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由以色列和美国科学家组成的一个遗传研究小组宣布,他们找到了一种0011基因,这是渴望冒险与探索的基因。这一发现,使人类第一次把一种性格与人体里的遗传基因明确地联系起来了。
人体中的0011基因含有遗传指令,能在大脑神经元表面形成许多受体。这些受体可以接受一种叫做多巴胺的脑内化学物质。多巴胺在人脑中起着化学信使的作用,不仅可以使人产生情绪和感受的快乐,也可持续地引起人们追求新奇的渴望。现在已经清楚,由于0011的基因链较长,所形成的受体也较大。当一个多巴胺分子向脑细胞游动时,结构较大的受体能很容易地与多巴胺发生反应,从而使人感到兴奋,引起冲动。
以理查德爱布斯坦为首的一批科学家对以色列124名成年人进行了书面调查,并抽取血样分析了他们的基因。美国全国精神病卫生研究所科学家对315名美国人进行研究的结果,也支持了爱布斯坦的这一发现。
研究结果显示:性格中追求新奇、刺激成分的人比没有这种基因的人多巴胺平均要高出10。
换一句话说,我们看到这个人与那个人的性格不一样,这个人生来就爱冒险,寻求刺激,那个人则缩首畏尾,见到危险的事情就害怕,很快躲到别人的身后去,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的。
以此延伸开去,某一个人生来就十分粗暴,动不动就打老婆或与人斗殴;而另一个人有着极度的权力欲,极度的自私欲,还有一些人面对困境有着不屈不挠的斗争性,这些恐怕都与基因有着一定的关联。而这个人因大胆采取了行动而遭了险(或成了英雄),那个人因躲了开去而没有受害(或当了舜种),这不仅与后天的教育有关,也与先天的基因中的特质相联系。
基因决定人的性格,基因决定人的欲望,这一点已经有科学家做了论证,史蒂文,赖斯教授说:一个人希望得到的所有重要东西几乎可以归纳为15种欲望中的一个或几个。这15种欲望大多植根于基因之中。这些欲望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史蒂文赖斯的报告发表在1998年6月15日出版的《心理学评估》上。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公式:基因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欲望的追求,因而基因(性格)也支配着人的行为。而基因的自私性又决定了人的自私性。
这颇有些像血统论的观点,但这不是血统论,而是基因决定论(当然,我们得承认,基因不能决定全部,而只能决定先天的那一部分)。无论是对于钱财,还是面对美色,或者是面对权力,总会产生两种思考,产生两难的抉择。一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去争取,一种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获得。而任何不正当攫取这些东西的路径上都充满着风险,充满着荆棘。若是一个人的基因里充溢着好斗精神,充满了冒险的成分,而另一个人与他相反,那么,碰到了类似的两难问题,前者就会显得亢奋,而后者就总想要退缩。这两种基因两种性格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两种结果。前者如果成功,那就会获得更大的钱财、美色、权力,而一旦失败,他也因此会身败名裂。并且,由于高处不胜寒,这个人愈是成功,愈是攀到了欲望的最高顶点,也就愈容易遭到他人的攻击,他因此愈警惕,愈寝食不安。而那个不敢冒险的胆小之人,则虽然不会有前者那么多的财富、美色、权力,只是一个守着拙妻柴门安享清贫的普通人,但由于他的一生减少了许多的风险,他的行为轨迹就可能平和得多。
排除基因的突变和现实环境对人的影响,说人的一小半行为模式决定于他的性格与基因,我们大家也许不会有什么异议。
我们可以把存在于我们身体里的基因当成我们的指挥官。那么,我们可以说,我们的许多行动(行为)是不由自主的。我们本来不想动,但那个扎根于我们血肉深处的基因迫使我们起来行动,令我们做出许多意想不到的聪明事和傻事来。我们的肌体不过是一具木偶,因为被基因掌握了,所以在那里奋力地与世抗争,情不自禁地与他人凶狠地厮杀。一切权益之争、欲望之争,都部分或大部分地与基因的自私自利性相关联。
双我——文化传承对人行为的驾驭
除了基因这个精灵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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