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打工调查

第十五章 打工仔的维权之搏1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章
最新备用网站无广告
    一个农村的农民,进城来打工,他的要求并不复杂,他只要求自己的劳动付出之后能拿到应得的工资;他受到虐待与侮辱之后,有地方可以为他们伸张正义;工伤残疾之后,可以拿到应得的补贴与赔偿。然而,这些看似并不过分的要求却很难得到满足,尤其是那些非正规的厂家、黑中介、蛮横不讲理的老板和包工头等等,使他们很难得到真正人道的对待。而今天电视、传媒上报道的,法院中审理的大量事例、案件,实际上都集中在他们的维权之争,维权之搏上。

    当然,也还有我们的乡镇政府、县市的劳动部门和执法部门中的某些个人,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他们实际上也在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给民工维权道路上增加了路障,这是我们感到痛心的事。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今天,不仅仅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筑部,而且党中央、国务院都把民工工资和权益保障提升到了一个非常的高度来重视了,而且温家宝总理还亲自为民工家属要工资,这种大的气候,为民工的维权提供了保证,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下,我们可以说:“民工的春天来到了!”

    当然,这还是那种“乍暖还寒”的早春天气!

    漫漫十年讨债路。

    在辽宁,省劳动厅和《辽沈晚报》共同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这是一条替民工维权的通道。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处长于桂敏说:“由于建筑领域存在着拖欠工程款以及劳务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了一些建筑企业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的现象,严重侵害了民工的权益。”同时,民工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也成为民工问题的关键之一。一方面,民工进城务工往往只知道做工拿钱,却不了解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应该享受哪些权利,即便略知一二,也因害怕炒鱿鱼而忍气吞声地接受用人单位的苛刻条件。另一方面,在一些特殊的服务行业,如宾馆、酒店等行业人员流动性大,民工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这样,民工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出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第21个故事:10年讨要工资路。

    10年前,桂言朝带着20多名老乡外出打工,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挣些辛苦钱。但10年后,他却成了“落魄”的三轮车夫。主宰这一切的是发生在10年前的被拖欠着的一笔民工工资款。为了讨要这笔工资款,10年问,他离乡背井,在疾病、困苦、飞来横祸和生与死的痛苦中挣扎;为了躲避老乡们的追债,10年里,他未敢踏人家乡半步,整整10年没见过妻儿的面。今年43岁的桂言朝从未想到过,自己最宝贵的10年会这样度过。“我离家的时候,6岁的儿子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现在,他应该长成男子汉了,而我却只能在梦中想像他的样子。”说这话时,桂言朝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落寞的眼神。

    1994年,湖北省大悟县大新镇农民桂言朝带着自己的乡亲,一行25人,从老家来到沈阳打工。通过老乡的介绍,桂言朝在沈阳市住宅一公司第五分公司承建的项目中,得到一个抹灰的工程,为此,双方于当年4月1

    <ter>》》</ter>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章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章节为网友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