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冯家钩镰兵,其实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吓人。
清一色的长枪,然后在枪首处横出一根锋利的横刃。乍看过去,有点像远古时期人们使用的长戈。
这种兵器对骑兵可能有些许克制作用,但是遇到步兵,根本无法抵抗。
不过当年冼夫人就是靠着这样一个兵种,威震岭南,打得当地土著俚僚蛮人不敢心生二念。
郑言庆见过生僚的装备,说实话简陋不堪。
那么冯家的钩镰兵能够战胜当地土著,也就不足为怪了!
冯家此次派来的子弟,名叫冯智玳,十八岁。个头不算太高,大约在170公分上下,生的倒是精壮结实。身着一件黑甲,偏髻倒插稚鸡翎,走在人群之中,非常醒目。倒插稚鸡翎,是岭南的贵族风俗。就如同中原世家子弟,好佩戴香囊的姓质差不多,主要以装饰为主。
对于人家的风俗习惯,言庆自然不好发表什么意见。
不过郑宏毅却觉得想笑,忍不住在言庆耳边低声道:“你看那家伙,插着根鸡毛,活生生一只大公鸡似地,真可笑至极。”
他声音本来并不是很大,可是那冯智玳的耳朵去厉害的很。
突然勒住了战马,扭头恶狠狠的向郑言庆两人看去。言庆连忙捂住了郑宏毅的嘴巴,歉意一笑。
冯智玳哼了一声,拨马离开。
“宏毅,你刚才有些失态了……岭南人好以稚鸡翎代表身份,稚鸡翎据说是神兽凤凰的羽毛,佩戴在身上,有避祸祈福的作用。你刚才嘲笑人家,弄不好会和他们老冯家结下梁子。”
回到住所,言庆忍不住责备郑宏毅。
郑宏毅有些尴尬的说:“我那知道这些岭南蛮子的习俗?不过觉得有趣,故而忍不住发笑。”
郑言庆也知道,宏毅那番话并没有恶意。
说起来,郑宏毅在郑家三代子弟当中,应该算是出类拔萃的一个。
不论从文才还是武功而言,虽然无法排名第一,但却能出类拔萃。最难得的是,郑宏毅少了几分世家子弟的纨绔之气。不是说世家子弟中都是坏蛋,不过的确是有一些败类混杂其中。
这是很多方面造成的结果,在这个家世决定一切的社会中,出身名门,本就能比普通人少奋斗二十年。郑宏毅在荥阳待了四五年,却从未传出过他有欺男霸女的恶行。接人待物,也能彬彬有礼,既不失礼,也不会抹黑郑家的面子。不卑不亢的火候,拿捏的相当不错。
可即便如此,出生于世家之中,又是安远堂未来的继承人。
无论是郑仁基也好,崔夫人也罢,乃至于颜师古,对郑宏毅都非常宠爱。这也使得他少了很多机心,往往说话的时候,不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对于这一点,郑言庆也是无可奈何。
言庆正色道:“宏毅,你记住,这世上的人,千奇百怪,难以用常理去解释。
也许在你看来,只是无关紧要的一句话,可是在别人听来,就可能是诋毁,乃至于侮辱的意思。郑叔父对你寄予厚望,将来你执掌安远堂的时候,将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说话行事,更需小心,三思之后再出口。因为,当你执掌安远堂的时候,也许你的一句话,就可能为家族带来灭:“谢大哥,你立刻前往总管府,请水军周法尚总管出面。我与沈光和大海三人前去冯家营地要人……你,去传我将令,命宗团乡勇全部留在营地之中。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动,否则以军纪论处。”
家将一听,有些担忧。
“公子,冯家的人可是不少,而且这些岭南蛮子不讲道理,您只三个人去,会不会有危险?”
郑言庆冷笑一声道:“这里是掖县,是堂堂大隋治下。
冯家就算有三头六臂,那也是在岭南称王。想要在这里找我麻烦,我倒要看看,冯智玳有没有这个胆子。”
沈光立刻为言庆准备好盔甲马匹。
言庆只拿着那支雄大锤为他特意打造而成的银丝钢鞭,带上沈光和雄大海,纵马冲出住所。
冯家的营地,位于掖县西北角,濒临莱州湾。
而言庆的住所,则是在掖县的东南角驿馆。郑言庆也懒得绕城而行,纵马横穿掖县县城,直奔冯家营地。远远的,就看见冯家军营中,戒备森严。数十名岭南钩镰兵在营门外站立,手持钩镰枪,一派警戒之色。
“来人立刻住马,通名报姓。”
“我乃云骑尉郑言庆,立刻告诉冯智玳,就说我来了!”
数十名钩镰兵相视一眼,一名队正模样的人走上前来,厉声喝道:“大公子有令,要你报门而入!”
郑言庆的脸色,顿时铁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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