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刹蛇踪

第三十六章 追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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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平让小曹将遗嘱上的内容抄了下来,要是放到现在就省事多了,用复印机复印一下就行了。【. 飞速中文网】

    遗嘱的内容如下:

    遗嘱——这是第一行。

    我,陈耀祖,百年之后,东门左所大家323号,324号和325号的房产自动归到女儿陈兰、陈竹和陈菊名下;黄窑岗的陈家老宅——中街186号,归大女儿陈梅所有,大女儿陈梅,自幼残疾,无所依托,故将陈记古董店交给大女儿陈梅打理,盈亏和其他三个女儿无涉。望三个女儿体谅为父苦心,永无争执。

    立遗嘱人:陈耀祖。

    公证人:陈耀宗,邓大平。

    执笔人:邓大平。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这是一份很正规的遗嘱,连写遗嘱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除了房产、古董店、银元和钱以外,你父亲在过世前,有没有传家宝之类的东西呢?”

    “不知道,我们从不打听这些事情,也不会有人跟我们说这些事情。老祖宗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这要问姑妈和二叔,他们或许知道一些情况。”

    “你二叔以前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开茶庄。我们陈家从太爷爷开始做两种生意,一个是茶叶生意,一个是古董生意。听我母亲说,我爹和二叔分家的时候,是用扔铜钱的方法分配遗产的。铜钱的正面是茶庄,反面是古董店。当时,茶叶生意好,古董店的生意不好,世道不好吗。我爹先扔,结果是反面,两个人就各安天命。谁知道后来,古董店生意越做越好。”

    “我们听说,你父亲和姑妈的感情很深。”

    “是这样的。我爹和二叔分家以后,姑妈就和我爹在一起过,爷爷在过世之前将一处房产给了姑妈。”

    “在什么地方?”

    “在东门左所后街29号。我姑父死得早,孩子又多,我爹经常接济姑妈。”

    “在你父亲出事前后,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呢?”

    “没有,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想明白。”

    没有想明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陈兰能一下子就能想明白,那案子就太简单了。

    第二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竹。陈兰所反映的情况,在陈竹这里得到了证实。

    第三个被请进古董店的是陈梅。关于第二份遗嘱的事情,陈梅和陈兰的说法是一致的。欧阳平让陈梅回房间拿来了第二份遗嘱。

    第二份遗嘱的内容如下:

    这份遗嘱没有抬头。

    吾儿陈梅、陈兰、陈竹、陈菊:

    积蓄尚有两千块银元,人民币四万,四个女儿平均分配,以作为今后生活的保障,自知即可,不足为他人道也,吾儿也要勤俭持家,细水长流。此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以备不时之需。这笔钱建议暂由陈梅保管,以策安全。

    父,陈耀祖亲笔。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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