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明反清

第二章 恶行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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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扑中文 )    百姓,无法无天。也许是报应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年近五十,却仅有一子,并非妻妾无力,而是生下来的儿女无一人活过周岁,都因各种缘故夭折。故而他对于朱瑜这一独子很是宠爱,百依百顺。听闻朱瑜现在生死不明,气得怒发如狂。

    他从窦显那里得知朱瑜与李翔的比试,以及朱瑜被抓的经过。

    朱国治在江苏查天地会查了八年,虽然上缴了一份血淋淋的功绩,但他心底清楚,八年来他在剿灭天地会上的成就几乎等于零。真正取得成效的是朝廷手中的一支神秘部队,他们捣毁了天地会的两个分舵。而他就是捡捡残羹饭菜,从捣毁的分舵入手,牵连一些无辜的人。就凭他,压根找不到天地会的所在,更无法得知胡德帝的下落,只能下令三军,漫无目的的寻找。

    在茫然无措下,朱国治便将满腔的怒火都发泄到了李翔的身上。

    在江苏他就是王,李翔又是哪根葱,哪根蒜,竟敢羞辱他的儿子,心中的怒火,有了发泄之处,立马点齐了八百兵卒,直接杀到了苏州。他令七百兵卒将秦府团团围住,直接领着百人破了秦府的大门,硬闯了进去。

    秦安在苏州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让朱国治如此张狂的冲到自己的家中闹事,气得暴跳如雷,在大厅与朱国治僵持对立。

    朱国治肥硕的身躯起伏不定,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焰。

    秦安高瘦的身躯并不健壮,但此刻却如铁塔一般站立着,双眼毫不畏惧的盯着朱国治。

    朱国治怒喝道:“秦东家,我只要李翔,把他交出来,念在我们那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可以不与你为难。”

    秦安道:“李翔是我府上的先生,他与令郎的恩怨,你我都非常清楚,他是不是天地会的人,你我也非常清楚,后辈的恩怨,我们长辈没有必要过问,朱大人还请高抬贵手。”

    朱国治仰首“哈哈”一笑,气急叫道:“好,好,好,既然你秦老板话都说到这个份上,那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秦安,现在我告诉你,在江苏,我说谁是天地会,谁就是天地会……别以为你上头有人,我就怕你。当今世上,除了皇上,谁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朱国治毫不夸张的说着,他不但是一条疯狗,还是一条聪明的疯狗,当了那么多年的官,他已经看透了上面的想法意思,现在敢如此的无法无天,追其根源,正是清朝皇帝的放纵。

    朱国治起初为官的时候是小贪,但随着朝廷的毫不知情,渐渐变成了大贪,而且越贪越是厉害,弄得整个江苏,乌烟瘴气。

    这当官的时间越长,朱国治揣摩上面心思的能力就越出众,他发现清朝在官制上有很多都沿袭于明朝,其中监察制度,更是如此。他在江南如此祸害百姓,清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唯一的解释就是放纵,放纵他贪污,放纵他大闹!

    为什么?

    因为江南是反清的最严重的地区,江南的每一个百姓,每一个豪绅都有可能怀有二心。清朝需要一条狗的管住这些百姓,这些豪绅,狗越疯的厉害,百姓豪绅就越不敢轻举妄动,越能给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敲警钟,给没有二心的人以警示。

    所以哪怕是朱国治在刑场上,杖杀一百二十一位无辜百姓,造成如此震动天地的惨案,清朝皇帝都能够不闻不问。

    因为他们需要朱国治这条狗。

    朱国治察觉到这一点,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无法无天,他知道只要他继续扮演疯狗,他就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朱国治忌惮秦安,实是怕惹麻烦,但如今撕破了脸,他也就无所畏惧了,厉声道:“来人,搜屋,如果有人阻碍,便是天地会同伙……格杀勿论。”

    他这命令一下,屋里屋外的百名清兵,纷纷抽出了腰间的弯刀。

    亮闪闪的钢刀散发着阴寒的气息。

    秦安脸色剧变,实在想象不到朱国治猖狂至此。

    “住手……”李翔昂首阔步的走进了大厅,看着如此阵容,坦然笑道:“我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道士,朱大人何必如此劳师动众?我跟你走便是了。”他来到秦安的身前,深深一拜道:“李翔多谢秦东家的维护之情,但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必要因为我一人,而让整个秦府受罪。”

    秦安也并非是存心要护李翔,只是他恼朱国治猖狂,又在乎秦吟雪的感受,这才相护,想不到李翔会在这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心中即愧又有些不安。

    朱国治已经将一切愤怒都倾注与李翔,那双殷红的双眼充满了狰狞之色,“给我拿下……”

    李翔上前一步,稍微逼近了朱国治一些,突然露出了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朱国治没由的心头一跳。

    李翔双手深入道袍的长袖中,伸出来的时候,左右手心中分别多出了三个圆球形的物体。

    他往地上猛力的一砸!

    砰……

    砰……

    砰……

    ……

    连到六声巨响,白色的烟雾在刹那间扩散开来,距离之内,目不视物,只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待烟雾散去,屋子里的情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翔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朱国治的身前,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正抵在他的喉咙处。

    朱国治深深的感受到脖子上那死亡的气息,再无任何猖狂之色,一片苍白,恐惧的情绪让他控制不住自己,嘴巴上下抖动,颤声道:“好汉,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李翔一手扣朱国治,反转匕首,对着那肥大的耳朵,用力一削,无比肮脏的血液喷射而出。

    朱国治发出一阵如杀猪般的嗷叫,竟然直接给吓尿了裤子。

    李翔将匕首上的血擦在了朱国治那肥嘟嘟的脸上,笑道:“我李翔没杀过人,也许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会因为害怕,下不了手。但杀一条疯狗,我狠得下心肠。”

    一刀一刀……

    李翔的匕首在朱国治的脸上割出了一条条的血痕,厉声道:“还不叫你们的狗给我滚出去?”

    ps:上传前夕,灵光一闪,发现情节这样写比我存稿写的更好,就改了情节,更新晚了,抱歉。凌晨一张,改到中午12点左右更新,新书求支持啊……

    -------------------【第十九章 天地会再现】-------------------

    李翔有意杀朱国治,故而一直在脑中思索,以目前清朝的科技能够造出什么威力强劲的化学武器。百般思量,发现这个时代的化学研究太过落后,许许多多的化学成分都没有诞生,设备也不齐全,很难提炼化学元素,更别说制作威力强劲的化学武器。

    最终李翔想到了粉尘爆炸,粉尘爆炸就是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简单的来说就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

    只要空气中漂浮着过多的可燃性粉尘,遇到能够使之燃烧的热量,即能产生可怕的连环爆炸。

    人工制造粉尘爆炸,需要施展的环境有些严苛,但却是最容易制作的。只需要烟雾弹与炸药的配合,即可制造粉尘爆炸。

    烟雾弹在后世的时候,李翔曾经亲手制作过,它的主要成分是氯酸钾与白糖,为了使用方便,他还特地以酒精、硝酸、银盐、火药、沙子制造成圆形摔炮。只要两者结合,就成了类似于日本忍者常用的圆形烟雾弹。将圆形烟雾弹投之于地,摔炮就会爆炸,从而引发烟雾弹的化学反应,形成大片的烟雾。

    整个过程就属氯酸钾的制作过程最为复杂,需要用到氢氧化钾与氧气。他用石灰水与草木灰混合,生成氢氧化钾,再用食盐、软锰矿和浓硫酸的混合,生成氯气,将生成的氯气通入加热的氢氧化钾,使之冷却后才能分离出氯酸钾。

    李翔这些天大部分都花费在氯酸钾的提炼上,直到昨日深夜方才完成,并做成烟雾弹。

    依照李翔的原定计划,他还需要将砂糖磨成粉末,一并参入烟雾弹中,再另行制作一个爆炸温度在410c以上的小型炸药。砂糖粉末是常见物中爆炸下极限最低,起火点低的物品。

    在化学中,爆炸下极限越低,威力越大,砂糖粉末一但爆炸,威力足可将一栋房子掀了。用来杀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朱国治来的太突然,李翔的炸药还未完成,好在烟雾弹已经做好了。为了不拖累秦家,他决定孤注一掷。

    烟雾弹这类神奇的东西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出现,朱国治身旁不缺强人保护,但遇上了烟雾弹却全无法子,大意之下,连东南西北都分辨不清,何况保护?

    唯有李翔做足了准备,早已算准了他与朱国治之间的距离,借助烟雾的掩护,将他生擒活捉。

    李翔压着朱国治,刀不断在他的脸上划过,就像在他的脸上作画。

    朱国治惊惧镇恐,大声哭叫道:“还,还傻着干什么,给我滚,滚……”在他的命令下,冲进秦府的清兵,一个个都被逼得退了回去。

    朱国治已经吓尿了,眼中流着斗大的泪珠,强挤出一个笑脸,道:“好汉、英雄,我已经照您的吩咐做了,小的是猪是狗,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吧。”

    李翔心中鄙夷,这厮欺软怕硬,先前是如何猖狂,现在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凶悍霸道早丢到乌拉圭去了。

    疯狗的牙齿只龇向比自己卑微、弱小的人,这话说得果真一点没错。

    李翔用刀柄重重的在朱国治的胸口来了一下,笑道:“想得倒美,将你大爷当做三岁小孩了,在没确保我安全之前,你就乖乖的听话,不然……”他脸色一横,将匕首重重的插进了朱国治的右腿上。

    胸口挨了一下的朱国治,难受的几欲呕血,大腿这突如其来的一刀,更是让他发出了无比凄惨的尖叫。厉声震耳,仿佛是恶鬼厉吼。

    “叫什么叫,吼鬼呢,再叫就把你的舌头割了……”李翔并没有拔出匕首,朱国治是他现在的护身符,有必要留他一条狗命,伤他的大腿,正是防止他不老实逃跑。他拔出了朱国治佩戴在身上的钢刀,向秦安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压着他,走了出去。

    朱国治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大腿上的阵阵剧痛,龇牙咧嘴,心中终于显现后悔的情绪。

    李翔押着朱国治一步一步的走着,八百兵卒连连退后,无一人胆敢上前。

    朱国治是江苏巡抚,手握江苏的兵马大权,只要他在手中,放眼江苏是无人敢动他的。

    走出了秦府,李翔看到了整条街上的已经布满了兵卒,苏州知府在最快的时间领兵来了。在兵丛中,他还看到了秦吟雪。

    秦吟雪每日都回去城郊练习骑马,事发之时,她并不在秦府,回来之后才知道家中生变,但因为屋外的兵卒封锁,她自己也不了解情况,只能干着急。

    李翔对着秦吟雪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笑容。

    秦吟雪突然发现在李翔的身后,一把银色的飞刀,直逼他后颈,有一位藏身街角的百姓悄悄的向他投掷了暗器,吓脸色剧变,惊骇的大张嘴巴,竟叫不出声来。

    李翔察觉有异,回头眺望,却听一声惨叫与飞刀落地之声。

    一道黑色的光芒击落了飞刀,那个“百姓”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的眉心处插着一根如粗如手指的飞针。

    李翔望向右方屋顶,救他的人正是那日在桃林遇见的暗器高手。

    暗器高手又一抬手,一物飞向朱国治而去,正好落在他的衣领处,那是一张纸条,以铁珠加重。

    李翔用刀死死抵着朱国治的喉咙,空出一手,拿过纸条,只见上述:“朱国治恶贯满盈,祸害百姓,不可不除。然鞑子密探庇护左右,藏于人群,少年侠士,不可妄动。速来向阳街,四红灯笼处……天地会胡德帝拜上。”

    李翔将纸条一揉,略作犹豫,缓缓往向阳街行去。

    今日之事,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做充分准备,虽然成功擒得朱国治,却没有周详的计划。只是临时想着借助朱国治,掩护他到太湖,然后杀人潜水而逃。他自幼在乡下长大,水性不差,还是有望逃脱的。

    但随着天地会的莫名加入,李翔决定依照胡德帝的安排去做,虽不知天地会葫芦里卖什么药,但他们在江南势力强大,安排的后路总比他临时想到的逃生法要强。

    -------------------【第二十章 杀恶狗,出苏州】-------------------

    向阳街也位于苏州城内的富豪区,距李翔所在的地方只有两条街。

    朱国治是人精,见李翔改变了方向,心中以察觉他要跟天地会汇合了。

    他与天地会不共戴天,一但落入天地会之手,将必死无疑,忙哀求道:“李公子,李道长,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人的错,是我不该误会您,您就大人有大量,饶我这次吧。我保证你能安全的离开,天地会的反贼都不是好东西,只要跟他们扯上关系,就再无回头路了。”

    李翔行事果断,已经决定,便不再犹豫。朱国治喋喋不休,徒惹他反感,便从朱国治的怀中摸出了,一块汗巾,强塞近了他的嘴里。

    朱国治呜呜呜的大叫。

    李翔用刀背抽了朱国治两个耳光,这家伙就是欠抽,打了他两下便将他打老实了。

    有人质在手,暗中又有天地会好汉的保护。一时之间,清兵亦奈何不得他,只能远远的跟着,为了朱国治的安危,不敢过于上前。

    转了两条街,李翔就瞧见了纸条上所谓的四红灯笼。

    右街第三栋宅院的屋檐上,挂着四个精美的小红灯笼。宅院的院门大开,有迎客之意。

    李翔押着朱国治走进了院内,院门呼的一下紧紧闭上。

    在门后方藏着两位家丁打扮的青年,他们用三条粗铁棍,将大门栓死。

    “我们又见面了……”粗狂豪迈的胡德帝也在门关上的同时,出现在了大厅口,他走到近前,看着以如死灰般的朱国治,赞道:“真是好汉子,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你一个人就做到了。我们不沾你的光,这家伙怎么处置,你说的算。”

    李翔毫不犹豫的道:“这种恶狗留在世上除了乱咬人,没有别的作用。”

    胡德帝蒲扇大的双手一合,道:“说得好,那就快动手吧,这里支持不了多久,我先带你离开。”

    朱国治起初听胡德帝的话,还燃起了些许生机,但立刻就被推向谷底,瘫软在了地上,望向李翔的目光充满了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怕了!

    横行霸道的土霸王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死亡前的恐惧。

    李翔手在微微颤抖,第一次杀人,有些挣扎,但他的脑海中浮现刑场上那无辜的一百多条性命,浮现出大街上被当做天地会反贼捉拿的无辜百姓,狠下心来,手起刀落。

    朱国治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倒在了地上。

    血花在空中绽放,渐了李翔一身。

    李翔手中的钢刀落在地上,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想起杀的是恶贯满盈的朱国治,又有几分兴奋。

    胡德帝看出李翔这是第一次杀人,道:“人都有第一次,习惯就好,走吧,没时间磨蹭了。”

    胡德帝的一句习惯就好,让李翔意识到,想要反清,这还是一个开始。他咬着牙,用力的点着头道:“我没事,走吧……”

    胡德帝当先向大厅走去,中途道:“会游水吗?”

    李翔表示还行。

    “那就走水路吧……水路可以从排水渠通往城外,最为安全。”胡德帝带着李翔来到了府邸中部庭院的大水塘附近。

    两人换上了准备好的水靠,胡德帝又丢给了他一根长绳,道:“绑在身上,地下排水渠道纵横交错,跟错了路,谁也救不了你。”

    关乎性命,李翔不敢大意,将长绳绑在腰间,打了一个死结。

    确认无误之后,胡德帝带着李翔潜入水中,钻入了出水口。

    在漆黑的洞里,眼不能视物,只能顺着池塘水流之力,往前方移动。

    突然大力一扯,李翔让人拉出了水面。他一抹眼前水珠,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奇异的地洞,有一房间那么大,洞内有烛光,亦有粮食与水,还有多个通风孔,保持地洞的空气流通。在左边有一个黑乎乎的通道,不知通向哪里。

    “这?”李翔诧异的看了看四周,这个独特的空间实在造的绝妙,任谁也想不到地底下出水口的上方,别有洞天。

    胡德帝道:“这里是我天地会的藏身据点之一,如今是鞑子的天下。我们实力太弱,只能效仿兔子,来个狡兔三窟……走吧。”说着他拿起洞中的油灯,率先走进了黑乎乎的通道,通道只够一人同行。两人一路无话,走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一股难闻的恶臭越来越重。

    走到通道尽头,竟是一条几乎废弃的排水渠,脏水淤泥,让人几欲作呕。

    胡德帝脸色也有些不好受,强笑道:“苏州在五十年前,曾经重建,换了新的排水渠。这条旧的,几乎荒废,我天地会中有一成员的先祖参于旧排水渠的建设,正好拥有图纸。发现这旧排水渠能够直接通向城外,也就成了我们离城的最佳路径,我们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使得这排水渠的空气通畅,但这恶臭却无法避免。”

    他们越走越快,大约行了一里左右,终于到了尽头,离开了苏州城。

    两人正位于苏州附近的偏僻山林里,在林中小溪痛痛快快的洗去了身上的淤泥恶臭,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胡德帝靠在溪边的石头上晒着太阳,道:“小兄弟,我们就在这山林中住下。与其在江南东躲西藏,不如安安心心的在这山中安安稳稳的过段时间,你看如何?”

    李翔很清楚,朱国治是江苏巡抚,是手握军政大权的省级干部。杀了他,可不是什么小事。几乎可以确定,现在苏州、江南甚至不久后整个大清都会流传着他李翔的大名。那一张张的通缉榜,也会标明他的身价,现在下山无异于自投罗网,遂道:“就依副总舵主的吧。”

    胡德帝道:“什么副总舵主不副总舵主的,就叫我一声大哥得了,小兄弟,我看你箭术高明,有胆子杀朱国治这条老狗,是条汉子,要不加入我们天地会?一起干反清复明的大事,将鞑子赶出中原,还我河山。”

    李翔有点小洁癖,依旧在水中清洗着已经干净的身子,听了这话,手停了下来,犹豫了片刻,道:“胡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请恕我不能从命。这反清是我的志愿,我这里说句大哥不爱听的话,天地会固然势大,然而对于反清事业,却没有任何的效果。”

    ps:我哭了,章节上传,审核的10个小时,都没好,改了下,看看成不。

    -------------------【第二十一章 溪边长谈】-------------------

    胡德帝坐直了身子,神色不悦,怒道:“我天地会上万之众,遍布大江南北,四海五湖,多为武林好手,个个都能以一当十的英雄人物。杀贪官恶霸,除民族败类,鞑子皇帝对我们是恨之入骨,为了除去我们是寝食难安,可偏偏奈何不得我们。你小娃子懂什么,怎么说我们没有成效?”

    李翔心知是触及了胡德帝的逆鳞,也不气恼,只是道:“这点我不否认,天地会确实聚集了来自于五湖四海的英雄豪杰,杀贪官,惩恶霸,诛奸邪,救百姓,干得也确确实实是利民的大事,让人敬佩,让人敬仰。你们的所作所为,可称之为侠,但与颠覆清朝这等大事,又有何利?现今天下是鞑子的天下,杀贪官,惩恶霸,锄奸邪,救百姓甚至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是为满人除去毒瘤,真的能够起到反清之效?我不觉得……自古皆有侠以武犯境之说,可在历朝历代,都不缺乏为民请命的英雄,难道这些英雄都是反朝廷的?你们跟他们干的是差不多一样的事情,你们凭什么就认定,你们做的事情给清朝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杀了一个贪官,要不了多久清廷又会派一个官员上任,他们也许会更加的贪,也许会是一个贤明而合格的好官。如果是一个更贪的官,那么你们杀贪官又有何意?反过来说,如果新上任的是一位好官,那么他会给百姓带来好的生活,百姓过的幸福,胡大哥觉得他们还会起反清的心思?”

    胡德帝拳头一收一放,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如今让李翔指出,却不知如何回答了,二月天,胡德帝的额头上在这个时刻,竟然急出了汗来,他不得不承认李翔说的很有道理。

    杀贪官是大快人心,但杀了一个贪官,来了领来另一个贪官,那杀了有什么意思。更让人焦急的还是来了一个好官,好官造福百姓,带领百姓走进新的生活,那不是等于帮助清朝除害了吗?

    天地会举着反清的旗帜,干的却是为清朝谋福的举动,这让以反清为己任的胡德帝如何能够接受?

    胡德帝呆傻的许久,方才道:“难道我们不应该杀贪官,任由贪官为非作歹,祸害百姓,使得天下民怨沸腾,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当然不是……”李翔正容道:“有贪官不杀,有恶霸不除,有奸邪不诛,反而任由贪官横行,恶霸为祸,奸邪当道,那天地会还叫什么天地会,至少现如今天下人说起天地会都会赞一句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而不是坐视百姓陷入水深火热而不闻不问的路人。你们的做法没错,只是对于反清大业,没有想象中的成效而已。”

    胡德帝一时之间,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独自纠结了好一阵子,方才叹道:“那依照小兄弟这么说,天地会不是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不然……”李翔正容道:“如果天地会没有存在的意义,清廷也不会为了围剿你们,而如此的劳师动众。只是你们没有走对自己应该走的路,放着金山银山而没有利用起……呃,也不能这么说,而是没有能够用起你们的力量。”

    胡德帝精神一震,忙道:“这话怎么说?”

    李翔从容道:“天地会规模浩大,遍布大江南北,中华各地,其中成员多为豪迈英雄人物,在地方有自己的人际实力。将这股力量用起来,将会形成很可怕的情报网,精英小队,不论是打探情报,还是执行刺杀、营救等等任务都会无往不利。只是如今天下没有能与清朝抗衡的力量,也无人能够与你们配合合作,才使得你们发挥不出应有的实力。在下认为,想要反清,真正靠的是军事力量,而不是你们天地会的群众实力。你们若是为辅,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若充当反清主力,那真是没有效果。就拿朱国治这条恶狗来说,这条恶狗为祸江苏多年,以你们的处事风格,绝不可能坐视他为祸。唯一的解释,只有你们奈何不得他。”

    胡德帝露出愧色,确实如此。朱国治对于清廷来说是一条好狗,上面特地选择了几位强人在他身旁保护,他个人又是巡抚,从二品的朝廷大员,手握地方军政,出入之间,至少有三百兵卒护卫,还有软甲护身。他们天地会虽说高手众多,可也奈何不得朱国治。多次刺杀,都失败而终。

    李翔见胡德帝表情,既知自己没有猜错,续道:“这就是军事力量,不是轻易就能够撼动的。我能成功,是运气加他们大意的结果,换做是身怀绝技的人物,根本就不可能近距离的接触到朱国治。所以我个人觉得,天地会的存在的意义,并非正面与清廷对抗,你们真不具备那个实力。”

    胡德帝能够成为天地会的第二把手,绝非粗鲁莽夫,他粗中有细,已经领悟到了李翔话中的真正用意。脑中浮现出他最佩服人的身影: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他似乎就与台湾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胡德帝心道:“总舵主才智无双,想必他早如小兄弟一般,看破了这点,才与郑家往来的吧?”他笑赞道:“真看不出来,小兄弟,你好是厉害,跟诸葛亮有的一比。就凭你这份才智,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闯出一番事业。要不这样,你既然不愿加入天地会,我介绍你给我们总舵主认识,他好像跟台湾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许能够举荐你去台湾发展。”

    李翔受到胡德帝称赞,面容微红,他说的一切都是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他只不过做了一个总结,当个事后诸葛亮,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哪比得上真正的诸葛亮?但听到后面,心想:“原来胡大哥还不知道天地会的总舵主陈近南就是台湾军师陈永华。”在他的记忆中,天地会的便是化名为万云龙的郑成功与化名为陈近南的陈永华创立的,其目的即是如他说的那般为了招集天下义士反清。

    可是郑成功英年早逝,台湾一日不如一日,反倒是天地会让陈近南搞的红红火火,遍布天下。

    胡德帝最后的话,让李翔有些心动,台湾郑家现在是反清第一势力,若这几年能在台湾混个风生水起,待三藩之乱来临时,就有机会异军突起,趁着清朝根基动摇的时候,将他一举推倒。

    但是……

    李翔犹豫了,因为在他的记忆深处,依稀记得郑成功这只猛虎的儿子,一个个意外的都是病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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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大英雄李晋王】-------------------

    李翔将全身上下都搓的发红,方才上了岸,在溪边的另一块大石上,与胡德帝相对而坐。

    面对胡德帝的好意邀请,答道:“先过了眼前这关吧,据我所知,台湾郑家自从郑成功早逝之后,实力以有所下降。郑经有守成有余,攻取不足。想要推翻清朝,我看很悬。便是有你们天地会相助,胜算也不是很大。”他绞尽脑汁回忆脑海中关于郑家的情况,发现郑成功虽然北伐失败,但至少打的轰轰烈烈,让整个清王朝心悸。而郑经反攻清朝,却没有多少像样的战绩。

    虎父无犬子,这是一句空话,早已不流行了。

    李翔望着碧绿蓝天,在想着反清的路应该如何去走。

    胡德帝也没有说些什么,李翔先前对于天地会的分析,入情入理,让他对这位年纪轻轻的小兄弟,有着刮目相看的信服感觉。台湾远离中原,清朝又下了迁海令,寸板不得下水。故而对于那里的局势,他也不知情,自是无法插嘴。

    李翔出神的想了会儿,突然笑自己愚笨:自己对现在的局势,毫不知情,空想有屁用,天地会遍布天下,对于天下大势的动向,胡德帝不比自己知道的多?忙问道:“胡大哥,你说除了台湾郑家,现今天下,还有反清的势力了吗?”

    胡德帝道:“也不能说没有,在西北有好几股反清的力量,不过都是一些杂鱼。我不知道台湾郑家的实力如何,但可以肯定,那些力量就算加起来,也绝对比不上郑家。”

    李翔眼睛一亮,这要推翻清朝,郑家的力量不可少,但仅仅依靠郑家,绝对不够,必需要集合所有反清力量,方能与清廷抗争。杂鱼就算力量再小,聚集起来,也能干出一番大事啊。

    民族英雄岳飞那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不就是靠不断的招募流民,从零到整的,一点点累积的?

    “说说看,都有哪些?”

    胡德帝想了想,好半天才道:“我记得在湖南有夔东十三家的余部,大概有两三千的兵马。在四川、广西、贵州也有当初南明的反清势力,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差不多四五千左右。这些都是不愿意降清的反清义士,他们被清兵击败之后,逃至山林,占山为王,分别三百到五百不等。湖南、四川、广西、贵州都是多山地带,他们藏在山中,清兵也奈何他们不得。”

    李翔沉吟道:“有没有可能将他们聚集起来?六七千兵马,人数不少,还是老兵,有战场经验,给把武器就能直接上阵杀敌了。”

    胡德帝摇头道:“别抱太大希望,南明军参差不齐,缺乏可以服众的统帅,他们占山为王,相互之间,少有来往,谁有那个本事,将他们聚集起来?至于夔东十三家就更不可能了,他们最初齐心齐力,在湖北兴山县茅麓山建立反清据点,十数年多次击退前来围剿的清兵,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内部起了矛盾,让清兵抓住了机会,逐一击破,首领刘体纯、李来亨自缢死,郝永忠、袁宗弟被俘杀,谭宏、谭诣等投降,与清斗争了二十一年的反清势力,跟着烟消云散。余下的残兵败卒,因为隶属不同,相互指责,现在没有打起来就不错了,更别说什么聚集起来反清。”

    李翔暗自叹息,脑中想着有没有办法将这相互不往来的兵将,聚集起来。

    “对了,差点忘了,在阿瓦河东百里处还有一股三千余众的反清军,他们可了不得,那是李晋王当年留下来的队伍,都是英雄好汉,阵仗交锋,便是有十倍之敌,也奈何不得他们。”胡德帝对于南明残兵与夔东十三家的残兵,并没有多少在意,但对于阿瓦河的那三千兵却格外重视,连连赞叹,脸上甚至浮现敬慕之色。

    李翔奇道:“那李晋王是什么来头,让大哥如此失态。”

    胡德帝瞪圆了双眼,惊讶道:“小兄弟,我看你才智非凡,怎么见识这么不广,连李晋王也不知道?我胡德帝这一生只敬服三人,第一位便是这李晋王,次之是国姓爷,然后是我天地会陈总舵主。”

    李翔搜遍脑中人物,国姓爷郑成功、陈总舵主陈近南,这两位他是知道,但李晋王却没有任何的印象,他竟能排在郑成功的前面?

    胡德帝道:“李晋王,是我明朝的军事统帅,叫李定国,是当时最能征善战的大将,纵横一生,几乎战无不胜,好是了得。”

    李翔听到李定国,方才恍然,心想:“原来是他。”

    李定国的威名他自然知道,只是不知在这个时代,他被人称之为李晋王。

    难怪胡德帝对这个李晋王如此推崇,是李定国的话,那是理所当然。

    当年清兵南下,八旗兵战无不胜,明军以及起义军,节节败退。明末诸将在那个时候,唯有李定国一人敢于十万八旗劲旅野战死磕,他先与定南王孔有德对战桂阳,逼孔有德自尽,后于八旗军决战衡阳,大破清兵,斩杀鞑子老祖宗的孙子爱新觉罗尼堪,打破了满清“八旗兵满万不可敌”的神话。

    李定国连歼满清二王,复地千里,使得清朝官员天大恸,称“自国家开创以来,未有如今日之挫辱者也”。连顺治皇帝也悲叹:“我朝用兵,从无此失。”因惧怕李定国一人,满清甚至打算放弃西南七省,若不是孙可望这个民族败类妒贤嫉能,使得大好局势,毁于一旦,满清能否安坐天下,由未可知。

    李定国面对同僚嫉恨,皇帝猜疑,处处受制之下,依然能在磨盘山大败清兵、在缅甸破象兵十万。

    就以当时的功绩来算,李定国的战绩凌驾于明末任何一将,郑成功亦远远不及。

    李翔忆起李定国的点点滴滴,肃然道:“李晋王确实是一代英雄。”

    胡德帝道:“可不是,只可惜,他如国姓爷一样,英年早逝。在他去世后,他麾下的亲兵,那些令清军闻之变色的百战劲旅不愿意投降,聚于阿瓦河东百里处,自力更生。”

    李翔道:“李晋王战功赫赫,威震清缅,他麾下亲兵的战力,可想而知。如果能将这三千兵卒调用,将会是一支无与伦比劲旅。”

    胡德帝哈哈一笑道:“想的是美,这种强兵,若非李晋王复生,就算是天王老子也调不动他们。”

    李翔不甘心道:“那李晋王可有后人?”人死复生那是不可能了,但李定国的后人未必就不行。

    胡德帝冷哼一声道:“英雄的儿子是狗熊,李晋王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宁死荒郊,也不降清,但他的儿子李嗣兴在李晋王死后不久便降了。也许是报应吧,李嗣兴降清不过一年就病死了,至于李嗣兴有没有后人就不知道,我想应该有吧,但便是有,那也是鞑子八旗中的一位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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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习武】-------------------

    李翔与胡德帝在溪边聊了许久,直到天色昏暗,才发现忘记时间,一并往山上行去。

    两人走了一个时辰,直到夜幕降临,才抵达山顶。在山顶空地有一栋木屋,李翔大喜上前,道:“又累又饿,终于可以歇歇脚了。”

    胡德帝一把拉住他道:“不是这里,这里荒废了好几年,里面都是灰尘蛛网,哪能住人。”说着,绕过木屋,在遍布爬山虎的山壁处一指道:“我们住在这里……”他小心翼翼的拉开附在山壁上的枝藤,露出一个山洞。

    李翔恍然大悟,这老江湖,终究是老江湖。假若他们住在木屋里,清兵搜查上来,发现有人住过的痕迹,必将起疑,着重搜查此山。反之,他们发现木屋毫无人迹,便会认为此处无人,又哪里会去留意,布满爬山虎的山壁后别有洞天。

    这些江湖经验,正是他缺乏的。

    天地会一个组织能与一个朝廷抗争,果然有着非凡的能耐。从这点小事,即可看出严峻的形势,以及天地会步步为营,不急不躁的心态。

    李翔跟着胡德帝走进了山洞,发现洞内空间极广,人工开凿了一个大厅以及六个房间,仓库、卧房、厕所、厨房,应有尽有。

    胡德帝在库房将吊在洞顶的食物取下,先拿出两个番薯,用水洗了洗,丢给了李翔道:“先垫垫肚子,这就做饭。”

    李翔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咬着甜脆可口的番薯,与胡德帝一到,做了简单的晚餐。

    李翔累了一天,吃饭不久后就在卧房里,沉沉睡去。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李定国的百战劲旅在为他效力,他领着那支久经战阵的无敌雄师,纵横疆场,所向无敌。

    就在他即将一统天下,斩杀康熙的时候……他醒了。

    用力的伸着懒腰,舒展着筋骨,回味起那如真似幻的梦境,李翔心道:“现实真是残酷,做梦也做不完整。”

    他走出房间,洞中空无一人,胡德帝不知去向,隐隐约约听到洞外传来“呼呼”声,心下好奇,走了山洞。

    山洞外胡德帝正在空旷处练习着拳脚,他一招一式,大开大合,出拳的时候如若闪电。

    李翔发现先前的那“呼呼”声,竟然是胡德帝出拳后打出的破空之音。

    他不懂武艺,却也看得出来胡德帝正在耍一套极为高明的拳法,威力惊人。

    他看的入神,胡德帝收起拳脚,长吐了口气道:“小兄弟也懂得功夫?”

    李翔用力的摇着头道:“一窍不通,不过在我很小的时候很羡慕电视……现实中的那些英雄侠客们,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如他们一般,行侠仗义。”他心中一动,笑道:“胡大哥,你功夫那么好,不如传授我几招,让我防防身?”他对习武并没有多少热衷,但来到清朝才几天,他先后多次陷入危机,两次险些丧命,多亏了秦吟雪与天地会的好汉相救,才保住了性命。他不求自己武艺又多高,但至少要能够自保。

    胡德帝豪迈爽快,对李翔很有好感,毫不犹豫的道:“就有什么,鞑子的搜查不要一两月停不了,正好找点事情做做。不过着丑话说在前头,习武可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三岁练武,日日不断,三四十年,才有这般成就。你底子低,气力不足,又不是练武的料子,想要练出点成绩来,必需多花十倍以上的努力才行。”

    李翔慎重道:“这个我明白,大哥也不用跟我客气,就将我当做驴马,尽管使唤便是了。”

    胡德帝兴致勃勃的让他练习扎马,说道:“习武之人,下盘功夫至关重要,只有下盘稳健,才能做到进退自如。我的功夫,大开大合,必需配上先天神力,加上十几二十年的苦练,才能发挥力量,你学不了。我看你身子骨还算灵活,教你一套闪避擒拿的步法手法,即能攻亦能跑。可惜我不会暗器,不然也能传你几手。”

    李翔听了觉得有些遗憾,谁不想拥有盖世武艺,随即一想,却又释然了,现在不是秦汉三国,依仗武力称雄。在明朝火器已经充分的运用于战场,西方火器的发展更是迅速,清朝火器技术固然较之明朝有所下降,但八旗军中也有火器营的存在。

    武功再强,面对火枪大炮,又有什么用?

    自己最擅长的是枪,只要有把火枪,遇上胡德帝这级别的高手,也是不惧。

    不过这个时代的枪比不上后世,装填子弹,需要好一段时间,对付单人绰绰有余,人一多,便麻烦了。学些闪避擒拿的功夫,正好可以用上。

    心念于此,李翔也就看开了,专心练习马步。

    这不练不知道,一练去了半条命。

    习武之难,远非李翔所能够想象。标准的马步,他蹲上几分钟就觉得吃不消,可胡德帝毫无人情味的让他蹲上半个时辰,整整一个小时。才坚持了半个小时,他的大腿就开始抽筋,忍不住倒在了地上。

    恢复之后,李翔再次爬起来,将剩余的半个小时任务给完成了。

    胡德帝赞许的笑了笑,习武最忌讳怕吃苦与半途而废,李翔能够克服自身困难,完成任务,实在难得可贵。

    此后整整一个月半的时间,李翔都在跟胡德帝练武。

    胡德帝教的认真严厉,李翔为了能够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也学的努力,以意志克服一个个的困难,坚持了下来。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为自己的身子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他在蹦跳之际,明显的察觉出自己的体力,脚力,手力,臂力都有了显著的增长。尤其是在习得轻身术后,效果更是显著,让他有种身轻如燕的感觉,施展起来,他的速度都快比得上刘翔了。

    李翔并不知,他所学的轻身术,虽有一个大众名字,却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胡德帝为人正直豪迈,有英雄之气,他即答应李翔教他功夫,就没有想过半点私藏。

    在这期间,胡德帝下山了几次,处理了天地会的事情,带来了江南的最新动向。

    朱国治的死,在江南确确实实的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小皇帝康熙得知痛失爱狗,下令所有州县缉拿李翔,悬赏白银千两,并且出动军队,在江南大势搜索他下落。

    江苏百姓对此事,却是欢喜连连,连路过的陌生人都频频拿到李翔的好处:他们受到恶狗毒害多年,暗自里早已将李翔视为锄奸英雄,他们虽不敢收留陌生人,但只要陌生人上门,都会得到优待,送水送食,生怕对方是逃亡的李翔本人,担心怠慢了英雄。

    -------------------【第二十四章 离别后的暗云】-------------------

    又过了半个月,胡德帝下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李翔隐隐知道他们分别的日子就要来了。

    对此李翔心中有很多的不舍,胡德帝重情重义,待他便如兄弟一样,处处照拂,不但亲力亲为的传授他武艺,还在晚边休息的时候,给他讲一些江湖上的事情,传授他行走江湖的经验。

    如果不是为了他,胡德帝根本没有理由在这山中呆上两个月。

    这天胡德帝入黑后才回来,还带来了一位衣着艳丽的妇人,叫李翔到近前,给他介绍道:“小兄弟,这位是我天地会香主余凤……二娘这位就是杀朱国治的少年英雄李翔了。”

    李翔听眼前这位打扮的跟老鸨一样的妇人竟是天地会的香主,不由大感诧异。他没有加入天地会,对于天地会的成员并不了解,但通过与胡德帝月余时间的接触,他知道天地会组织庞大,总舵、分舵、分坛纪律严明,分工精细,不能相互干涉,也不能妄自尊大,是少见的严谨组织。也是因为如此,天地会才能在于国家这庞大的机器面前游刃有余。

    天地会的第一把手是陈近南无疑,次之是胡德帝,接下来便是各省香主,香主之下是各地分舵,分舵之下,在是分坛,一层接管一层。香主之尊,仅次陈近南、胡德帝,想不到一省香主会是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妇人。

    当然李翔没有任何瞧不起女人的心思,只是天地会虽以贩夫走卒为基,但中上层人士,多为武林豪杰。这类人大多实在,若没有一点本事,想要爬在他们头上不容易,尤其是女人。

    艳丽妇人“咯咯”一笑道:“好俊朗的小后生,姐姐知道自己风韵犹存,弟弟也不用这样看着吧。你真对姐姐有意,在无人的时候,我们……”说着双眼一挑,竟抛了一个媚眼儿。

    李翔相信这个艳丽妇人在多年前可能是一位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美人儿,但如今岁月这把杀猪刀已经在她脸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让她如此调戏,只觉着头皮一阵发麻,脸都变色了。

    “好了,二娘,你就别逗小兄弟了……”还是胡德帝够意思,关键时刻叫住余凤,接着道:“小兄弟,已经两个月了,亲兵的搜查早已松懈下来,我特地瞧了瞧你的画像。画师并没有见过你的容貌,只听口述,也就只有四五成像,只要再让二娘给你乔装一下,保管能够平安的离开江南。出了江南,小兄弟要不要换回现在的装束即可随意,通缉令这种东西,也是有地域性的。江南之外,地方官员不会白白花费心思,盯着通缉令找人。”

    李翔已和他建立了亦师亦友的深刻感情,听后虽有心里准备,还是有些不舍,道:“胡大哥……”

    胡德帝经历了无数次的生离死别,对分离之事,早已看开,笑道:“你我志向一致,今日分离,是为了去实现我们的目标,只要目标达成,就算相隔万里,终有见面的一天。”

    李翔深深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

    三人走进山洞,余凤取出了随身携带的乔装用具,细心的给李翔打扮起来,帮他换了一个发型,然后贴上了三屡细长的山羊胡须,长度将近三寸,差不多十厘米。

    李翔看着将近面目全非的自己,翻白了双眼,扯了扯下巴的胡子,道:“技术真的不错,完全看不出来是贴上去的,沾的也够结实。可这会不会太假了一点,四五十岁的胡须,不满二十的年纪,根本不相称嘛。”

    余凤娇笑道:“小弟弟,可别不信姐姐的技术,你走出去,不但没有人怀疑,反而大把大把的达官贵人巴结你呢!”

    李翔一头雾水。

    胡德帝笑道:“道士最擅长养生之法,昔日张三丰真人,其年过一百,面容依旧如四五十岁中年男子,唐朝吕洞宾修入世之道,年过半百却有着一幅二十出头的模样,被世人引为神仙。小兄弟这幅样子出去,非但不会惹人奇怪,反而会让世人觉得你道法高深,将你敬如上宾,你放心就是。”

    李翔不信余凤,却不能不信胡德帝,也不再说。

    胡德帝将一直背在肩上的包裹取下道:“这里面有一些换洗的衣服,一些碎银,一点干粮,还有一本道德经,有空看两眼。既然要扮道士,总不能几句道家经典都说不上来。”说着,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块腰牌以及一份文牒道:“这是腰牌与路引,都是真的,是我已故的一位朋友,并非伪造,有了这两样东西,你天下哪里都能去得。”

    余凤这时也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瓷瓶道:“这个你放好了,想要卸妆,你便将里面的水均匀的抹在胡须根部,轻揉片刻就能摘下,若是强来,就只能连皮带肉一起扯下。”

    李翔吓了一跳,不能排除这个时代会有如此强力的胶水,忙将瓷瓶细细收藏。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当天夜里,李翔便与胡德帝正式告别,离开了住了两个月的山洞。

    胡德帝目送李翔离去,余凤深深的看了身旁的伟岸男子,说道:“大哥,你永远是这样,对任何人推心置腹,重情重义。不知你想过没有,人心难测海水难量,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如你这般的。”

    胡德帝眉头一挑道:“你想说什么?你是在怀疑小兄弟?”

    余凤摇了摇头道:“我这话并非针对一人,而是所有人。这个李翔所作所为确实是个汉子,但他心中有什么打算,谁也不知道。也许有一天,因为信念不同,你们拔刀相向也不一定。再比如说,我们天地会,天地会人多势众,不能指望他们所有人都像大哥一样,那么无私。人都是有私心的,防范一些,总有好处没有坏处。”

    胡德帝怒道:“越说越是离谱,小兄弟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反而因为他杀了朱国治,引出了鞑子的密探,让我们为兄弟报了分舵被毁的大仇。对我们有大恩,做人怎可恩将仇报,胡乱怀疑恩人?至于后面防范兄弟,更是大不可为。我们天地会上下一心,才有今日成就,怀疑这个,怀疑哪个,不寒兄弟们的心才怪。”

    余凤咬了咬牙道:“大哥,小妹就实话跟你说了吧。自从鞑子改变了对付我们天地会的方法,以收买拉拢为上,就有部分兄弟经不住诱惑而降清。好在,他们都不是要员,没有多少影响。前段时间镇江、通州两大分舵被毁,天地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损伤,我怀疑是内人通风报信,而且地位不低。这两大分舵很可能是将大哥或总舵主诱至江南稳定军心的诡计,他们是冲着你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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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江宁见闻】-------------------

    天上星云密布,李翔走下了山,看着近在咫尺的苏州,心头浮现秦吟雪那漂亮的容颜与飒爽的英姿。

    他早在一个月前,便从胡德帝口中得知了秦家的消息。

    因为李翔住在秦家,又与天地会扯上了关系,秦家不可避免的受到了牵连。

    秦安、秦吟雪乃至秦卓铭都被抓进了大牢,受到了牢狱之灾。

    不过李翔终究是一个后世人,与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扯不上关系。秦家与李翔之间,并无深交,自然也无勾结串通一说。经过取证调查,秦家人并未受到伤害,已经安然出狱了。

    他咬了咬牙,压下了想去见一见秦吟雪给他报个平安的冲动,现在清兵可能减弱了对他的搜查,并不等于放弃对他的搜查,再入苏州危险太大,亦可能会给秦家带来麻烦,直接绕过苏州,往西方走去。

    这几天李翔意识到就快与胡德帝分别后,一直在想接下来怎么走,是加入天地会,还是远赴台湾,谋求发展?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走自己的路,加入天地会,他早已否决了。天地会存在的性质,注定了他未来的走向。他的存在,有助于推翻清朝,但绝不可能成为推翻清朝的主要力量。

    台湾在他的考虑之内,最终还是选择放弃。台湾局限性太小,虽说反清实力属他最强,但想要发展,却不容易。因为台湾已经有了一个陈永华,作为台湾的军师,他是绝对合格的,有他在台湾致力发展,台湾的力量因该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缺乏人口,无法与大陆连接的情况下,想要再次提升实力,觉不容易。他不认为自己有诸葛亮、张良、韩信这类人的干略,也不认为自己的干略能够胜过被郑成功誉为诸葛亮的陈永华。他或许能够凭借后世的智慧,让台湾的实力得到提升,然而这点提升却不足以让弱小的郑家有与满清一拼的力量。

    距离三藩之乱还有几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找自己的路。

    李翔如此选择,内心深处不免充斥着苦涩的感觉,他在后世看过不少穿越的,主角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有一定的实力基础。就算不是,也会带一些超时代的玩意,作为成长助力。可他呢,孤零零一个,最初穿来连饭都吃不上,东西是带来了,只是带来了一个化妆盒,无用的垃圾。

    这差距也太大了。

    李翔抱怨之余,只能面对现实。没有钱,就想办法赚钱,没有实力,就想办法凝聚实力。

    “自己好歹也比古人多个几百年的知识,总能混出点成绩来吧。”他是如此安慰自己的。

    李翔决定的第一站是北京,去给康熙添点堵。

    在他的记忆中,康熙前几年混的并不好,因为有鳌拜这位辅政大臣的存在。鳌拜作为三朝元老,又是清朝第一勇士,手握重兵,他引领的党派又把持朝政,军政大权,皆在他一人之手。在他权力巅峰时期,清朝一切政事先于鳌拜私家议定,再摆上朝堂。他可以任意行使皇帝的权威,满朝文武也没有人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

    这段时间在里,康熙虽说不上是傀儡,但只要鳌拜不同意,康熙就决定不了任何事情。

    再过一年,康熙就会除去辅政大臣鳌拜,以三十条大罪,将鳌拜一党铲除,正式掌权亲政。

    李翔现在很想知道,如果在康熙八年,康熙没有搞倒鳌拜,会发生什么情况?

    有他这位穿越者在,康熙想要再以历史上的擒贼擒王的手段,安安稳稳的亲政,那是不容易滴。

    如果能够逼得鳌拜造反,杀了康熙,那可就有的瞧了。

    李翔笑着给自己定下了一个任务,激化鳌拜、康熙之间的矛盾,让他们水火不容,不在如历史上那般将问题解决的那么容易。

    李翔当夜在附近的小村找了一个客栈休息。

    翌日动身的时候,李翔打算结账。客店的掌柜却是一脸的虔诚道:“道长光顾小店,乃是小店荣幸,这钱是万万收不得的。”

    李翔捋了捋下颚胡须,心道:“自己还真让人以高人对待了。”也不强求,只是学着电视里,说了句:“无上天尊,东家心善,必受太乙天尊庇佑。”

    客店掌柜乐的合不拢嘴,只觉得有李翔这么一句赞叹,花再多钱都值得了。

    李翔离开客店,往西而行。他要去北京,北上是捷径,但北上之路,必经镇江,朱国治的老家即在镇江,天地会绑架朱瑜的目的是为了引出满清密探,朱瑜虽傲慢自大,却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他父亲的责任,算不到他的身上。天地会也没有将他杀害,只是在目的达成之后,悄悄将他放了。

    李翔担心碰上狗血事情,刻意避开镇江先去江宁,然后北上过长江。

    一路西行,李翔的装束给了他很大的便利,果真走到哪儿,都会受到他人的敬重。

    尤其是抵达江宁时,更是如此。江宁作为六朝古都,是江南最繁华最富饶的都会,大富豪们多不胜数。他们钱多的花不完,对于长寿之法,异常热衷。李翔走在挨近江宁的官道上,就遇上了好几拨大富人家,邀请他过府一叙,打算将他供奉起来。更加爽快的直接表示愿意在城外山庄给他修建一处规模宏伟的道观,让他在里边静修。

    李翔连连拒绝之余,也不免苦笑不得,早就听说古代富豪有在府邸修道观,拜道家真君的风气,想不到却让他给遇上了。

    这来到江宁,李翔便想起了那位书生好友李卫国,当初答应路过江宁,一定去他府上小住几日。但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还是不去为妙,免得拖累了人家。

    来到江宁城外的茶棚处,李翔要了杯水,点了一些面食,并不打算入城,只要再往北行,不久即达长江,过了长江才算是真正安全。

    李翔吃着点心,耳中意外听到了感兴趣的话题。四邻的百姓以及路人都在讨论同一件事情,江宁城前几日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城的奸杀案,江宁府富商洪霖之女,外出求佛时,受人强掳,奸杀于山林。

    一行脚商人道:“据说凶手已经抓到了,是山脚下的一位叫胡定的书生,见色起意,干下这等恶事。”

    另外一人道:“我听的怎么不一样,据说是一个假道士叫李卫国的,行的凶。”

    听到这里,李翔顿住了。

    -------------------【第二十六章 封疆大吏】-------------------

    江宁又称金陵,作为江南最重要的经济文化的中心,清朝对于此地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

    整个江宁有一个庞大而严谨的官僚体制,便是江南江西总督府也在江宁城中。

    李翔走在前往江宁监狱的路上,心中想着在茶棚听到的事情。李卫国在江苏拉了他一把,现如今知道他出事,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闻不问。他并不知详情,但以他对李卫国的认识,知道这个人有些迂腐,但是气节高尚,心存故国,不会做出奸杀女子这恶事。

    来到监狱,李翔发现监狱外已经聚集了一伙人。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家哭天喊地的哀嚎者。

    她拖着一个狱卒的手,跪下哭求道:“官差大人,官差大人,求求你,就让我见一见定儿吧。他是我胡家唯一的后人,我保证,我保证他不是恶徒,不会干出这伤天害理的事情的。”

    狱卒一脸为难,也跟着跪了下来道:“老人家,你真的折煞我了。不是我不让你进去,而是实在没有办法。上面规定了,说事情严重,不许任何人探监。您老就别为难我了。”

    四周围观的百姓摇头叹息。

    李翔走到百姓中间,问道:“不知发生了何事,这位老人家哭得如此伤心。”

    百姓们听到询问声,纷纷扭头来看,见到李翔的模样,先是一怔,随即恭恭敬敬的行礼叫了一声:“道长……”

    李翔已经习惯了这种称呼,面不改色的说了句:“无上天尊。”

    百姓见是一位道法高深的有道之士,个个不落于前,争先恐后的给他解释。在他身侧的一位老人家道:“说来也是可怜,那洪家小姐心地善良,是难得的大好人。她自幼与人定亲,但她父亲却想攀高枝,意图悔婚。洪家小姐道‘既以定亲,便是万家人,父亲若逼女儿不洁,女儿唯有一死,以保清白。’前不久传来音讯,那万家公子高中榜眼。洪家小姐还佛许愿,打算在福弘寺吃斋七日,报答偿愿恩情,却不想在寺中让人奸杀了,可恨是贼人啊……”他说不下去。

    立刻有一妇人接话道:“事发之时,寺中僧人都聚在一起做早课,唯有留宿寺中的胡定与李卫国。这胡定是出名的孝子,李卫国也是一位常常助人的好人,真不敢相信,事情会是他们做的。”

    其他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李翔也渐渐知道了一个大概,心道:“这谣言果真不可信,卫国兄充其量了就是一个疑犯,哪里是奸杀犯,只要查明一切,自会无恙。”他正准备离去,心中却是一惊,低叫:“不对。”他瞧了那些死守在监狱外的狱卒一眼,暗忖:“便是犯人都会有探监的机会,疑犯没有理由不让人探监,除非……”

    李翔觉得是不寻常,在一旁静静的候着。

    胡家的亲人,苦求无果,只能沮丧离去。

    围观百姓见无热闹可看,也相继离开。

    李翔整了整装束,装作仙风道骨的模样,来到两位狱卒前道:“贫道修行五十年,初次下山,路经此处,见这牢房似有怨气飘荡,二位面上亦有凶兆,奇哉。怪哉。”

    他一脸不解,摇头晃脑。

    两位狱卒神色大变,他们本来就有些心虚,见李翔自爆“修行五十年”,在看他二十不到的年轻面容,早已认定他为有道之士。古人大多迷信,心中早已打鼓,只是面露难色。

    李翔对着其中的一名狱卒道:“这位施主,正所谓善恶终有报,现今不报,那是时候未到。贫道看你一脸正气,实非歹人,有心替你免灾,还望如实以告。”

    李翔这话一出口,另一个狱卒吓的当场跪了下来,磕头道:“道长真是高人,求道长也赐小的解救之法,小的保证以后再也不作恶了。”

    两名狱卒分别叫齐祥、柳云枫。齐祥性子阴柔,喜欢小偷小摸,无大过却劣迹不断,柳云枫则为人正派,自力更生,乐于助人是公认的好人。

    齐祥见李翔神机妙算,已到极致,将他视为仙人,跪地求救。

    李翔心中直乐,他哪有那么神奇,只是依照常理逻辑分析:一个人的对人的态度,即可证明他的品行。先前胡定一家苦苦哀求两人,齐祥表现的极不耐烦,柳云枫却一直耐心解释,和和气气,在老人家跪下来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也跪了下来,不敢受老人家的大礼。

    如此行径,早已将柳云枫的人品表露无疑,根本不是什么神机妙算。

    柳云枫不知其中道理,也信了李翔是一位有道之士,将他拉到一旁道:“其实具体什么,云枫也不清楚。但就在胡定、李卫国两位疑犯被关进大牢后不久,知府大人就亲自来下令,说不许任何人探监。胡定、李卫国是不是歹人,还未确定,大人怎会下这般糊涂的命令?云枫干这行时间不长,但问过衙头,他说他干了十五年,也从未遇到今日这种情况。这其中应该有什么原因,我看的出来,知府大人下这命令的时候,是充满了不甘与怒火。柳云枫为人问心无愧,不求道人搭救,如果道长真有通神之能,还请道人力挽狂澜,搭救胡、李二人,我信他们都不是歹人。”

    李翔肃然道:“贫道一定竭尽所能。”

    他别过柳云枫,四处打听了一下现今知府的为人。

    贩夫走卒,书生商贾,他们都说知府大人是一个清廉的好官。

    李翔心想:“既然为官清廉是个好官,那就是说很可能受到上面的逼迫。”江宁是江南第一都会,此处的知府论实际地位,压根不逊于朱国治这位巡抚,谁压的住他?

    李翔想到了一人,江南江西总督。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二十三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军政的最高长官。但巡抚之上,还有总督。

    江南江西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军政,是清朝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巡抚虽管军政,但只是一省,侧重民政,总督是负责多省军政,且偏于军事。他随随便便都能调遣三省所有大军……

    如果是他插手干预,那就……

    李翔埋头苦思,跟江南江西总督比起来,朱国治就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从他手中救人,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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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江宁曹寅(求票,求收藏)】-------------------

    李翔在江宁打探了江南江西总督的情报,意外的发现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并非是一个歹人,反之甚得人心。他上任不久,苏州、松江频遭水患,麻勒吉过问此事,号召百姓挖掘吴淞江、刘河口,疏通河流,从各府漕折银十四万支助,并且上书皇帝,要求在淮、扬被水坍没田地,请永免岁赋,并得到恩准。

    镇江驻防将军李显贵、知府刘元辅侵冒钱粮,麻勒吉将他们罢官擒拿,押送上京问罪。

    麻勒吉的插手,让贪污成性的朱国治屁也不敢放一个,破天荒的没有敢贪污。一系列正确的措施,麻勒吉拯救了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上百万人受到了恩惠。

    李翔对事不对人,对于清朝厌恶至极,但对于麻勒吉这为百姓干了事实的满清官员,并没有那种厌恶,只是觉得奇怪。以麻勒吉在江南的作为,称得上是个好官,他在奸杀事件中,又充当什么角色?

    就在李翔在想如何解救李卫国的时候,情况再次起了变故。胡定无罪释放,已经离开了监狱,但李卫国却依然毫无消息。

    李翔心叫:“不好。”如果内定凶手是他们两个其中之一的话,那么胡定出来了,剩下一个,必然就是凶手。

    李翔走在大街上,心中想着有什么人能够让麻勒吉忌惮的,想要救人,以他之力,万万不能,除非是借力用力。

    这时李翔来到一家豪华的酒馆前,一个邋里邋遢的中年人,让店小二轰着赶着。

    中年人大叫:“我又不是乞丐,又不乞讨,不坏你生意,赶我做什么,就让我看一眼,就看一眼……万金难得,宝马良驹啊。”

    李翔瞧得莫名其妙,店小二轰走了中年人后,嘀咕道:“曹公子的大宛马可是皇上赏赐的,有着汗血宝马的血统,哪是你这等人随意摸得的?”

    店小二虽是狗眼看人低,但却透露着社会的现实,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情况都是屡见不鲜。

    李翔往前走着,在客栈旁的马厩处,一匹神骏无匹的良驹在马厩中昂立着。灯大的双眼炯炯有神,窄面宽肩,瘦骨尖耳,鬃毛中有一流白毛,四蹄也是白色的,仰首四顾,神奇飞扬,神骏之态,一览无遗,在马厩中如鹤立鸡群。

    便是李翔这不懂马的人也瞧得出这马的神骏,更在秦吟雪的良驹之上,仔细观看,却见马鞍上用金丝线绣着江南曹寅四字。

    李翔停住脚步,神色微动,在记忆中想起了曹寅这个人物。

    他不就是千古奇书《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先生的先祖,记得后世听人说过,曹家人备受康熙的器重,曹寅本人更是康熙的伴读,与他关系深厚,情同兄弟。

    李翔眼珠子一转,提步走上了这家名为“第一楼”的酒家。

    **********

    江宁高昇客栈。

    作为江宁城中最老资格的客栈,誉为江宁第一亦不为过。

    一缕琴音幽幽然的在空气中飘荡。

    琴音奇妙之极,清醒优雅,若现若隐,琴音如呼吸般细不可闻,却又如在心底一一呈现,音符与音符间的呼吸、乐句与乐句间的转折,透过琴音水(乳)交融的表现出来。琴声如清泉溪流,直指人心:心里焦躁的人,听此声音,便如受了魔力一般,洗涤心灵,心境和平之人,更会如登仙境。

    客栈里的一时众人都听得痴了,便是连街道两旁的行人也为能听此琴音,停止了一切出声的动作。

    不管懂不懂音律,只要听此琴音,都会产生余音绕梁三日的感觉。

    琴音倏歇。

    客栈里,长街外没有人能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客栈里才发出了整整欢呼喝彩之色。

    “听顾大家一曲琴音,如听天籁。若有幸能与顾大家会晤,此身无憾。”一位衣着华贵的学子,对着客店天字一号房,遥遥参拜。

    客栈众人醒悟,纷纷求见。

    一位白衣丽人,俏立屋外,“我家小姐来江宁只为游玩,并无其他,弹琴只是自娱,诸位公子莫要强求。”

    顿时间,遗憾之声,充满了客栈。

    白衣丽人走进了房间,调皮的吐了吐舌头,道:“真是讨厌,这个公子,那个公子的,就像苍蝇一样,烦死人了。”

    帘幕之下,出尘的身姿若隐若现,便是看不到姿容,只凭那模糊的影子,即比那白衣丽人更加动人。

    轻笑传来:“好了,小莲,你也别笑,若是没有他们追捧,我顾云曦又岂有今日。天下之大,为利往来,他们想娶我,占有我,我又何尝不是在不利用他们,为我做事?”她的声音如梦似幻,但却充满商人特有的市侩。

    这时门敲了三下,有人道:“云曦姐,是我,剑雨。”

    小莲将门打开。

    一位红妆俏佳人闪身进了屋子,恭恭敬敬的对着帘幕道:“打听到了,一切都如云曦姐想的那样,胡定已经放出来了,相信要不了多久,李卫国就会以奸杀罪名处死。”

    顾云曦轻声道:“果然是这样,这个总督麻勒吉,是个好官不假,但是他们满人始终小瞧我们汉人。为了包庇满人,拿无罪之人顶缸。胡定、李卫国皆是穷苦读书人,只是一个剃发,一个不愿意剃发当了假道士。麻勒吉选择李卫国作为替死鬼,理所当然的。”

    红妆俏佳人剑雨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麻勒吉的地位身份便是在整个清王朝都排的上号,实力太强,想要救人,谈何容易。”

    顾云曦道:“地位高,不一定得宠,官做的大,未必就能一手遮天。便拿我朝来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内阁首辅,有时候还比不上一个宦官。麻勒吉的地位的地位很高,但在这江宁就是有他惹不起,不敢惹的人物。曹家,能救李卫国的只有一人,给康熙当过伴读的曹寅。剑雨,你再帮我跑一趟,去找曹寅就说我有事情他帮忙,希望他能来此处一叙。”

    剑雨点头领命。

    小莲撅着嘴道:“云曦姐,那李卫国不过就是一个寻常的书生,向他这样的人,不用打灯笼也能找到一大把,何必为他如此费心费力?”

    顾云曦长叹:“只恨他才能有限,无法肩挑重担,注定庸碌一身,但毕竟是英雄之后,他出了事,我又怎能袖手旁观?”

    -------------------【第二十八章 巧舌如簧(求推荐,求收藏)】-------------------

    第一楼!

    霸气的名字,显示出了这酒家的不凡。

    第一楼是江宁第一酒家,三层以上的酒席必须预定,兼且非是有头有脸的达官贵人,富商巨贾,一般人要预定酒席还不受理。

    李翔走进了第一楼,却听楼上传来阵阵喧闹,还夹带着掀桌子的声音。

    “滚,给小爷滚……”怒发如狂的声音从第一楼楼上传来。

    两个青年文士连滚带爬的下了二楼,当中一人蓝衫文士捂着额头,脸上湿漉漉的,另一个青衣文士更是一身油渍,不断的用丝巾擦拭。两人见一酒楼的人都在关注他们,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胸膛,强装镇定,露着灿烂的笑容,用手中的折扇掩盖自己的失态。

    青衣文士低声抱怨:“该死的曹寅,欺人太甚,有求于我们,还这般猖狂,实在可恶。”

    蓝衫文士附和道:“不就是依仗着家世,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凭他那点手段,还想追顾大家,做梦去吧。”

    他们匆匆而走,留下了一堆议论。

    李翔在一旁找了个中心的位子坐下,正好一直在思索营救李卫国的方法,没顾得上吃饭,随意点了些小菜,问邻桌的一位行脚商人道:“这位施主,贫道在这江宁多次听到顾大家,却不知这顾大家究竟是何人?”

    行脚商人一路行商,见多识广,当即笑道:“这位道长一定是从北方来的吧,在荆淮江南一带,没人不知是顾大家的大名。顾大家芳名云曦,是三国时期,江东顾氏之后,盛传千年名门,因家道中落,被顾炎武收留,认为义女。此女幼龄即号神童,成年后更是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诗词歌赋,无一不晓,名传江南。”

    李翔听了暗自咋舌:“顾氏之后,顾炎武义女,好大的来头。”又听行脚商人道:“相传她与人对弈,从未输过一局半子。书画奇技,得当世十数位知名书画家认可,琴技更是出类拔萃,便是当时名家在她面前亦要自愧不如,称其为‘大家’。便是中原名士,为听顾大家一曲,也会不远千里而来。更难能可贵的是,顾大家有着天仙姿容,超凡的名望,却不为富贵折腰,毫无任何自满,平易近人,实在是奇女子中的典范。”

    李翔有些不信,世上真有如此完美的女性?有机会倒是要见识一下。

    正说着,店小二突然高声一呼,低头哈腰道:“曹公子慢走,下次再来!”

    一位身型高挺笔直匀称,相貌英俊的少年绷紧着脸,走下了楼梯。

    李翔瞧他一身文士装扮,腰间却配着一把宝剑,两者合一,非但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显得文武双全,心中不由道:“仅以外貌来说,这个曹寅确实不凡,比之那自诩美周郎的朱瑜胜过十倍。”

    李翔不等行脚商人说完,结了帐,追了出去,跟着他来到了马厩处。

    曹寅不善的看着李翔道:“跟着我做什么?”他心头急是不快,说话也有些不客气。

    李翔笑道:“我想请曹公子帮我个忙,同时,也帮你自己一个忙。”

    曹寅讶然道:“那我倒要听听,怎么能帮我自己的忙?”

    李翔道:“曹公子可是在为无法讨美人欢心而发愁?”

    曹寅脸色微变,这正是他目前最烦心的事情:他自幼习得文武,堪称文武双全,由善书法,颇为自负。在月余前遇顾云曦,听她一曲,如同天籁,后又在书法上完败,对之又敬又爱。别看曹寅身形伟岸,似弱冠之龄,实际上只有十六岁,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他在情爱上毫无经验,不知从何处入手。今日便请了江宁城中两位出名的风流公子,向他们请教经验。

    曹寅压根不知,所谓的风流公子,并非真风流,而是流连于妓院会所得到的“雅号”。他们对于青楼女子,那是手段高明,可那些手段怎么能够用来对付顾云曦这类知名才女。

    他们两个风流公子,一个让他用药物,一个教他房中秘术,让他征服女人,惹的曹寅暴跳如雷。

    曹寅品行兼优,对于顾云曦敬多于爱,这两个风流公子不但小觑了他的品行,还侮辱了他对顾云曦那一身才学的仰慕,愤恨之下,大打出手,将两人打出了第一楼。

    正生着气的他,让李翔道破心中之事,不免诧异,心中冷笑:“我倒要看看你这道人能说出什么好话来。”遂然点了点头。

    李翔将曹寅拉到一边,道:“顾云曦之父乃是天下大儒顾炎武,其志向气节,曹公子应当知晓。现今世上满人欺压汉人,屡见不鲜,以致汉人对满人都有着极深的成见。顾云曦是顾炎武之女,耳濡目染,只怕更是如此。”

    曹寅知他说的不假,但立即道:“这个我也略知一些,现在确实是满人的天下,不过我是汉人,我父亲从小就这么教我。更何况,皇上一直极力改善满汉之间的关系,这不应该成为障碍。”

    李翔心中冷笑,他相信康熙是这么想的,汉人在中原潜在的力量远胜于满人,满人也没有当年元朝的实力,他们不敢明着将汉人定义为下等人,也一个劲的重复宣传满汉一家。

    不过宣传口号是一回事,实际做法,便是另一回事。

    在李翔的记忆中就曾在贴吧里看到高人指出一件史书上记载的事情,主角好像是一个叫噶礼的,他在北京的大街上公然强污汉民女,犯了死罪。汉人官员上表死罪,康熙不但不罚噶礼,反而给他升官,让他担任蓝翎长也就是禁卫军的长官。

    同一时期,满人惹怒到了汉人,受到了汉人的毒打。汉人却连伸冤的机会也没有,便被下了大狱。

    这就是所谓的满汉一家。

    没事发生的时候,口号叫的震天响,有事的时候,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出于当前事态,李翔也没有反驳,违心的道:“阳奉阴违,曹公子难道不清楚?当前江宁正好发生类似之事,洪家小姐受到奸杀,疑犯是两个汉人。一个是公认的孝子,一个是公认的好人。奇怪的是,他们还没有定罪,知府就下令禁止任何人探监。据我所知,这个命令是总督大人下的,这其中必然有问题……”

    李翔的话让曹寅神色吃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其实李翔压根不能确定是不是麻勒吉这个总督向知府施压的,但只要曹家插手,除非施压的就是曹家,不管是不是麻勒吉,都有望救出李卫国。

    李翔接着道:“我不否认,这么说是为了救我朋友,但如今曹公子能够从总督手中救人,为我们汉人讨一个公道。我相信顾大家,定会对你刮目相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一查便知,不会连累公子……”

    曹寅最初打算戏弄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道人,但随着他的话听下去,越听竟越是在理。他身为汉人,本就对于满人欺凌汉人一事,有着排斥,便是没有顾云曦的存在,他都会好好考虑。

    如今能够一举数的,曹寅当即便决定了,这个忙,帮了,他没说出口,只是沉着脸道:“事关重大,容我好好考虑。”

    看着曹寅离去的身影,李翔淡淡一笑,他知事成了。

    李翔没有发现在他不远处的墙角处,蹲着一个俏丽的身影。

    高昇客栈。

    顾云曦听着剑雨的回报,那张让人窒息的脸庞浮现出一抹好奇神采,轻笑道:“有趣,真是有趣。竟然有人利用我来说服曹寅,倒有些能耐。”

    婢女小莲不满道:“我看是可恨才是,竟然敢利用云曦姐。”

    顾云曦不以为意的道:“利来利往,我能利用他人,他人自然也能利用我,各凭手段,没什么好抱怨的。这也倒好,让我省去了一番功夫……不过我有些好奇,那个道士究竟是何人,竟与我想到一块去了。”

    -------------------【第二十九章 奴隶论(求票,求收藏)】-------------------

    曹寅并没有全信了李翔的话,他在与李翔分别之后,特地到牢门前确认了此事,知道李翔说的不假。

    随之才回到家中,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的父亲曹玺,当然他舍去了,为了取得顾云曦好感的一事,只说李翔这个不知姓名的道士,求上了他。

    曹玺听闻事情缘由,触及心中往事,亦是大怒:当年清兵南下,他才只有三岁,沈阳落陷,他被清兵俘虏,成为四贝勒皇太极府上的“包衣阿哈”,也就是家庭奴隶。作为一个奴隶,他幼年受到的欺辱可想而之。

    虽然后来他凭借努力,爬了上来,但那时的经历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回忆,直至今日,他备受恩宠,亦忘不了童年之事,对于满人无故欺压汉人,深痛欲绝。

    但他也知道,世间之大,总有许多力有未逮的事情。他不是皇帝,无法改变天下走向,只能尽己所能的帮一个算一个。

    如果曹寅说的属实,那么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满人欺负汉人,而是将汉人当做替罪羔羊,用他们的性命,来袒护满人犯下的罪孽。

    曹玺沉声道:“寅儿,这件事你做的很好。我们曹家深受圣恩不假,是朝廷官吏亦不假,除此之外,我们还以一个汉人的身份活在世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消除满汉之间存在的矛盾。”

    曹寅心中大喜:他的父亲向来严厉,从小到大,夸他的次数用一对手掌都数的过来,想不到竟然会因为此事而夸奖他。

    曹寅告辞。

    曹玺之妻孙氏,在一旁欣慰笑道:“寅儿晓得关心民生,真是懂事了。”

    曹玺却摇头道:“自己的孩子你还不了解,此事八成是那个道士的功劳,他用了某种方法说服了寅儿,将他当做枪使了。这样也好,寅儿文武皆有一番造诣,就是心性好动,不够成熟。让寅儿早一些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早成熟些,也省去了我们的心事。”

    孙氏含笑点头,随即道:“比起寅儿的改变,妾身到是很好奇那个道士。觉得这个道士,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曹玺先是一怔,片刻赞同道:“夫人言之有理,那道士能够说动寅儿,以他为枪,将老夫推上台面,深通借力用力的本事。他还无半点力量便能做到这点,如果手中有权,只怕成就非同一般。他若为友,那还好说,若是为敌,会有麻烦。”他浑然一震,对着孙氏一拜,道:“多谢夫人指点,他是道士,方外之人,却插手世间俗世,可见他并非是真道士,而是不愿剃发之人,敌大于友,我会让人看着他的。”

    孙氏轻轻一笑,眼中充满了洞察一切的目光。

    曹玺先找到了知府,确定确实是麻勒吉从中干涉,立刻找上了这位江南江西总督。

    麻勒吉为官多年,精于太极之法,面对曹玺的质问,只说自己对于奸杀恶行,深痛欲绝,这才下的命令,并非是存心包庇,坦言道:“既然曹大人觉得麻勒吉干涉此事,有碍公正,那麻勒吉不过问就是了。”

    曹玺面对这么一说,也没了法子,麻勒吉过于干涉此事,并不等于他就是真凶,或者包庇真凶。没有确切的证据,曹玺也不能对麻勒吉这个总督怎么样,论职位十个曹玺也比不上一个麻勒吉。

    曹玺也知会有这个结果,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只要麻勒吉不插手参与,知府就能秉公处理,李卫国究竟是不是凶手,也能查明。

    送走了曹玺之后,麻勒吉铁青着脸,往后院走去。还未抵达,远远就听见皮鞭啪啪作响和粗野的破口大骂:“干你娘的狗杂种!活该杀千刀的贼胚子,老子叫你不长眼睛!叫你不长眼睛!”

    麻勒吉听了更是恼怒,冲进了后院,一位体型粗大,一身横肉的满族汉子,正在用皮鞭抽打着一个青衣佣人。每一鞭挥下去,必定带起一串飞溅的血珠。青衣佣人早挨不住,昏死了过去,那头满族汉子犹自不解气,乱鞭一套痛打。

    “住手。”麻勒吉大喝上前,心中叫苦不迭,怎么来了这么一位煞星。满族汉子叫噶礼,满洲正红旗人,出至栋鄂氏,满人中的名门,生下来即是贵族。武艺超群,凶暴桀骜,在京城因一言不快,赤手空拳打死了汉人书生,引起了舆论。在上面的示意下让噶礼离开京城,暂避风头。因噶礼的父亲与他私交甚深,便将噶礼送来江宁。

    噶礼来到江宁,依然不改行事风格,反而变本加厉。在街上看中了洪家小姐,色心大起。他吃过一次亏,也学乖了,不再强来,偷偷的跟着,在无人的时候,将洪家小姐强暴了。洪家小姐贞烈,在忍受禽兽摧残的时候,拔出发簪,狠狠的刺进了噶礼的右臂。发簪正好刺在噶礼肩膀上方,骨头与骨头的交接处,差点就废了噶礼这条胳膊。

    噶礼大怒,一掌将洪家小姐打死,逃回了总督府。

    麻勒吉见噶礼受伤,问他缘由。噶礼毫不隐瞒的将事情说了出来,还骂骂咧咧的,表示一个贱奴,竟敢伤他。

    麻勒吉听了大惊失色,将噶礼怒斥了顿,把他禁闭在家,然后留意此事动向。

    麻勒吉为官清正,但重满轻汉,他能够做到关心民生,爱护百姓,但做不到将满人,将自己好友的儿子推向刑场,在得知江宁府衙初步将两名汉人定为疑犯的时候,当即便以总督的权利,向知府施压,以保噶礼。

    麻勒吉万万没有想到曹玺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正为此事发愁,又见噶礼随意鞭挞佣人,心头火起,怒喝道:“噶礼,你小子拿个佣人撒什么疯……”

    噶礼见是麻勒吉,嘿嘿一笑,将鞭子丢了,叫喝一声:“来人,把这死狗拖出去!”他瓮声瓮气的嗓门里带着一股火气,显然意犹未足。他拿起地上的袍褂,随便在身上抹了把汗,道:“真是不长眼的东西,不知道爷爷右肩有伤,还将茶水送到左边,瞎了狗眼了。”

    麻勒吉厉声道:“就为了这点小事,你便要将他活活打死?”

    噶礼不以为意道:“不就是一个奴隶嘛,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真搞不懂你们一个个的到底在想什么,依照我们满人的规矩,战败者就是奴隶,可以像狗一样的驱使。现在整个汉人都是败者,都是我们满人的奴隶,杀几个人,打几个人算什么?在草原上,我爷爷当年还用奴隶练箭了,日后我要上了战场,一定将我的敌人,当做畜生一样虐杀,这才是真正的勇士。”

    麻勒吉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狠声道:“好好好,你这脾气,我管不了你。现在事情闹大,连曹玺都插手了,已经不再我的控制中。我秘密送你回北京,此事就这么结了,别在惹事。”

    噶礼脸色一变,猖狂之态,早已消失不见的。他将汉人视为猪狗,认为他们都是奴隶,却也知道世上还是有一些“奴隶”是他惹不得的,其中曹家排在第一位。

    只因曹玺的夫人孙氏是当今皇帝康熙的奶妈,康熙由孙氏一手带大,两人情同母子。也是因为这层关系,康熙将曹玺视为近臣,将曹寅视为兄弟。

    跟曹家过不去,等于是跟康熙为难。

    噶礼听到曹家插手,也熊了,屁也不敢放一个,认可了麻勒吉的安排。

    -------------------【第三十章 临终嘱托(求票,求收藏)】-------------------

    李卫国走出了府衙,长长的吐了口气,心中觉得晦气,好好的在寺院抄个佛经,都惹出祸来,到现在为止,还有些莫名其妙。

    因为李卫国没有剃发,不能参加科举应试,连一些文书的工作都不好找。只能靠帮人写写家书,赚几口饭吃,日子过的清贫。福弘寺的佛经,年久失修,需要重新更换,也就请了李卫国抄写,想不到飞来横祸,被当做奸杀犯给关押起来。

    经李翔的暗中出手,麻勒吉被迫妥协,江宁知府开审此案,通过调查,李卫国在案发期间人在藏经阁书写,有抄录的众多经文为证,若他离开藏经阁行凶,绝无时间抄录出整整三册的经文。其次,案发现场有大滩血迹,证实并非被害者,而是凶手遗留下的。李卫国全身上下,只有几处陈旧的伤疤,并无任何新伤。

    江宁知府仅仅只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证明了李卫国是无辜的。

    李卫国还提出了一条有用的证据,表示在出恭的时候,碰到了一位抱着血淋淋的肩膀急匆匆离去的满人,满人的肩上正插着一根金色的茶花发簪,从洪霖的口中证实,茶花发簪就是他女儿最喜欢的头饰。

    几种事件一综合,犯人初步的形象已经呈现了。

    江宁知府通过麻勒吉的包庇行径,心中更是有了底,李卫国无罪释放。

    李卫国还不知道这中间的种种原因,更不清楚自己几乎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他吸了吸新鲜的空气,向城外走去,被关了几天,他迫切的需要回家洗个澡,好好地洗去一身的晦气。

    来到接近城门的闹市,李卫国突然瞧见右方一人从珍宝阁走了出来。他怔怔的看了会儿,好一阵疑惑,脑中闪过一张慌张的脸庞,惊呼大叫:“是他,就是他,凶手,凶手别跑……”

    李卫国为人正派,对于犯下奸杀恶行的歹人,切齿痛恨,见到凶手竟敢在市场上大摇大摆的逛着,也顾不得其他,冲上前去就拉住了他,大叫:“来人啊,抓凶手,抓凶手……他就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让李卫国擒住的人正是噶礼。

    噶礼得知曹家插手,知府打算公事公办,有些心虚,不敢在江宁久呆。在麻勒吉的安排下,乘轿打算离开江宁,返回北京。路经闹市,想着在北京未婚妻,心血来潮,要给她带点江宁的特产回去。

    噶礼此人性格张狂,不受约束,想到就做,不计后果,也不理会他人劝说,在珍宝阁卖了一块稀有的珊瑚石,出来时,正好与李卫国碰上了。

    李卫国抓着他受伤的胳膊,大呼小叫。

    噶礼心头一慌,抡起左拳,狠狠的打在了李卫国的胸口。

    李卫国双目圆瞪,眼珠子都要凸了出来,整个人一下子瘫在了地上,血不住的从他的嘴里涌出。

    噶礼暴虐骁勇,有生裂狮虎之力,他怒急下的这一拳直接打断了李卫国的胸骨,尖锐的胸骨刺进了他的肺部,造成了大量的内出血。

    噶礼见大街上混乱不堪,打算逃走,却发现脚让李卫国死死的抱了住,挣扎了下,无法睁开,眼睛一红,对着脚下的李卫国就是一套猛踹。

    李卫国有着书生的倔脾气,死死的抱住噶礼,用自己的背挡着对方的脚,他的肺部不断出血,鲜血从口中喷出,要多吓人便有多吓人,但此刻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安危,依旧大叫:“抓凶手,他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噶礼眼中杀气纵横,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对着李卫国的胳臂,狠狠的削了下去。匕首明亮锋利,这一削到实处,在粗壮的胳臂也非断不可。

    眼看匕首即将削断李卫国的手臂,噶礼只觉得手腕一麻,手臂完全用不上力,匕首也不由自主的掉在了地上。他转头一看,一个须发修长的道士正向他这边冲刺而来。

    李翔在借助曹家的力量之后,担心自己利用曹寅,引起曹家人的不满或怀疑,潜伏在了衙门附近,只待确认李卫国无恙之后,立刻离城北上。

    李卫国果真在不久被无罪释放,李翔也了却了心事,在他身后走着,一并离城。李卫国与噶礼的纠缠发生的太突然,根本来不及施救,只来得及保住他的胳臂。

    李翔跃上台阶,直攻噶礼胸口。

    噶礼右臂动弹不得,左臂麻经又受了李翔飞石击打,无法使力还击,只能伸左臂格挡,却不料完全扑了一个空。李翔出手如电,在途中竟改了方向,五指成爪,直攻噶礼下颚。

    噶礼抬头闪避,却不知李翔这一招又是虚招,他趁对方抬头,无法瞧见他招式的时候,中途再次变招,直接扣住了噶礼受伤的肩膀。

    李翔这一招擒拿手法,两虚一实,正是胡德帝传他的擒拿手,讲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噶礼自幼好武,武艺在年轻一辈,位居翘楚,胜过李翔许多。但他右臂受伤,左臂又暂时无法发力,右脚还让李卫国死死抱住,自身本领,发挥不出三成。

    李翔的功夫讲究快与奇幻,噶礼处处受制,心里混乱,让他有机可乘,一招擒拿。

    李翔见噶礼出手毒辣,又是洪家小姐的奸杀凶手,这出手毫不留情,五指用力,深深的扣入他的伤口。

    噶礼铁打的身子也支持不住,惨叫一身,半跪下来。

    李翔心知自己习武不过两月,实力有限,更不给噶礼反击的机会。先抓着他的右臂,另一脚踩着他的肩膀,用力的用上一压,将他的手臂打了一个转,直接废了。

    这时送噶礼离城的几个满人凶神恶煞的冲了上来。

    李翔正打算迎击,一人从人群中冲出,拳脚并使,三招两式,将满人打趴在地。

    李翔认出了来人,竟是狱卒柳云枫,没有想到这小小的狱卒,会有如此武艺。

    柳云枫来到李翔身侧道:“道长信得过在下,就将这恶徒交给我,你带李卫国去救治,晚了怕来不及了……将他送到医馆,立刻离城。”他说着挨到近处,轻轻低语。

    李翔看了柳云枫一眼,慎重道:“我信你。”

    说着抱起了不断呕血的李卫国,往医馆赶去,他刚刚路过的时候,就在这条街的街尾看到一家医馆。

    “你可是鹏举兄……”李卫国眯着眼,看着似像不像的的李翔,吃力的说着。

    李翔道:“就是我……”

    “咳咳……”李卫国连咳了好几下,血不断的涌出,挤出了一个笑容,用着力气拉着李翔的衣襟,将脑袋靠着他的肩上,轻轻的道:“能见到你……实在太好了,听我说,去我家,淳化镇……新安村,山后有一口枯井,枯井下方右侧有东西,你拿着……好好利用,玉、玉佩去……台湾,找……找郑家……藏宝图……用来反……清……”他说话越来越无力,最后几个字更是细若蚊鸣。

    李翔没怎么听清,正要发问,顿时察觉李卫国的手渐渐失力松开。

    -------------------【第三十一章 枯井铁盒(求票求收藏)】-------------------

    淳化镇新安村。

    李翔借着夜幕来到了李卫国临终前所说的枯井,他在晚边已经来查探过地形,此时行动起来,甚是迅速。

    李卫国伤的太重,内脏让自己的断骨刺破,造成大量的内出血。这在医学不怎么发达的古代,几乎等于是受到了阎王爷的召唤,必死无疑。更何况受如此重创,还让噶礼狠狠的一通猛踹,能够坚持住把内心深处潜藏的机要大事说出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李翔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只能将他送至城南的义庄,换了沾满血的道服,先一步出城了。

    柳云枫的那一句“立刻离城”,让人警觉,他那表情肃然,并非是开玩笑。最初李翔以为是自己打了噶礼,随即一想,却不以为然。噶礼是奸杀案的凶手,又当众行凶,打死李卫国。

    两条性命,噶礼一但落入秉公处理的江宁知府手里,那是必死无疑。而他作为擒拿噶礼的人,即便是下手狠了些,也不可能算罪。

    柳云枫指的应该是另有其事,李翔本就是通缉要犯,身在江南也不想多生事端。李卫国没有逃过劫难,但凶手噶礼让他擒住,有曹家在,便是麻勒吉也保不住噶礼。

    事情并不完美,但也算告一段落,没有必要在立于危墙之下了。

    出了江宁,李翔直奔淳化镇新安村,他很好奇李卫国临终嘱托的事情。

    他听到了玉佩、台湾、郑家与藏宝图等字样,句句都是轰动人心的字眼。

    李翔明白,李卫国身上一定藏着很大的秘密,要想揭开这一切,唯有找到对方临终送给他的东西了。

    李翔看着深不见底的枯井,将随身携带的长绳绑在了枯井右侧的大树上,顺着长绳,踩着枯井四壁的石缝,缓缓地下到枯井中去。枯井荒废多年,底下的淤泥几乎没了脚腕。他点燃油灯,也不清楚到底哪个地方是李卫国说的右侧,只能一块一块石头的摸,在他左手处的石块,明显的在他的大力摸动下,有着缓缓移动的感觉,用力抽出了石块,露出了一个小洞,伸手进去掏摸,入手滑溜僵硬,似乎是个由特殊东西包裹的铁盒。他大喜过望,将周边的石块逐一抽出,取出了由油纸包裹的四方形铁盒。铁盒入手沉重,里面似乎有不少东西。

    李翔没急得打开,顺着绳索上了枯井,借着夜幕走进了村里的荒山,瞧了瞧四周无人,这才放心的在一颗榕树下,坐了下来。

    李卫国将事情说得那么神秘,又是玉佩又是宝藏的,搞得李翔现在心里都有些压力了,生怕让他人来了一个渔翁得利,做贼似地,确保万全以后,才敢放心打开这神秘的铁盒。

    他将油纸撕去,铁盒捧在了大腿上,打开了铁盒,放在铁盒最上面的是一块碧绿的玉佩。玉佩在烛光的照射下,散发着荧荧的绿色光辉,那光辉竟然盖过了烛光。

    “这?”李翔举得很不可思议,将玉佩捧在了手上,只觉得入手冰凉,玉佩的正面的一条戏珠的龙,活灵活现,细细一看,龙的形态竟组成了一个“李”字,玉佩反面是一只展翅腾飞的凤,凤的形态却是一个“郑”字。

    “李、郑……”李翔默念二字,心中想着李卫国曾要他拿着这块玉佩去台湾找郑家,暗忖道:“难道卫国兄与郑家有什么往来?凭借这块玉佩去郑家,能飞黄腾达?”

    他将玉佩贴身收好,铁盒中原来玉佩下是一叠古老的书籍,取出其中一册,泛黄的书面上写着《岳武穆兵集》五字,心道:“岳武穆,不就是岳飞?难道是传说中的《武穆遗书》?”他心中一喜翻开首页,是一篇序章,只见序章写道:“霆幼年闻父亲感慨,余自幼好武,冲锋陷阵,所当无前,自诩能以一己之力,撼动三军。然金兵南下,占我家国,杀我宋民,为父转战中原,屡屡胜敌,却毫无建树,心中深恨。方觉错矣,用兵重治,欲克强敌,当以强兵为上,计谋策略辅之,方能决胜千里,百战不殆。”

    李翔对于偶像的事迹非常了解,想想岳飞的一身,心中大以为然。在岳飞那个时代,岳飞的武艺可算是天下难有敌手,他青年时冲锋陷阵,单骑斩将,以二十人吓退万余金兵,以八百人强冲五十万贼兵大营。金兵南下,岳飞领着队伍屡屡胜敌,却无法左右大局。后来岳家军成,岳飞坐镇后方指挥,极少上阵杀敌,但岳家军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取襄樊定杨幺,灭伪齐败金兵,杀的金兵直呼岳爷爷。

    岳家军后期百战百胜,杀的完颜兀术不敢与岳家军再战,企图逃至黄河北岸死守,靠的不是计谋,而是力量,绝对克敌制胜的力量。

    李翔作为后世人,对于兵法没有深刻的了解,当在这时也产生感同深受的感觉,觉得打仗这事情,计谋什么的都是虚的,好的计策不是说有就有的。如果只依靠计谋取胜,万一黔驴技穷了,那不就是一败涂地了?坐拥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兵,才是正理。

    想着李翔意外发现序章,四周的空白处赫然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顿时大为好奇,在灯火下仔细分辨,却是一篇个人感想,突然他目光注视在落款上,险些惊呼出声来,那落款竟然是李定国。

    那位威震清缅的明朝大将李晋王。

    李翔看着感想,只见上述:“定国幼年以汉将霍去病为目标,每战必前,克敌制胜于眼前。后破武昌,与岳家后人手中得昔日抗金名将宋鄂王空闲时所写的兵法心得,大为感触,尤其是强兵之法,更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以鄂王遗留下的练兵之法,着重治军强兵。定国有此成就,鄂王吾之师也……”

    他将《岳武穆兵集》放在一旁,又拿出了一本书,随意翻了翻,这本是李定国记载下自己的用兵心得,当中还有各种火器的配合战法。也许是时代相差不远,李定国记载的这本用兵心得,都是用平常记述的方式记载的,不像古时候的兵书玄奥无比,晦涩难懂,看的让人头昏脑胀。

    李翔宝贝似的将两本兵法放在一旁,这为将者,必要研读兵法,岳飞、李定国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绝顶的军事人物,有时间可以好好研读他们的用兵心得,指不定能够用得上。

    铁盒容量不大,少了两本兵书,只余下一块青铜饰物与一张羊皮。

    李翔将青铜饰物取出,是一块老虎形状的饰物,入手微沉,在老虎的另一侧刻着“晋王”二字。

    他出神的看着这饰物,心中一动,低呼道:“难道这是当年李晋王调兵用的虎符?”

    -------------------【第三十二章 转道西北】-------------------

    李翔拿着手中类似于虎符之类的东西,神态千变万化,如果这真是调兵用的虎符,那是不是可以凭借他调动在阿瓦河附近的那支百战劲旅?

    如此想着,他的心中隐隐有些激动,记起了在洞中那夜的梦,梦里他便是凭借李晋王的这支百战劲旅起家称雄的。

    将这块类似于虎符的青铜饰品贴身收藏,李翔拿出了最后一张羊皮,这应该就是藏宝图了。类似的情节他只在电视里看过,从未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传说中的东西。

    他打开了折叠起来的羊皮,意外的发现羊皮里竟夹着一张信笺。

    信笺是一位叫李破虏的人写的,李翔皱了皱眉,不知这个李破虏到底是何人,耐心看下去,信笺中写道:“吾名李破虏,乃明末抗清名将李晋王之后。昔年先祖遗恨而亡,勒令李家后人,宁暴尸荒郊,受野兽啃咬,死不安宁,亦不可降清。然我父却违背父命,归降满清。娘亲大义,不愿背弃祖训,趁夜带吾逃离,意往台湾娘家庇护。路遇追兵,忠臣义士冒死引开。娘亲与途中染病,被迫定居于淳化镇新安村,不久病故。娘亲临终前,命我习文修武,成年后往台湾效力,继承先祖反清事业。吾不敢忘娘亲遗命,日习文夜修武,奈何生性蠢笨,不喜文韬武略,多年来文不成武不就,实愧对先祖盖世英明,无颜赴台。为不丢先人颜面,交友天下,意图寻得一位能继承先祖遗命之英雄,将鄂王兵书、先祖之用兵心得传授,驱逐满清,还我汉人河山。盒内除兵书尚有玉佩一枚,乃昔年国姓爷之物,凭此玉佩往台湾投效,可得重用。另有先祖虎符,先祖威名暴于南北,可凭此符,召集先祖旧部,一并抗清。剩余羊皮乃是记载昔年大西张献忠遗留蜀中宝藏之宝图其一,若有机会寻得其余四份,可拥天下之财,招兵买马,已达夙愿。”

    李翔反复看了几遍信笺,将手中信笺揉成一团,心道:“卫国兄想必就是这李破虏了吧,也许是怕人找到他,改了名字。”脑中记起李卫国临终前,那一张完全放心的笑脸,深深的吸了口气,目光坚定凝重,“卫国兄如此看得起我,我岂能让他失望?”

    他并不认为李卫国是因为要死了,才将秘密说出来,而且因为他是李翔,才会让他来找这份宝藏。

    李翔将两本兵书都放在包裹里,收好玉佩、虎符以及藏宝图,并将信笺以火烧毁。

    这时东方的天际露出了一个笑脸,李翔踏着这初升的朝阳,走向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有了虎符在手,李翔决定暂时放弃北京之行,前往阿瓦河,去会一会在那里的百战劲旅。如果真能用虎符得他们相助,那他算是真真正正的踏上了反清的第一步,有了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只有几千人,但放在战场上,又有哪些人有胆子小觑这几千人的百战劲旅?

    **********

    江宁府,府衙。

    面对身负两命的噶礼,江宁知府一锤定音,秋后处斩。

    麻勒吉也在旁听审,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拳头握得死死的,他想救噶礼,却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他人也许觉得曹家只是依仗康熙奶妈孙氏的缘故,飞黄腾达,然而他却清楚的知道曹家真正的实力力量。

    曹玺并非仅仅只是江宁织造,他还有一个秘密的身份通政使,江南秘密情报组织的首脑,他手上掌握了一个无比巨大的情报网络,专门用来对付天地会的。就跟明朝无孔不入的锦衣卫一样。

    只要曹玺愿意,他能够轻易的将自己这个总督拉下马来。故而麻勒吉知道,江宁曹家,得罪不得。

    这时曹玺在曹家也得到了江宁知府判噶礼死刑的消息,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噶礼所犯的罪,唯有他死才能换补偿,这个结果正是他满意的。

    曹玺将此事放下,拍手叫来了两个下人,问道:“孙维、钱正安还没有消息?”孙维、钱正安是他的部下,也是情报网中擅于跟踪的两人,一天前派他们的跟踪那个利用他们曹家的道士,一去一天,毫无音讯。

    两位下人,相继摇了摇头。

    曹玺来回走了两步,便在这时传来了孙、钱求见的消息。

    孙维、钱正安脸带羞愧的跪在了曹玺面前请罪。他们在府衙附近发现了李翔,但在跟踪的时候,让人打晕了,给绑着丢在了牛栏里,刚刚才被发现放了出来。曹玺脸色严峻,怀疑起李翔是什么大人物了。

    其实都是柳云枫暗中相助,李翔大义救人,柳云枫深感敬佩,在路上发现孙维、钱正安偷偷跟着李翔,以为是麻勒吉的人,是暗中找机会报仇的,也就将他们打晕了。他提醒李翔速速离去,即是因为此事。

    当然曹玺便是有通天之能,也猜不到这其中的关系。

    曹玺让孙维、钱正安发动情报网,好好的调查那道士的行踪。

    当天入夜,曹玺正在休息,突然得到了康熙的密令。

    曹玺跪在地上接过密令,认真观看,好一会儿,才道:“皇上真是好魄力,夫人明早命下人收拾一下,我们要返京了。”

    孙氏愕然,低声道:“我们走了,辛辛苦苦组建的情报网怎么办?”她在深宫照顾康熙多年,耳濡目染,经历过许多宫廷争斗,也略懂政治谋略,常作为参谋给曹玺出谋划策,曹玺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放弃!”曹玺道:“原本计划是稳住天地会,派人打入天地会内部,收买离间天地会成员,让他们自顾不暇。皇上好抽出时间对付鳌拜与三藩。但现在他改变了计划,看来朱国治的死,已经激怒皇上了,他不允许天地会再嚣张下去。以牺牲我们目前的情报网,换取他们的信任,挖出天地会在北方京城的情报网,将南北天地会,一网打尽。皇上让我们回京,是担心我们遇到危险吧。”

    孙氏沉默了会儿,道:“这应该只是其一,皇上现在急需支持他的力量对付鳌拜,相公若是回京,他的胜算又会增大几分。看来他与鳌拜的矛盾,已经不可避免了。处理不当,将会引发一场可怕的风暴。”

    -------------------【第三十三章 讨债的小丫头】-------------------

    百书屋 全文字 李翔觉得既要前往阿瓦河会一会当年李定国遗留下的亲卫军,又要赶到北京去破坏康熙擒拿鳌拜的计划,时间有些吃紧。百书屋 (全文字电子书免费下载)

    他选择了最快的道路,先从江宁坐船沿长江西进入蜀,再购买一匹良驹南下云南,日夜兼程。胡德帝待李翔极好,知他是朝廷重犯,短期内难以抛头露面的赚钱,给他备下了许多银钱,供他花销。饶是如此,这一路下来,只出不进,身上所剩余的银钱只剩零零散散的铜钱了。

    李翔风尘仆仆,一脸疲乏的来到了永昌府章凤口岸。

    经过这番赶路,李翔充分的了解到古代与后世的不同。后世他要从江宁到云南这边,坐飞机也就是天把时间,而他现在从江宁坐船到蜀中用了二十多天,再从蜀中来抵达章凤口岸又花了二十多天,前前后后一个半月,都为赶路而过。

    走水路还好,沿途可以欣赏一下长江两岸风景,累了困了还能好好的休息。但陆路骑乘,那就要人命了,一路颠簸,腰酸背痛的,大腿两旁都磨出了水泡,疼的要命,屁股都要磨出老茧来。唯一的好处,随着二十多天的奔驰,李翔对于马匹的掌控越来越纯熟,骑术日渐高明,已能掌控自如,不会存在怕摔下马背不敢策马飞驰的问题。

    章凤口岸位于西南边疆,东邻潞西,南连瑞丽,北接梁河、盈江,无天然屏障,是清缅边境的一座商业口岸。因为清朝的禁海制度,让清朝少了最富饶的海上丝绸之路,不得以另辟蹊径,开拓陆路的商业渠道,缅甸则是清朝的主要出口大国之一。

    清朝将棉纱、布匹、黄丝、硫磺、杂货进出口缅甸,并周转其他国家,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清缅商人,偶尔还能遇到印度的商贩。百书屋 全文字无广告

    李翔找了一家客栈歇马,在客房睡了一觉,发现胡子因为赶路都结在了一起,索性用药水将它洗去,见天色好早,走出客栈,在市场逛逛,随便问一问去阿瓦河的路。

    章凤口岸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是当地最繁华富饶的地方,论往来人流,竟不逊色与苏州江宁这等大城。

    在这里的人,不再是以汉人为主,有娇小的苗人,黝黑壮硕的俅人,还有肌肤白皙的百夷族人等等少数民族,处处透露着民族风气。

    因为剃发易服主要针对强大的汉人,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偏僻山中,与世隔绝,章凤口岸又位于清缅交界处,大多少数民族人都留着自己民族的发饰,让最近见惯了金钱老鼠尾的李翔倍感亲切。

    走了许久,他发现整个章凤口岸竟然看不到一面清朝的旗帜,往来的兵卒身上都印着“吴”字标记,心中明悟。吴三桂这狗汉奸能够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谁都知道现在是满人的天下,吴三桂也不敢公然的造反,但他在兵卒身上印着“吴”字,在旗帜上挂着“吴”字,表示在云南,他吴三桂的话比皇帝还管用,久而久之,在吴三桂领地的人自然而然的将吴三桂视为他们的皇,以吴三桂为尊。日后若是造反,清帝康熙在云南的影响力,自是远远不及吴三桂这个云南王。

    李翔在章凤口岸转了圈,问清了去阿瓦河的路,摸着有些干瘪的肚子,翻了翻钱袋里所剩不多的铜钱,心道:“余钱不多,只能买馒头,将就几日,等到了目的地就不愁没吃的了。”

    如此想着,只听空中传来一声鸣叫,情不自禁的抬头眺望,还不了解什么情况,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落在了他的身前。

    李翔定睛一看,竟是少见的小雄鹰,一支箭羽射穿了它的颈部,挣扎了几下,死透了。他呆了呆,双手一合,笑道:“真是想睡觉就送枕头来,晚餐有着落了。”

    他捡起了这从天而降的鹰,将箭羽拔了丢到了路边,走到章凤口岸的偏僻处,除去内脏,就地点了堆火,用长剑插着,当即烤了起来。长剑是他买的,打算路上防身用,一直没有机会用上,倒是常常充当烧火棍,也算是物尽其用。

    在后世他上山打猎,没少烤过野味,有点名厨水准,不过片刻老鹰就飘起了特殊的香味。

    马蹄声传来,李翔分心眺望,心中不由得一紧,一朵红云飘来,一位姿容身段秀美无伦的红衣少女,正骑着匹神骏红马飞驰而来,红衣少女的手中拿着一张精巧的长弓。

    “不会是讨债来的吧?”李翔面不改色的吹起了口哨,一副毫不在意的神色。

    红衣少女策马来到近前,看了看李翔,看了看已经面目全非的鹰,眉宇间怒气闪现,切齿道:“这只鹰从那儿来的?”

    李翔抬头眼光不由落到那的红衣少女俏脸上,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小心脏不争气的跳了几下。远看以觉得来人是一位少见的美女,近看的她更是人比花娇,可爱无匹。

    她似乎并非汉人,年纪不大,一张娃娃脸,肤色奇白,光滑晶莹,一张樱桃小口灵巧端正,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可爱的如童话里的公主,令人侧目的是红色衣襟包裹的前胸,竟是波涛汹涌,传说中的童颜(巨)乳。

    李翔见是小美女,收起了原先否认的想法道:“是天上掉下来的,老天爷送的……”

    红衣少女闻言恼怒道:“那是我射下来的。”

    “是吗?”李翔一脸惊奇,问道:“明明是我捡来的,怎么成你射的了?”

    红衣少女气道:“我不将它射下来,你怎么捡得到?”

    李翔道:“你说着鹰是你射的,我说这鹰不是你射的,要是你射的,鹰怎么不在你手上,不在你手上就不是你的嘛。你说是你射的,可鹰在我手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手上的鹰是你射下来的?”他说的又急又快,就像是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红衣少女本就不太熟悉汉语,听的是头昏脑胀,两眼发花,反复琢磨,不解其意,见李翔一脸的笑意,恍然明白,叫道:“好你个臭道士,敢戏弄本姑娘,看我饶得了你。”说着纵身下马,手中的马鞭往李翔当头抽了下来。

    李翔见马鞭又快又急,退一步避开。

    红衣少女一击不中,绷紧着俏脸,连抽三鞭。

    李翔再次施展轻身术一一躲过。

    红衣少女见打不中,停了下来,不再强攻,泪眼蒙蒙的瞧着李翔,似乎受到了天大的委屈,看了看那诱人的烤鹰,轻轻的道:“我饿。”

    李翔也只想斗她玩玩,可不想罪大恶极的惹哭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举了举手上的烤鹰,道:“就快好了,我们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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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四方兵将,现身听命】-------------------

    李翔熟练的烤着小鹰,随着盐巴花椒的撒上,已经熟透的小鹰呈现着古铜色,浓香扑鼻。

    红衣少女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小鹰,樱桃小嘴不自觉的动着,就如画饼充饥一般,不断的吞咽着馋涎。

    “咕唧、咕唧……”

    长长的腹鸣声突然如连环雷鸣一样,红衣少女脸红的就跟猴子屁股一样,眼泪珠都挂了出来,可怜兮兮的看着李翔,她没说话,但那大大的眼睛却一直在问,“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可怜就像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猫咪,不断的“喵喵喵”的叫着。

    李翔见这可爱的小丫头喉头一动一动,心里暗笑,也不知几天没吃东西了,当下撕下了一只鹰大腿递给了她。

    红衣少女大喜,夹手夺过,狼吞虎咽的吃得干干净净,她舔着抓拿鹰腿的五个手指,再次以那会说话的大眼睛瞧着李翔。

    李翔又给了她一个大腿,自己撕下一截翅膀,美美的吃着。

    这一次红衣少女吃的不快,似在慢慢品尝滋味。

    李翔也没有理会她,一点点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果实。

    红衣少女咬着腿肉,眼珠子骨溜溜的转着,突然空出双手对着搁在架子上的长剑抢去。

    李翔竟也在第一时间咬住鹰肉,一手抓红衣少女的手臂,另一手先一步抢过长剑,以擒拿手法,将红衣少女的手臂弯在身后,只要她一动,手臂必然会产生剧痛。

    他哈哈一笑,“小丫头古灵精怪,跟我斗还差着点。”他表面毫无防备,心底却暗自留了一个心眼。这是胡德帝传授他的江湖经验,也是看多了电视的结果。为人处世,不能不信人,也不能全信人。

    如果这红衣少女如天龙八部里阿紫那般毒辣,趁他不注意下手对付他,那他这会儿绝不容情。这是古代,并非是后世。在这里杀人不过头点地,一个不慎就会小命不保,不忍会付出代价的。

    东郭先生与农夫与蛇的故事,小孩子都知道。

    红衣少女对鹰肉出手,显是无害人之心,李翔这里也点到为止,只是将她擒了住。

    红衣少女可怜乖巧的面目揭破,也不再扮,用空着的手拿着鹰腿,恶狠狠的说道:“我是百夷的公主,你敢动我,我娘不会放过你的。”

    李翔从地上捡起马鞭,抢过了鹰腿,塞进红衣少女的殷桃小嘴里,将她双手绑了起来,拉着她坐在了地上。忙完这一切,方才道:“管你是不是百夷的公主,饿成这样,就算是公主,也是一个胆大妄为,不知世事逃出百夷的笨公主……乖乖呆着,别惹我发火,不然将你按在地上,打你屁股。”

    红衣少女听到开头有些惊愕,显是被说中了事实,随即又因为那句“笨公主”愤怒起来,但随着听到后面的威胁,眼眸深处有了惧意,不敢再挣扎了。李翔这一招,可比威胁杀她,更要有效。

    因为威胁杀人,大多都是出于恐吓的目的,便是李翔再如何装着凶神恶煞,也吓唬不到人,反之打屁股,却是能够付之行动的,一个好好的大姑娘,让人撅着屁股打,那可多丢人啊。

    吃了一点鹰肉,李翔将剩余的都打包好来,塞进红马的行囊,猛的一拍马臀,赶跑了红马,笑着解开了红衣少女的马鞭,跳的远远地,笑道:“再不去追你的马,可就跑了啊!”

    红衣少女先将嘴里鹰肉拿在手上,跳着脚怒道:“臭道士,死道士,给我记着……”她大叫着往红马跑去了方向追着,边跑还不忘咬一口手上的肉。

    李翔笑着转身离去,回到客栈付了房钱,用剩余的铜钱都买了干粮,骑着那匹跟了他半个多月的瘦马往阿瓦河赶去。

    经过询问,李翔得知阿瓦河是缅甸境内的一条河,往东百里则是靠近云南边境。

    阿瓦河上中下游长达上千米,李翔只知李定国的亲兵藏于阿瓦河东百里处,具体是上游还是下游并不清楚,他也不好问路人说自己要找南明李定国的残部。但经过他分析,这些亲兵应该位于清缅的交界处。

    因为三千多人绝不是少数,只要不是瞎子都不可能察觉不到。若在缅甸境内,缅甸王不至于不闻不问,若在云南境内,吴三桂也不应该不管。也许李定国的亲兵很牛,但毕竟只有三千人,吴三桂拥兵十数万,缅甸也有近乎十万大军,真正打起来,那些兵是不可能存有胜算的。

    唯有在两国交界的三不管地带,才能安安稳稳的生活着。

    李翔便顺着这条线索沿着清缅边境寻找,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在清缅边境最险的虎踞山上盘踞着一个极少与山下人接触的山寨,桂家集。山寨里的人都以桂为姓,在山中自成一国,自耕自用。

    李翔记得李定国效忠的是南明永历皇帝,而这永历皇帝又称桂王。

    这个桂家集十之**便是当年李定国的曲部。

    虎踞山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

    李翔在休息的时候不时翻阅岳飞、李定国所著的兵书,岳李二人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的绝顶名将,他们留下的兵法并不是经过整理,一字一句认真考究的兵书,而是平时累积的心得,用笔墨记载下来,以便日后整理成书。

    这些心得是随手而写,也因此最直白,最直接,不需要反复推敲琢磨,就能够很好理解,让李翔这位军事小白都看的明白,也渐渐掌握了丁点皮毛,有些心得。

    看着虎踞山的地形地势,他脑中反复思考攻山之法,无一可用,心道:“此地易守难攻,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有三千精锐,足可抵挡十倍以上的强兵,难怪听命能在清缅边境平安多年。除非吴三桂、缅甸王下了血本攻山,不然休想吃掉山中的这些强兵。”

    李翔顺着狭小的山道而行,越上虎踞山,他便觉得背脊有些阴凉,一股让多处眼光盯着的感觉,但他却找不到视线的来源。

    继续走了百步,李翔突地顿住了脚步,将心一横,从怀中取出了虎符,单手高举喝道:“李晋王虎符在此,四方兵将,现身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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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 虎狼劲旅】-------------------

    李翔高举着虎符,心中有些打鼓,但这虎踞山绝壁千刃奇险无比,冒然入山,万一迷路,遭遇陷阱野兽,那便丑大了。

    今日他来此处便是希望能够得到李定国遗留下来的精兵强将相助,如果让山中的人看到自己出丑,如何能够降服这些威震天下的虎狼之师?索性霸气一点,占据主动,让人领自己前往山中桂家集。

    李翔这话音刚落,四周密林中便传来一声低呼。

    左方林木一阵晃动,一人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李翔心中暗惊,他离自己相隔不远,可是却潜伏的毫无声息,那一身匿藏之术,实在高明。

    来人年在二十五上下的壮实男子,宽肩窄腰,长腿身上没有半寸多余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显示着他的力量。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给人一种刚毅靠得住的感觉。

    李翔静静的打量着来人,从他脸上看出了激动,以及一丝丝的期待。

    “这位公子,可否将虎符给我看看?”壮实男子恭敬的抱拳,他似乎了解清朝的情况,并没有因为李翔打扮成一个道士,而称他为道长。

    李翔将虎符递给了他。

    壮实男子恭敬的举双手来捧,看着这块昔年李定国号令三军的虎符,竟然激动的不能自持,双目中含着热泪,颤声道:“是,是晋王殿下的虎猫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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