魄到如此的地步。虽然在法律上对这样的问题还很难定性,但在这里我们要说,那些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其实是对农民工犯下了极大的罪行!

    被有毒食物伤害的民工。

    不但克扣工钱,还克扣伙食费,因此,民工们总是吃最低的伙食标准,最差的食物。而这些最差的伙食,大都是什么有毒的豆腐、死猪的内脏,没有烧烂的扁豆,以及劣制的食用油,还有发了霉的“陈化粮”等等,因此,民工们因为食物中毒而造成伤残的事件就层出不穷。

    第22个故事:喻文芳等人的中毒事件。

    2004年4月23日,22岁的湖北姑娘喻文芳走出了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经过两年零两个月的等待,她终于得到了一个说法——法院判决责任人赔偿60万元。这一天来得多么艰难。可是,看着手上将陪伴一生的双拐,再看一看她那像木头一样麻木的双腿,看着在旁边搀扶着她的母亲,这60万元能补偿她些什么呢?

    2002年春节期间,喻文芳等10名在深圳宝安区龙华镇弘光厂镜面五金加工部打工的工人,得了一种“怪病”。弘光厂老板何培全将三名病情最严重的工人送到宝安区人民医院治疗,并报告了宝安区卫生防疫部门。医院的临床诊断为“多发性周围神经炎,磷酸三甲苯酯中毒”。经过对工厂环境的排查,焦点集中在食物上。

    最终,送到北京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检验的食油样品中,检测出了磷酸三甲苯酯成分。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也证实了这一结果。

    4月17日,龙华镇政府将10名工人送进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医院。当时,工人们都没有想到,这一去就是一年半的时间。其间,工人们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欠下了60万元的医疗费用。

    2003年七八月问,工人们的不幸遭遇受到了《羊城晚报》和其他媒体的关注,事情发生了转机。

    龙华司法所所长裴晴律师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到广州与在广东省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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