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抱着传统的读书观念,诸如获取知识、增长见识、提高修养和开启心智等等而去读书,自有严肃实在的收益在;但往往很累,往往在读书中失去了自我,被书本牵着走。其实,阅读首先应该是一种享受,应该在阅读中寻找快乐。请别以为快乐就是不高尚不道德,所有的快乐本身都是很好的,读书正是一种远离俗媚、下流或肉欲的那种真快乐。即便是人们热衷的体育运动,很少有哪项运动能让你盛年之后仍能从中获得满足;还有迷人的游戏,很少有一种游戏能不需要同伴而一人独自享玩——而阅读却是一个人便可以独自享受的快乐的游戏,这种游戏,往往愈到盛年,愈“玩”得开心。所以,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是受益无穷。于是,真正的现代人,又哪一个不热爱读书呢!
(二)
读书,自然要有对一本书的评价问题。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句:读书的主体是人,是人在读书;人有千种,读书的感觉也有干种。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最好的关于书的批评者。不论学者们对一本书评价如何,纵然他们众口一词地加以称赞,如果那本书不能引起你的兴趣,对你而言,仍然毫无用处,别忘了批评家也会犯错误,批评史上许多大错误往往出自著名批评家之手。你正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
实际上,人们读书,往往不在书本本身。读书往往是为了寻找消化生活、理解生活的酶,或者是探摸从沉闷枯寂凡俗的生活中,迸发激情超拔出来的那个触点;找到了那个触点,得一次(又一次)性灵的升华,自然就有了读书的意义。
这样的读书,当然很难成为钱钟书;但如果大家都成为大学者,就如同人人都把自己筑成一座巍巍的大墙,那将是一种极难忍受的人世尴尬。钱钟书是一座人类精神的灯塔,还是让他孤标高蹈,兀自发着幽幽的光芒为好。那样,人类精神才显神秘,才显高拔,才不因魇足而衰惰下来。
(三)
人在特定的环境下生活得久了,观察生活感受生活的方式就成了定式,就有了框框;那么,我们就需要作家(广义的)——作家的责任,就是要打破人类情感世界的定式,冲出褊狭的框框,为人类提供对生活的新的观照角度。聪明的读者,就是要去占据和使用这些角度,去拓展自己的心灵空间。
读拉法叶夫人的《克利佛王妃》,使我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任何人都不应要求他人做出其能力所不能及的事;否则,你自身就受到惩罚。读普海弗的《曼依·列斯康》,使我觉得人们的主观取舍是多么的武断;因为曼依虽然善变、贪婪,但她却可爱、慷慨而且温柔,只有这样的曼依才鲜活、才自然、才有人世的魅力。伏尔泰的《戆第德》,表面上是揶揄那些哲学上的乐观主义,其实是要你接受这样一个教训:做人,要容忍,要注意开垦自己的园地,对你不得不做的事,要以勤勉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去做,而且要做好。如果不是这个伏尔泰,我们哪里想到,做人还有这么一种作法呢!
林语堂好像做到了,但他却是抄袭的伏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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