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曾青春流淌

谁不曾青春流淌第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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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过后很久,才看出它的意义。历史和现实,庄重与琐屑,宏大事件与市井鄙陋,在微风习习中氤氲成一种反讽的幽邃意境。

    前面是一个热闹的去处,只是这里还冷清。一家小饭铺的墙角下挤着一老一少两个乞丐。他们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是父子抑或爷孙,依偎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破棉絮上。老的胡子拉楂,眼睛半睁半闭地躺着,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小的约莫岁的样子,怕冷似的伏在老的身上,伸出黑乎乎的小手去揪扯老乞丐花白的胡子。老乞丐慈祥地躲让着,伸出古铜色青筋涨凸的手,去捉小乞丐的手。他们嬉戏耍闹着,忽然咯咯地笑起来,流露出一种无与伦比的亲情。

    我看着眼热,忽然有一种叫做移情的东西占据了我的心胸。哪怕再穷困潦倒,人心依然可以这样活泼泼的,天趣盎然。在他们面前,我觉得怜悯既浅薄,又有自高自大嫌疑。我的胸间充塞着一股羡慕的同情。恐怕没有人体会我这种感受,只有我这样一个少小离家、四处飘泊的水手才会这么想吧?

    华灯初上,我来到武昌工人文化宫附近。

    文化宫好像一个公园,大门里有假山喷泉。推拉式铁栅栏大门给人一种从来就没有关闭过的印象。高高的灯柱把光亮投射在门前的马路上,形成一片黄|色的由近而远逐渐暗淡的亮场,呈现出舞台效果,仿佛平地搭起的一个背景深暗的舞台。一些做生意的小贩占居了小半边路面。穿着趿鞋的武汉人,构成这个舞台的人物背景。

    在一个三轮车前,我看见车斗里堆着卖剩下的新鲜荔枝。零碎的从枝条上脱落下来的荔枝堆起一个小丘。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新鲜荔枝呢。花二角钱买了一大捧,新鲜荔枝的滋味给我造成极其甘美的印象。在享受那种美妙滋味之余,一个小水手的哲学思考亦让我觉得趣味盎然。

    由荔枝想起了杨贵妃。做为贵妃该算古代顶尖级人物了,所享受的乐趣也不过如此吧?现实生活中除开那些名分上的光耀,最高层人物与普通百姓在基本人生趣味上的差别,并不像社会地位差别所彰显得那般巨大。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最基本的人生需要,诸如一碗白米饭、一捧鲜荔枝上,放弃那些奢华的、更多是由观念或意念引起的情感,就会体验到最纯正的快乐……

    思辩是苍白的,哪怕是对生活本质的思辩。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水手作这些思辩似乎更有点儿可笑。然而,它既是实实在在生过的,写出来也没有什么羞耻。

    当然,我更愿意谈谈享受新鲜荔枝的感觉,它是那样美妙,以至于令我至今忘不了那样一个夜晚,在武汉街头黄|色路灯下,度过的那样一种令人咂摸不已的蕴籍时刻。

    忘不了的,除了在武汉街市上吃到第一枚鲜荔枝,还有在江苏仪征那个叫作赵庄沟的荒凉油港码头,我剃了有生以来第一个光头。光头就好像剥了皮的鲜荔枝,乃至于我总是把它们联想到一起。

    第二十章(1、男性精华)

    第二十章

    船到仪征赵庄沟,这里是鲁宁输油管道终点。

    码头上有高高的三个一组的黄|色鹤颈式输油臂,它们就像骄傲而美丽的彩鹤,弯曲着长长的脖子,低下灵巧的长喙。当它把嘴与船上的油管口对接上,就开始装油了。

    水手们完成了任务,留下值班员,没事的就上岸去“踏地气”。船员们从来不说踏青,也不说散步,常年生活在钢铁岛屿,船员们更看重土地,讲究踏踏地气。

    踏地气能踏出田园诗一般的意境来么?踏踏看吧。

    油港周围全是农村。筑成道路的大埂下是成片的农田、池塘和沼泽。零零星星有几户乡里人家。大埂上修了围墙,围墙里沿江是油港作业区。作业区里长满了草木,草木之间半露着水牛腰粗的油管。

    油港上游有一个航修站。航修站规模不大,有一只船坞泊在江边。船坞的大小刚好对付得了“长江号”顶推轮。但也不能大修,只能做些小打小敲修修补补什么的。有一群南京城里的姑娘们每天坐着交通车来到这里,干些除锈打油漆之类的活计。晚上班车回南京,带走轮班休息的姑娘。没轮到休息的就住在宿舍里,好几天也不回去。姑娘们的到来使这个冷冷清清的油港变得活了起来,仿佛焕了生气。

    油港下游有一个大湾。形状像一只猪肚子,江水回灌进来,使江堤成了一个半岛伸进江水和大湾之间。傍晚,西边的太阳照得水面白晃晃的耀眼。大湾里泊着无数的小船,有七八只连成一排,有二三条结成一伙,也有孤舟单泊着。船上的人有洗衣的,做饭的,在江水里?洗拖把的。一个黝黑的莽汉站在船头冲澡,裤衩浇得透湿。另一条船上一个身段姣好的女子正在漱口,嗓子里咯咯咯咯一阵乱响,“呸”地吐在江里,也不知她睡什么觉这时才起。一只有篷的小船迎面划来,张开两只宽阔的黑船桨,一下一下的,远远看去活象一只奇怪的大乌龟。不知哪条船上养了狗,狺狺地吠了起来。

    曹志高喜欢邀我到上游的航修站去。汪汪喜欢拉我到下游的大湾边去。我虽喜欢留在船上百~万\小!说,但也经不住诱惑,时常陪他们下船逛逛。

    曹志高在航修站那群姑娘们中间展了好几个“码子”。我戏称她们是曹志高的“红颜知己”,曹志高摇手笑道:“知己谈不上,码子而已。”

    我详究什么叫“码子”,曹志高跟我透露的秘密让我大跌眼镜,想不到这个偏僻的小小航修站,姑娘们思想行为非常“前卫”,到了“一杯水主义”的程度。

    曹志高在姑娘们宿舍,跟她们闲聊,问:“你们最爱吃什么啊?”

    一个姑娘答道:“最爱吃男性精华。”

    曹志高表情尴尬,三个姑娘便哈哈大笑起来。

    曹志高岂是吃素的?既然姑娘们如此大方,他也没有必要装作小家子气。他不玩嘴,跟她们来真的。晚上,他把那个喜欢吃精华的带到江堤下的芦苇丛中,跟她站着就把事办了。

    江堤上蚊子多,曹志高褪下裤子让我看他上的红疙瘩,以取信于我,证明他没有说谎。果然,上斑斑点点,惨不忍睹。

    “你没见过,月光下姑娘的有多美。天上圆圆的一轮满月,芦荡里蛙声一片。姑娘脱下衣裳那简直就是艺术品呀。我让她撅着,她就撅着。像一匹马那样。我就嘿咻嘿咻,嘻嘻……”

    我疑心曹志高夸张了,带有炫耀的成份。就算他干过人家,也未必要脱光嘛。据曹志高说,他干过的航修站姑娘有好几个,好像随便拉住一个就可以脱了裤子上床。但我见到的情况却不是这样。人家还是客客气气,很有涵养的。

    我把这个意见说出来。曹志高回答道:

    “你看到的是小芦。就是这个小芦,我还没上。”

    航修站办有一间小小的图书室。管图书的姑娘姓芦,就是曹志高说的小芦。我跟曹志高去航修站主要目标是奔图书室去,最常见到的就是小芦。

    真是天巧地合,我在赵庄沟认识两个“芦”。航修站的“小芦”,与我下面要讲的大湾里的“芦花”,两个“芦”同一个字。不过一个是名,一个是姓。

    姓芦的图书管理员小芦姑娘睫毛长长的,双目弯弯的,象芦荡深处一汪秋水。尤其动人之处是她笑起来的嗓音,那个清亮,那个生脆,直搔得人心痒痒的,象有一条毛毛虫在爬。

    秋天,小芦从江滩上采回大把的芦花,插在汽水瓶中,放在图书室做成一道风景。她的笑声美,话也说的余韵悠长。有一回,她说另一条船上有一个水手给她写情书,错把她的姓“芦”写成了没有草字头的“卢”,小芦说:“本来我不想睬他,可是恨不过他改我的姓。哼!他改我的姓,我就换他的种。他不是姓朱吗?我给他写一封回信,就四个字:小猪,拜拜。”

    她的话惹得我和曹志高一面哈哈大笑,一面暗暗心惊:这种错误要是我等犯了,我岂不就成羊了?曹志高要变成糟子糕了吧?

    小芦继续说:“他还不服气,来找我说理。我说,你再不走,偶用小指拇头带你勾到江里去洗把澡!”

    最后这句话她是用浓浓的南京口音说的,听上去特别带劲,我跟曹志高笑得连小肚子都痛了。小芦则一本正经,丝毫没有说笑话的意思。

    跟小芦时常在一起的有小柴,小薛等人。我不知道她们中间有没有曹志高的“码子”。别看曹志高跟我吹得热闹,却从来不指认哪一位是他曾上过的。这使我对她们每一位都保持着尊重和礼貌。

    一个有月亮的夜晚,通向船坞的栈桥在月光下显出钢铁的身姿。曹志高邀请小芦、小柴还有小薛到船坞上去玩。我们走在栈桥上,沐浴着清风明月,看堤下芦花漫无际涯,大家情绪特别高涨。曹志高明了一句口号,他说:

    “我说oothree,大家一齐喊‘爱情万岁!’好不好?”

    大家都说好。喊了一遍之后,现这句话不仅贴合大家心情,与环境氛围一致,更兼押韵好听,朗朗上口。于是,我们不要曹志高领喊,大家一齐欢呼起来:

    “oothree,爱情万岁!”

    “oothree,爱情万岁!”

    开始是各人狂呼乱叫,渐渐地整齐起来,踏着统一的节奏,像游行队伍喊口号一样。那青春洋溢的呼喊一遍遍回荡在夜色弥漫的芦苇丛中,与白色的芦花一同飘散在大江上下。

    通过小芦,我在航修站图书室办到了借书证,这使我拥有的借书证达到三、四张之多。这地方偏僻寂寞,空虚无聊,曹志高与航修站姑娘们的风流逸事如果搜罗编纂起来,也许会非常好看。

    第二十章(2、芦花)

    跟着汪汪到大湾那边去,是另一番景象。

    秋天的芦苇抽出白亮的穗子来,吐出毛绒线的芦花。我们从河滩上向前走着,看见白茫茫的芦花上面,是一线灰黑色的长堤,长堤上是一群比芦花更白的大鹅。芦花的白尚带点微微的麻灰色,白得柔和;白鹅张开硕大的翅膀嘎嘎地叫着,跑动着,那白是纯粹的,白得耀眼。

    赶着这群白鹅的是一个衣着单薄的少女,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挥一根长长的竹竿,竹竿头吊着根红布,不停地吆喝着:

    “噢――嘘……,噢――嘘……,”

    她那件花布衬衫,已经被太阳爱抚得很旧了,看不出花色和质地。也许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她的身体没有得到充分育,但是一双眸子却是又黑又亮,充满大自然朝晖夕阴的灵气。她那瘦小的身躯映在夕阳的余晖里,显得那样娇小动人,楚楚可怜。

    “喂,喂,”汪汪朝那小姑娘招手,掏出他在上海买的糖果。很有名的大白兔奶糖,三块能冲一杯牛奶。汪汪说:“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芦花。”牧鹅的女孩答道。

    “呶,芦花,这些糖果是你的。”汪汪把糖果递过去。

    芦花说:“我不要。”

    汪汪说:“别不要。拿着!”他捉过芦花的手,把糖果塞进她的手里。

    芦花托着那一把糖果,好像它们是几粒火碳。

    汪汪问:“你看这上面的大白兔可爱吗?”

    牧鹅女孩腼腆地点点头。

    汪汪说:“吃吧,吃吧。”

    牧鹅女孩终于剥了一块糖果填进嘴里。糖果化了,女孩芦花的脸上露出甜的笑容。

    我们翻过堤埂,走到农田里去。在收获后的土地上,我用脚去踩那些硬的稻茬子玩。满是稻茬子的田野多么有出息啊!光是那些坑坑洼洼的水塘沟渠就滋生许多美味佳肴。黄鳝、泥鳅、甲鱼、龙虾、蛤蚌……,只要会动点子,肯下力气,总不会空手回来。

    我和汪汪喜欢大湾,是受物质功利主义诱惑。不像跟曹志高去航修站,纯粹为了取得精神满足。两者都不错,但是我和汪汪把目光盯进人家养殖的螃蟹塘里就错了。

    那是半亩大小的浅水塘。中间用土壅起好几垅“长岛”,以便螃蟹作。四周留出一米阔的滩涂,筑起高约五、六十公分的围墙,围墙的内侧镶着玻璃,以防螃蟹逃逸。入夜,螃蟹全都从水里爬出来,在滩涂上交配、栖息。人们只要一迈腿就可以跨入围墙内……

    我和汪汪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池子边上走过。一只硕大的螃蟹映入眼帘。那只螃蟹竖起两只小棍子似的眼睛,从“长岛”上一只水里盯着我们,啵啵地吐着泡沫。好像一眼看穿了我们不怀好意。我们正为它垂涎三尺,心里盘算着怎么捉到它。忽然身后晴空劈雳般一声炸雷:

    “干什么的?”

    一个老头,五短身材,干巴黑瘦,额头上尽是五线谱一样的皱纹,小脑袋看上去又圆又结实,大概碰在花岗岩上也不服软的。他早早地披上了一件破旧的黑布老棉袄,站在池边的一座三角寮棚旁,手里拄着一支顶端带铁挠的长竿。

    我还没有缓过神来,汪汪已经笑逐颜开:

    “哦,老大爷,你养得蟹子好肥呀!”

    老头脸上并不高兴,好像一位骄傲的父亲听见人家夸奖他的女儿长大了一样:

    “你们哪儿来的?”

    “我们是……”我指着港区围墙里依稀可以看见桅顶的轮船。没等说出来,汪汪抢过去说:

    “我们是油港做小工的。嘻嘻,修修桥铺铺路什么的……”

    老头狐疑地看了我们一眼:

    “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我从旁证实汪汪的话:

    “我们是从安徽来的。”

    老头应该知道油港有一个安徽施工队。因为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脸上的皱纹也舒展了。于是,我放心大胆地絮聒说:

    “吃了饭,出来逛逛。顺便看看你怎样养蟹。”

    老头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小眼睛里闪射出奇亮的光芒。

    这时一位胖胖的老妇人?一蓝子煮熟的麦仁,从村子里走来。老头接过那篮香喷喷、红乎乎的麦仁,一把一把地洒进水里。老妇人跟我们絮叨说:养蟹不易。除了麦仁,还要喂它们青饲料,动物饲料,如小鱼小虾之类的等等。话外音无疑是恐怕别人偷蟹的意思。汪汪怕我听多了老妇人的话,夜晚不好意思下手,拉了我急忙走开了。

    秋夜的田野,到处是小虫们吟唱。蟋蟀雄亮的叫声与纺织娘勤勉的弹奏混杂在一起,好像男女声二重唱似的。一辆卡车从道路上驶过,雪亮的车灯把人吓一跳。我和汪汪悄悄摸到螃蟹池旁,在星光下窥伺黑老头的三角寮棚。没有任何响动,连一星火光也没有。

    奇怪!黑暗里,我仿佛看见黑老头眨着小眼睛,露出狡猾的笑容。我说:

    “算了吧,别干了。”

    汪汪说:“怎么,熊啦?没事嘛。”

    既然来了,不干怕被人瞧不起,我说:

    “好吧,快一点,一人两只,不要贪。”

    我们迅挨近池边。突然打亮手电筒,挤挤挨挨的螃蟹映入眼帘,伸手可捉。几乎与此同时,听见一声狗吠。坏了!有狗。我和汪汪吓得夺路而逃。身后传来黑老头的呵斥:

    “站住。哪里跑。”

    我的心砰砰跳。一只脚踩在泥淖里鞋被拔掉了,也顾不得拣。只听见身后黑老头咚咚地追上来。手里一定拿着那竿双钩铁挠。我赤了一只脚,本来就跑不快,偏偏越咳嗽越加盐,脚下忽然踩着一只尖尖的铁藜蒺,我痛得哎哟一声,一跌坐在地上。

    我捧着脚,手上立时沾满了粘糊糊的血。

    老头子赶上来,提溜着我的耳朵:

    “看你往那儿跑。”

    他恶狠狠地拽着我的耳朵,我只有踮起一只脚,一跳一跳地像只大袋鼠,跟着老头走回寮棚。老头把我扔在寮棚里的一堆稻草上,点亮了棚架上的马灯。

    不一会儿,已经跑掉的汪汪又回来了。他向老头子求情,说我们什么也没偷到,只是动了贼心而已。黑老头看我被他布下的那种四只尖脚总有一只朝上的铁藜蒺扎了脚,深得很,血流个不住,一点儿也不同情,坚持要送我们到村委会去。

    我吓得要命,又痛得紧,捧着流血的脚,快要哭了。汪汪百般哀求,无济于事。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来了救星。

    救星不是别人,正是芦花。

    芦花是这老头的孙女,给爷爷送开水来,听说有偷螃蟹贼,提着马灯往我们脸上一照。不照还好,这一照令我们羞愧得恨不能地上裂条缝,钻下去。

    芦花拉着她爷爷出去了。他们在寮棚外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本地土话,没听明白芦花是怎么说的,反正黑老头再进来不那么凶了。他递了一条干毛巾让我缠了脚,说:

    “年纪轻轻不学好。下回可不敢了。”

    我连声说:“是是是。”

    汪汪一个劲的说:“谢谢啊,谢谢啊。”

    黑老头就这么把我们放了。我搭着汪汪的肩膀往回走,觉得脸上臊得不行。这件事原有的那点儿刺激和趣味一点儿也没有了。

    第二天,我们到油港医务室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回来时经过一间理铺子,就进去理。说来也是一时冲动,我觉得只有剃个光头才能舒此时心中的愤懑,就对汪汪说:

    “你敢不敢剃光头?”

    汪汪说:“这有什么不敢的。”

    听他回答的这么坚决,我又转念了。没想到汪汪自己拿起一把电动剃刀,像开拖拉机似的在自己的脑袋上犁出一道豁子。我一看傻眼了。这下可不能食言。只得任由理店的老师傅支使他新招的女徒弟拿我的脑袋做试验田,正好练一练她的手艺。

    那女徒弟是个爽朗的丫头,一边给我剃光葫芦头,一边开玩笑说:“你这脑袋最适宜做和尚。剃光了一点儿不丑。……”

    我不知道她这是安慰我,还是讽刺我。谁不知道我们船员是水和尚么!但是也只能装呆卖傻,咧嘴傻笑:“嘿嘿嘿。”

    大江上日出日落,芦花依然。看不出江水渐瘦,芦花渐丰,只看见一群群江鸥飞旋着,叫声轻轻袅袅,似乎在说:欧,欧,好没羞……。太阳涨红了脸,好像一位割草的妇人躲在树丛中向我们的船儿张望。

    我有点想家了。但是剃了光头,我起码近两个月不能回去。

    越是不能回家,越是有事。姐姐忽然来信:妈妈受伤了。

    第二十一章(母亲的眼伤)

    第二十一章

    有道是母子连心,感应这东西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事后查阅日记,现母亲被锰铁崩了眼睛的时候,正是我想家的时候。

    锰铁是一种合金,整块的拉到母亲工作的铁道线上。因为太大,需要砸碎成大块,才能人工扛下来。母亲劳动积极,没等车上砸大锤的工人歇手,就站到了车门旁。本来背着身体,偶一回头,正巧被一粒飞起的锰铁屑崩进了眼球。

    到医院看了,除了敷药打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几天之后,母亲的眼球肿得不像样子。白眼球变成了红的,黑眼球变成了白的――上面长了一层白膜。姐姐来信说:这样子下去非瞎了不可。装卸营的干部说了,不论花多少医药费,他们都给报销。她想带母亲到南京来治疗,问我可知道哪个医院较好?

    接到这信,我立马回了家。我跟姐姐一道带母亲到南京眼科医院求诊,他们使用一种磁吸附技术从母亲的眼球中吸出了那粒锰铁屑。医生对母亲说:“你还算幸运,眼球组织有三层,这片铁屑钻进了第二层,如果再深一点,那包晶体就淌掉了。”

    因为吸出了异物,母亲的眼睛后来竟奇迹般恢复了,只是需要不断地点眼药水,不敢吃某些被称之为“物”的食品。我想到玉茭的母亲瞎掉了一只眼,也许跟我的母亲有类似的遭遇吧?

    在陪母亲去南京看病回来的列车上,竟然遇到了谢宛儿。她上南京买教辅材料,跟我们乘同一趟车回马鞍山。她对母亲非常亲热,跟我反倒没有多话。母亲对谢宛儿也很热情,忘了自己的病痛,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的。

    母亲跟我说:“你上次走,小谢同学来家找过你。我告诉她你坐船走了。”

    谢宛儿朝我一笑,眼睛硌了一下。我本来想说我们在码头上见着了,但是她这么一硌眼,我的话又咽了回去。下车的时候,谢宛儿跟姐姐一左一右夹持着母亲,我倒成了多余人儿似的。

    母亲对谢宛儿印象很好,不停地摸她的手,轻轻地叹息。母亲用那只没有包纱布的眼睛剜了我一眼,嗔怪我何以剃了个和尚头?我这时走路扎伤的脚还有点疼,虽竭力忍着,也叫母亲看出来了,她怀疑我做了什么恶事?当着谢宛儿的面就不留情面地问了。

    我不得已把偷螃蟹的经历说了。谢宛儿夹在我和母亲中间笑道:

    “想不到书呆子还会做这种事,倒是有出息了。”

    母亲听她这样说,也就不好严厉地训斥我了。倒是姐姐抿嘴一笑,意味深长,让我有些着恼。

    那天我们跟谢宛儿分手后,母亲问了我跟玉茭的事儿。她隐约感觉我们之间出了问题,只是从来没有当面问过。听我说完了她家人不同意的话。母亲说:

    “不谈就不谈了吧,我看你们两人面相也不相合。这个小谢姑娘倒是非常不错,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福分。”

    我觉得我跟谢宛儿之间不是没有感情,而是缘分不到。

    还在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负责在教室的后墙上出黑板报。因为我能写一笔好字,简笔画也能画两笔。有一回我心血来潮在黑板报上抄录了一自己创作的小诗,有一点儿利用手中特权的意思,也有一点儿炫耀。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反响,因为大家都知道杨光语文好,写一小诗当然不足为奇。

    过了一段时间,登有我的诗作的那期黑板报已经擦掉,更换了新的内容,我把这事已经忘在脑后了。忽然,一个现让我激动了一阵子。这个现是:在谢宛儿的美丽精致的笔记本扉页上,竟然工工整整地抄录了我在黑板报上表的那小诗。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这个现貌似偶然,仔细想想则不然。谢宛儿的精致的笔记本怎么会恰巧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条,那就是谢宛儿是有意让我看到的。其用心非常明显,只是那时自己不开窍罢了。

    她白白让我激动了一阵子,她在我心里引起的是对文学荣誉的渴求,而非爱情。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懂爱情为何物,好像一只刚刚育的小公鸡还没有打鸣呢。当我终于春心荡漾,打算坠入情网的时候,我第一个遇见的是玉茭,主动选择的是玉茭,而非――谢宛儿。

    当然,谢宛儿也是不错的。既然玉茭退出了,那么谢宛儿补上正好合式。可惜这是母亲的逻辑。在我心里,正因为谢宛儿太好了,她理应成为被人选的对象。如果我因为失恋而二次选择了谢宛儿,一来我觉得她不会接受,二来就算她接受了,我对她也将抱愧终生。

    与玉茭的爱情结束以后,我曾到照相馆去给自己照了一张肖像,背面题字“七日之禁”。照片上的我双眼炯炯如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傲慢。这张小像实在只宜自观,不宜示人。我却把它夹在给谢宛儿的信中寄给了她。

    谢宛儿给我一张她与玉茭两人的合影,这份情意我实在受之有愧。因而我回船以后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在那封信中,除了回赠给她一幅桀骜不驯的像片之外,我还抄了一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给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谢宛儿给我回信,从语文教学角度讨论这诗,说:“如果一条路走不通,看上去是一件坏事。但是让人回到两条路的出点,又是一件好事。”

    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可是,那时候我觉得越是走不通的小路,越是充满了诱惑。而容易走下去的路反倒让人止步不前。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厘清自己的观念和立场,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迷,一团麻,说不清道不明。

    这次回来,在家乡遇到了马军。

    我以为他调动成功了,说:“好家伙,几时回来的?”

    马军说:“还没回来呢。”

    我问:“不是说都调档函了吗?”

    马军叹了一口气,压低了嗓门说:“原来联系的那家单位,我爸找的那个老总,因为贪污被请进宫了。,这一下我的事全泡汤了。”

    我问:“那怎么办?”

    马军说:“怎么办?另找接收单位呗。”

    我鼓励他:“对,另找。”

    马军白了我一眼:“你当好找啊?全靠这个的干活。”他把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快地捻动,那是点钞票的意思。

    我陪着他叹了一口气。

    马军突然拽了我一把说:“走,到丁巴子那儿去。”

    我小声嘀咕:“哪个丁巴子?”

    马军在我头上撸了一把:“丁宗强呗。”

    “哦,是他呀!”我想起来了。丁宗强初三上了一半就提前退学,顶替退休父亲到工厂里上班了。“丁巴子”是我们当地土话,一般用来称呼排行老小的人。丁宗强姓丁,排行老六最小,里里外外人人都叫他“丁巴子”。

    “丁巴子不上班吗?”我问。

    “他下夜班。这会应该在家里。”马军说。

    于是,我们勾肩搭背去到丁巴子的小屋。在那里,见到了在工厂工作的我的同龄人生活。作为水手生活的参照系,那种场景让我对生活有了更广泛的了解。

    第二十二章(1、往前插)

    第二十二章

    一条上坡小街,一座临街楼房。楼房中间底层开了一个门似的过道。穿过过道,后面是非常杂乱的民居。这里曾经是竹园大队的一个村庄,城市扩张把它圈了进来,原先的住宅临街部分变成了漂亮的楼房,楼房后面还保留着一些原住户的房子,仿佛结茧的蚕儿萎缩蛹化后的模样。丁巴子一家原先是竹园大队菜农,土地征用光了,他家所有成员都成了工人。

    丁巴子的小屋就在那座临街楼房的背后。那是一座单间平房,门开在屋脊的山墙上,像童话里图片上画的那样。我们穿过那个门似的过道,来到丁巴子的小屋前,还没敲门,就听见里面传出一两声轻笑,好像还是女子的。马军在门口大声叫道:

    “丁巴子!”

    门里的声音好像受了足音惊吓的秋虫,立即闭口了。

    我们等了一会,不见动静。马军伸出拳头,上前擂门。又一次喊道:

    “丁巴子,在家吗?”

    明明听见里面有响动,怎么可能不在家呢?可是,里面还是静悄悄的,就是不出声。马军?了?头皮,说:

    “这个丁巴子,搞什么鬼!算了,我们走吧。”

    我以为丁巴子不欢迎我们,暗自拿主意再也不来了。走到快拐弯的地方,忽然听见从背后的小屋里传出一声粗放的嚎叫:

    “再来啊!”

    咦,这个丁巴子。他在家嘛!既然不开门,为什么又叫我们再来?我完全被他搞糊涂了。

    马军笑道:“这还不明白?他不方便开门嘛。”

    不方便开门?有没有搞错,这可是光天化日的大白天哟。马军搂着我的肩膀,道:

    “我们晚上,晚上再来。”

    晚上再次来到这座小屋,老远的就听见曼妙的邓丽君歌声和女孩子清脆放浪的笑声。

    “丁巴子!”马军并没有因为吃过闭门羹减弱气势。

    “哎,来啦!来啦!”一声粗里粗气的回答,开门的正是很久没见的丁宗强本人。他剃着长约半寸的板刷头,很短的前额上几条皱纹像刀刻上去似的。他这模样让我感觉亲切,起码我的光头不太孤独了。

    丁巴子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说:

    “杨光,你可是稀客。快进来,快进来。”

    马军早已经钻进屋去,他对这儿很熟,看来已经来过多次。他一进去就跟在场的女孩们说得很热乎。

    屋里除了丁巴子,还有三个姑娘和一个男孩。丁巴子给我介绍说:三个姑娘都是他厂里的电焊工同事,那个男孩上高二,是家门口的。

    这是一间约莫14平米的房间,顶上吊了天花,整个房间好像一只四四方方的盒子。房间里全部家当是一张床、一只床头柜,外加两只单人沙。床头柜在角落里,却很醒目地放着一只手提式“三洋”录放机。这是当时最时髦的玩艺儿,典型的浪当公子哥儿就是手提“三洋机”,眼戴“蛤蟆镜”,身穿“喇叭裤”的。

    邓丽君正在“三洋”录放机里唱着:

    “小城故事多,

    充满喜和乐,

    若是你到小城来,

    收获特别多。……”

    丁巴子对他的女同事们说:“你们跳不跳啊?跳不跳啊?不要扭扭捏捏的,好不好。”

    “家门口的”男孩邀请眼睛特别黑亮的刘莉和他跳舞。跳了几步,刘莉停下来说这支曲子不能跳三步,应该跳四步。两人争议不下。马军请个子最高、面颊儿最红的李容跳,他们跳的是四步,一下就踏准了节拍,好像很享受。这使“家门口的”男孩觉得很没面子,悻悻的起身走了。

    马军说:“哎,杨光,你别干站着啦。”

    丁巴子一边拉了刘莉蹀躞着,一边对我说:“对,你也跳吧。”

    三名女性中还有一个姓赵,大家管她叫赵小胖。赵小胖脸上有几粒雀斑,这使她有点儿自卑,但又不甘寂寞,眼神一波一波地会说话,显得特别善于风情。既然马军和脸蛋儿最艳的李容跳上了,丁巴子找了眼睛最亮的刘莉,我就很自然地和赵小胖说话。

    “哎,”我说。“你怎么不跳啊?”

    “你不找我跳,我跟谁跳啊?”

    这倒是一句实话,我笑起来:“可是,我不会……”

    “谁不是从不会学会的呢?”

    赵小胖圆咕嘟的小嘴说出话来,好像鱼缸里的金鱼冒出一串水泡,我有点儿惊讶。于是,我搂住她的腰肢,她把软乎乎的小手搭在我肩上,我们学跳华尔兹。

    仅用了五分钟,我就学会了华尔兹的基本步伐。无非是向后退一步,向横拉一步,然后再并步。跟着,她又教我“快三”转身旋转,这就有点难了。因为要把脚插进她的双腿之间。我有心理顾忌,老是插不到位,就总是旋转不成18o度。她一遍遍地教训我:

    “往前插,你得往前插……”

    我就大起胆子,把腿插得深一些。这时,一旋转起来,我的大腿内侧和她的大腿内侧竟然贴到了一起。刹那间,我的心里窜起一股热浪,两腿之间“腾”地充电一般。赵小胖与我有同样的感受,表现为她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手心里潮乎乎的。我们谁也不敢看谁。虽然我们还随着音乐的节拍跳着,但是,她再也不说“往前插”了。

    一曲终了。大家放下各自的异性舞伴,同性之间凑到一起相互说些打趣和鼓励的话。马军对我挤眉弄眼地说:

    “想不到吧?丁巴子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说:“看不出来!丁巴子哪儿长得漂亮嘛?”

    李容在一旁插话说:“你们没现吧?丁巴子长得有点儿像杜丘!”

    马军说:“这我就更不懂了。要说漂亮,杜丘那点儿比得上达思常?为什么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杜丘!”

    刘莉笑道:“什么杜丘,是高仓健!”

    下一支舞曲丁巴子找赵小胖跳,把眼睛黑亮、睫毛很长的刘莉丢给我。说实话,赵小胖虽然逗人喜爱,比较之下,还是刘莉更让人有心灵触电的感觉。她的眼睛往上抬起的时候,我看见菲薄的上眼皮囫囵一转,仿佛一颗青黄半熟的杏儿摇曳在枝头。她说话的味道也有趣,好像嘴里含着一只毛桃,刺激得口腔痒痒的,合不严实,说出的声音毛沙沙的,有点自来嗲。我搂着她的时候,有一种生怕她化掉了似的担心。

    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刘莉的一封信,末尾有一小诗。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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