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化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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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文化巨头

    作者:猫猫卡

    有关文化产业问题答读者问

    更新时间2010-6-2 12:21:05字数:1068

    诚如书友阿富汗提出的问题,文化产业范围很广,很多内容都涵盖其内,但是这些发展项目很多时候都是相关联的,并不冲突。

    像我们穿的服装,看的书籍,唱的歌,拍的电影,这些都是能体现民族文化,并且产生经济效益的文化形式。

    说的直白一些,歌曲也好,电影也好,小说也好,只不过是一种表现文化的形式,通过包装进行推广,而商家得到经济利益。这些内容相关联起来,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拿现在的网络小说来分析,小说本身才是这个行业的基础,数以万计的作者进行文学创作,再由网站策划商业销售。然而随着影响力的增大,人气的升高,热门小说不在仅仅局限于只靠站推广,只靠电子书消费盈利,还可以画成漫画,拍成电影,改编成游戏。

    同样的,很多游戏、电影、漫画也推出小说版,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的构成。虽说现在国内的漫画制作水平,推广力度不能跟“泥轰”比,能改编成游戏,拍成电影的也是极少数的作品,但这改变不了一个文化产业链的雏形慢慢形成的事实。

    所以说,主角通过小说创作介入文化产业之中,只是一个开始而已,以后的内容在这里我不能透露太多,但是主角不可能只局限于小说,或者一两个方面,未来肯定是多方面发展的。

    只不过发展文化产业,组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甚至目标更宏伟一点,在世界范围内推广中国的文化,让中国的小说、电影、游戏、动漫卖向全世界,没有充足的资金是不行的,现在只是在为未来的事业打基础。

    但是用文化来盈利,和用经济辅助推广文化,虽然看似差别不大,实际却是两回事。前者目的是赚钱,后者却要做好砸钱还得不到别人认同的准备。

    例如中国电影史上许多打着诸多旗号,拍出来的烂片,简直是糟蹋文化,糟蹋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灿烂成果,却依然在骂声一片中赚的盆满钵满。而有些导演,拍的明明不错,却被怀有各种目的的评论者扣上了这样那样的帽子,被批的体无完肤。

    《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三部电影都是在我小学和中学的时候看的,那会儿正是对港产片和动漫感兴趣的年纪,却能把这种反应中国人最真实的人生的电影所打动,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只可惜现在再也看不到了。

    如今只能看一些诸如《无极》《十面埋伏》之类的大片,大制作、大场面,电影却一点都没看懂,感觉就像是看美术课本一样。偏生还要找外国人来演中国人,而且还不用配音,用外国人的原声去说中文,听起来别扭的很!甚至有中国女星去演外国“民间女艺人”,都还是一线女星,实在是让人感到不理解。

    说着说着就跑题了,总之呢,只是想很多遗憾不要再出现吧。

    ……

    另,本周还有50个精华,要的在书评区留言,本人自动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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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我之前先来看看

    更新时间2010-7-22 19:10:09字数:541

    我是个新人,地地道道的新人,写这本书之前,一直只是在起点看书,偶尔发几张书评,也是看到自己觉得不合理的地方,评述一下。

    萌生写这本书的想法,是因为看重生圆梦类的都市文看多了,忍不住会想,要是我也重生了会怎么样。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这个故事就渐渐在我脑海里面成型了。有人说设定主角重生回到八岁是失败,有人说主角的行为不符合八岁的孩童,甚至有人直接说主角装13,作者纱帽……

    我知道如果我把主角设定为高中生或者大学生,更好写,也不会被人在年龄上诟病,有了年龄的基础,很多事情做起来也顺顺当当,而不会被人挑刺了。

    可是我还是这么定了,我一定要以林俊重生回到自己八岁的时候为故事的开始,为什么?因为我当时就是这个年纪!

    这个故事里面,有我的,有我同学的,有我兄弟的亲身经历,是基于真实的事件改编而成的!多了不敢说,但70%的真实性我敢保证!

    也许它写的不够yy,也许它写的不够刺激,也许它写的不够酣畅淋漓,但至少我没有按照时下流行的套路,来改换一下主角的名字,继续新瓶装旧酒。

    这书签的很意外的,当时打新书榜的时候,也极少有书友发表书评,哪怕连个“好”,“加油”都少见,我知道写的不够好……

    但是我乐在其中!这是对我的,对我身边人的人生,的一种记录和致意。

    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可以侮辱他,这是真实的人生。

    请假条

    更新时间2011-3-8 21:54:35字数:63

    白天更了一章,现在在姐姐家,没想到晚上回不去,存稿都在我自己的电脑里,今天更不了了,请个假,明天白天还要去一趟章丘,看情况……

    出差中

    更新时间2011-3-24 13:10:37字数:38

    现在在淄博网吧里,环境乱七八糟的静不下心来写,也待不了多长时间,回去再更吧。

    第一章 重温儿时梦

    更新时间2010-5-14 14:24:10字数:3256

    好像出错了,打不开了

    ……

    迷迷糊糊间,林俊感觉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强打起精神,驱赶掉宿醉残留在脑海里的影响,迷茫的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昏暗的环境。

    “小俊,快起来吧,妈妈给你煮了面条,一会记得要趁热吃,爸爸妈妈要去上班了。”说话的人在林俊面前晃了两下,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这个时候林俊才彻彻底底的清醒了过来,打量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还是住了20年的老宅,家里的陈设没多少改变,可零八年的时候买的那台三十二寸的彩电去哪了?

    林俊愣愣的看着桌子上那台十八寸的红梅彩电,彻底愣住了。

    林俊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家里就有一台这样的老古董,可是已经淘汰了好多年了啊,怎么突然又回来了?

    呆愣了一会儿,全身上下突然传来一阵刺痒,他掀开被子一看,惊呆了,一具瘦小的身体,看样子也只又六七岁的模样,身上长满了蚕豆大的红疙瘩,正是让他感到难受的罪魁祸首。

    这是水痘?

    这身体怎么回事?

    我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小了?

    林俊跳下床,翻出台历一看,懵了,只见台历上标着1994年4月1日。

    愚人节?

    这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起床洗脸刷牙,照过镜子,林俊这才确认自己莫名其妙突然回到了小时候。

    94年的时候,自己才八岁,刚上小学二年级,依稀记得自己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级开始出水痘,连带着发高烧。

    不仅如此,往后的三四年里,每到春夏交接的季节,自己浑身上下都会长满密密麻麻的水泡,水泡大的有小拇指节那么大,挑破之后流出来的脓水,流到哪儿,那儿又会密密麻麻长出一堆水泡。

    记得小时候这种过敏性的皮肤湿疹折腾了自己好几年,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免疫力提高这才摆脱了这一顽疾。

    重生之前,自己对这段日子最深刻的印象,大约就是妈妈隔三差五的带着自己跑遍了各大医院去看病,可惜看了中医,看西医,都没看好。

    那浑身刺痒,偏偏又不能抓挠的感觉,简直让人生不如死,哪怕这具幼小的躯体里面住着一个成丨人的灵魂,也难以忍受。

    老天爷突然把自己送回十五年前,就是让自己再受一遍罪的?

    林俊觉得自己有点晕。

    父母上班,姐姐上学,家里除了因为出水痘请了长假的自己,就只剩下七十多岁高龄,身体依然健旺的奶奶了。

    林俊将妈妈煮好的面条盛了一碗,端给奶奶,祖孙俩吃完早饭,开始了无所事事的一天。

    这个时代既没有网络,却有有线电视,破红梅彩电收不了几个卫星台,因为国家广电推广付费的有线电视,所以城区的卫星信号都有干扰。

    林家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养活着姐弟两个孩子,而且两个孩子都是先天体弱,从小大病小灾就没间断过,不光令父母苦不堪言,也让家里存不下一点儿急需,那里还有钱装什么有线电视啊。

    无聊的林俊躺在床上,脑子里冥思苦想的回顾自己过去或者说未来十五年的人生,真是杯具的十五年啊!

    林家这样的小市民家庭,活在九十年代,全国工人大下岗,生活能好的了才怪,偏生家里亲戚朋友也都是差不多的条件,一家几十口人全是老实巴交的典型老百姓,下了岗也就只能摆小摊糊口。

    林俊重生之前,家里也只是在温饱线上挣扎,至于买房结婚,那是痴人说梦,连想都不要想!想到未来举步维艰的生活,林俊十分的不甘心,可奈何现在自己只有七八岁,什么也干不了,空对未来有许多了解,却什么都做不了。

    怎么改变?炒股?林俊可一点都不懂。

    重生之前,林俊是个老实巴交的乖孩子,从小到大中规中矩从不干出格的事,生怕给父母惹祸增加负担,十几年书念下来,成绩平平,也没什么特长。这样的人,说的好点叫老实,说的难听那就是个废物。

    家里要钱没钱,要关系没关系,要路子没路子,毕业以后,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干些杂货,靠卖力气赚点辛苦钱。

    这样一个人,连股票涨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加对中国未来十五年的股市行情一无所知,重生的机会用在他身上,那可算白瞎了。

    不过94年的时候,国有企业开始亏损,私营企业发展迎来了黄金时代,这个时候做买卖,那是很赚钱的。等到全国工人开始下岗了,那个时候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了,竞争激烈了,可就不好干了。

    林俊想要撺掇父母辞职去做买卖,反正过个两三年,不辞职工作也丢了。可父母会听自己这个小屁孩的意见吗?恐怕只会当自己发烧烧傻了。

    再说了,做买卖都要本钱,这个家一穷二白,勉强生活不欠外债就不错了,还有钱做买卖?才怪!

    至于游说家族亲戚集体凑钱,那更加是天方夜谭,记得重生前的时候,姥姥家的那一大堆长辈,都说孩子找个工厂踏踏实实挣工资最好,他们这一代人,思想已经成为定式了,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动的,更何况说出这些的还是个小孩?

    思来想去,林俊都觉得死路不通,前途一片黯淡。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林俊不服气,都说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跟他现在的处境岂不是一样吗?

    他不能就这样放弃,一定会找到办法,一定能改变家人的命运。

    他收起纷乱的思绪,静下心来开始审视自我,也慢慢思考这个时代与后世的区别。

    要说特长的话,林俊当初可是写的一手好文章,表面上呆滞木讷,老实巴交的林俊,其内心世界充满了各种天马行空的幻想,他热爱小说,热爱写作。

    只不过这样的能力在后世的时候一文不值,那个时代已经不是文学青年的时代了,那是奔驰宝马富二代和物质女的时代。

    这个时代不同,现在还没有网络,很多后世著名的小说,还没有发表,甚至作者尚未成长起来,许多刊物的发行量还仅仅只能满足一个省市的需要。

    这个时代的文化娱乐产业,就像一块尚未开垦的chu女地,散发着泥土的芬芳,而且写作投稿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不需要出头,不需要假手他人,请了病假,未来的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写作投稿是最佳的选择。

    说干就干,林俊一骨碌爬起来,翻出一堆空白的信纸,拿出父母的钢笔,铺好纸比,托着脑袋开始构思了起来。

    94年的时候,很多后世影响深远的小说,还没有问世,甚至很多在未来司空见惯的题材,在这个时代都鲜有人会想到。

    恐怕从后世照搬任何一部畅销小说出来,都能大卖。不过林俊不打算抄袭,这不是因为他自命清高的自尊心,而是因为他胆小和天性的善良。

    有些人写小说,会构思很久,改来改去拖很长时间才能写出来,这是网络面世前,最常见的写作状态。不像后来的网络小说,有些作者据说一天能写出几万字的稿子出来,简直匪夷所思。

    林俊觉得,虽然有些小说还没有面世,但有可能原作者已经在构思甚至在下笔创作了,自己照搬出来,难保不会引出版权纠纷。

    即使一些明显这个时候不会诞生的题材小说,他也不愿意做抄袭的事情,因为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也许某个作者,也正靠着某本小说养家糊口呢。

    像是写《哈利波特》的j·k·罗琳,据说其写作初期,母女两个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如果自己不负责任的去抄袭,也许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可对原作者来说,可能是一场灾难。往小了说是剽窃,往大了说是谋财害命也不为过,至少林俊的良心不允许自己这么干。

    有着未来十五年的阅历,加上对自己文字功底的信心,林俊自信原创也不比那些日后会成为开山巨著的新题材小说差。抱着这样的自信,他在信纸上郑重写下了“炎黄劫”三个大字。

    九几年的时候,武侠热在大陆正是最火的时候,什么金古梁温之类的,甚至黄易也已经声名渐起。

    这个时代武侠大热,但玄幻修真之类的题材却十分罕见,比较出名的也就是还珠楼主的一部蜀山,这本书比金庸年纪还大。

    单纯写武侠的话,也只是拾人牙慧,那么多名家,把历朝历代,各地方各大门派的江湖恩怨,几乎演绎了个遍,想在武侠小说里写出名堂,难度很大。

    所以林俊干脆就写幻想架空,将古代传说中的炎黄两个氏族和蚩尤的九黎族写出来,来个上古神魔三族大战。

    确定了故事背景,人物形象之后,错综复杂的三族形势,形象鲜明的善恶角色渐渐在林俊脑袋里变得鲜活起来,故事的架构也慢慢的清晰,林俊迫不及待的提笔写了起来。

    中午父母下班的时候,看到林俊依然在奋笔疾书十分欣慰,心中暗赞自己的儿子乖巧懂事,生病在家不用督促,也知道主动学习,这样想必功课不会落下太多。他们却不知道,现在就是拿高中的课程给林俊,也能做个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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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姐弟关系

    更新时间2010-5-15 17:59:50字数:3142

    在林父林母眼中,林俊一直都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学习也不用督促,高中之前的成绩都很好,高中以后虽然成绩不再拔尖,但也不算太差。

    在林俊的印象中,父母对自己的学习很放心,很少过问学习和学校内的事情,似乎这样的管教风格,从七八岁起就已经开始执行了。

    林强现在洋洋洒洒,边构思边写作,也有了一万多字了,写的胳膊都酸了,可父母却一点儿也不好奇,更没有过问。

    中饭做好以后,林母招呼林俊:“小俊,先吃饭吧,吃完饭在学习,你现在还在生病,别累着。”

    “哦。”林俊应了一声,扔下笔,乖巧的坐到饭桌上等待开饭。

    席间林俊只顾低着头吃饭,一句话也不吭,老老实实的听着父母讲着工厂里面的一些琐事。

    现在的他对小时候的很多记忆已经模糊了,贸然插话,怕是会露出马脚,他现在也拿不定主意该怎么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索性就扮乖宝宝,他现在的表现,倒也符合父母对他的印象,所以林父林母谁也没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什么不同。

    吃过饭之后,林俊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之中,人一旦忙起来,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不在意了,甚至林俊觉得身上的刺痒也减轻了不少。

    到太阳偏斜的时候,他已经写了有三万多字了。这三万多字的开篇,情节跌宕起伏,悬念丛生,林俊自己读来是相当满意。

    下午四点半,林俊的姐姐林苗放学回家,进门扫了奋笔疾书的弟弟一眼,一声不吭的就钻到自己屋里去了。

    林俊有些愕然,拍着脑袋一想,才琢磨过来,小的时候跟姐姐关系,那是非常的紧张啊。

    重生前,姐弟俩的关系可没这么差,毕竟那个时候已经成年了,懂事了,不再像小的时候那么幼稚。

    可七八岁的时候,正是矛盾最尖锐的阶段。林俊曾经听姐姐说过,她觉得自己多了个弟弟,就抢走了原本属于她的一部分父母的关爱,所以小的时候不待见林俊。

    这种心理,在小孩子当中倒是很常见,算得不什么仇怨。

    到了两个孩子都上学的时候,家里生活拮据,姐弟俩常常为了一个漂亮的文具盒,或者封面精美的软皮抄的归属权,彼此较劲,这正是矛盾的根源。

    后来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两个人的关系不在那么紧张。一方面是因为不常见面,生活中的摩擦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年纪渐大,也懂事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磨灭的。

    现在的林俊虽然有着七八岁孩子的外表,内在却是个二十多岁的成丨人灵魂,自然不会再让记忆中姐弟俩的矛盾继续上演。

    来日方长,看来得找机会慢慢改善和林苗的关系了,林俊这么想着,又低头继续写自己的书去了。

    林俊刚写了两个字,林苗又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一阵翻箱倒柜,不知道在找什么。找来找去,估计是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气呼呼的站在房间中央,两只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四处张望。

    林俊正要开口询问,林苗的眼睛扫到他手中的那摞信纸,脸色就变的更臭了,气呼呼的走过来,一拍桌子,训到:“谁让你乱动信纸的?那是买来给我写作文用的!拿来给我,今天老师给我布置了五百字的作文!”

    林俊脸色一垮,心说刚刚还决定要改善关系呢,这矛盾又出现了。他赶紧两手抱头,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别生气嘛,我也是不知道你今天要写作文。对了,我也写了作文哦,你要不要看一看?”

    说完,献宝似的,将信纸递到了林苗面前。

    林苗一愣,心说不对啊,以前林俊可不是这样啊。以往朝林俊发脾气,这小子肯定是一声不吭,骂狠了,或者推两下肯定就哭了,接下来就是告状,今天怎么就知道讨饶了?

    “你写什么作文,才上一年级,懂啥?”林苗想不明白,索性劈手躲过那摞信纸,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脑袋就是一阵晕眩,一年级小学生的字能写这么好?

    一年级小学生写作文能写这么多字?开什么玩笑,自己五年级作文要求写五百字,都要冥思苦想,一句话能用上的形容词全堆上,才能勉强凑够字数呢,他一个小屁孩怎么能写出这么多东西来?

    怀着疑惑和好奇心,林苗读了两段,这一读可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三万多字读完,小半个小时过去了,眼见后面的内容没有了,她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小说世界里面抽身而退,愣愣的问了一句:“还有吗?”

    林俊两手一摊,无奈的说道:“我今天就写了这么多,好几万字呢,手都累酸了。”

    “这真是你写的?”林苗拿着稿子,继续问。林俊翻翻白眼,说道:“咱家就五个人,奶奶不识字,爸爸妈妈又这闲工夫吗,不是你那不就是我了?”

    “真的啊?”林苗表情好看了不少,好奇的问道:“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还会写作呢?告诉姐姐,你是怎么写出这么多东西来的?”

    听听,都自称是姐姐了,这态度转变的够快,以前林俊可没受过这待遇,顿时受宠若惊。

    赶紧恭恭敬敬的说:“姐,我不是爱看书吗,人家书上就那么写,我跟着学的。”

    小时候林俊身体差,喜静不喜动,最爱看书,家里有本上下五千年,那算得上是启蒙读物了。

    林苗听了,也觉得自己有道理,以前怎么不知道看书有这个好处的?

    林苗最喜欢看电视剧,抄歌词和跳皮筋,平日里很少看书,成绩也不是很好,到了初中,却是爱看书了,只不过看的是言情小说。

    什么琼瑶奶奶,席慕容大妈的情呀,爱呀的。

    “看来,我平时也该多读点书了。”林苗若有所思,接着又转而问自己的弟弟:“今天老师让我写最喜欢的水果,五百字的作文。我又不喜欢吃水果,也不知道怎么凑够这500字,老弟,你给我参谋参谋,看着作文,该怎么写?”

    林俊两眼骨碌一转,知道这是改善两人关系的大好机会,自然不能放过,托着小下巴,一副思想者的造型,说道:“恩,这个问题嘛,姐你等我考虑考虑。”

    林苗眼巴巴的看着他装模作样了半天,林俊这才两手一拍,高兴的说:“我明白了,姐!老师布置作文,不一定非要写自己喜欢的水果,只是考验你的观察能力。随便找一种水果,写好500字就能交差了。”

    “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小俊你真聪明。”林苗摸摸林俊的小脑袋,眼睛都笑弯了。

    “哪里哪里!”林俊谦虚的搔搔头,转而对林苗献媚道:“这不算啥,姐姐你不是想不到,而是没往这处想而已,你肯定是一听老师布置作业,就觉得头疼,光琢磨写什么水果好了。要是静下心来,以姐姐你的聪明才智,应付起来绰绰有余。”

    林苗听的自己弟弟这般厚脸皮的夸奖,变得不好意思起来,小脸红扑扑的:“净瞎说,姐姐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林俊拍拍胸脯,一副我是诚实好少年的模样:“那当然,你可是我亲姐,咱俩一奶同胞,我有多聪明,你就有多聪明,我最喜欢姐姐了,谁敢不承认?”

    林苗被林俊几句话哄得,心里乐开了花,小孩子的喜恶本来就简单,可以因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讨厌一个人,也会因为蓄意的讨好而改变态度。

    “小俊的嘴可真甜,仔细想想,有个开心果当弟弟,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林苗心里这么想着,态度上对林俊大为改观。

    接下来林俊把写作文常用的什么比喻啊,拟人啊,排比啊,挨个告诉林苗该怎么用,比如写苹果的话,应该怎么写,从果皮的颜色,到果肉的细腻,再到汁水的甜蜜,五百字眼看就写到头了

    最后还要写一下果农伯伯辛苦种植,采摘苹果,买到城里来,流了很多汗水,我们小朋友应该珍惜,要吃光果肉,不能浪费。

    描写详尽细致,最后发散一下思维,深刻一下主题,一篇八百字的,堪称范文的我爱吃苹果,就这么诞生了。

    林苗翻翻两页写的密密麻麻的信纸,不可思议的说道:“哎呀,这么快就写完了,以前写个作文冥思苦想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来!小俊,你真棒,帮姐姐写出这么长一篇作文,应该能交差了。”

    “姐,你可别夸我。”林俊伸出一根食指,左右晃晃,说道:“我只是看书多而已,知道一些写作文的套路。下笔组织语言的,可是姐姐你自己,要是你多读书的话,应付这么一篇作文,肯定也很简单的。”

    “嘿,人小鬼大。”林苗心情大好,对待林俊更加亲昵了,她伸出手指点了点林俊的小脑袋,说道:“好了,小俊,姐姐还有数学作业没有写呢,数学你就帮不上姐姐了,快去写你的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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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改善

    更新时间2010-5-16 18:16:26字数:3296

    “哦,姐姐,数学很难吗?”林俊装出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眨着大眼问道。

    “恩,很难哦。”林苗掰掰手指,数到:“有加减乘除,还有四则运算,应用题和分数。姐姐我啊,对摆弄这些数字最不擅长了。但是不学又不行,可真讨厌。”

    “我觉得学数学很重要哦。”林俊歪着小脑袋,认真的说道:“你想啊,爸妈每月要结算工资,还有收水电费的时候,或者上街买东西,都离不开算术,一旦算错了,少给别人,人家肯定不敢,要是多给了,人家也不会退给你吧!所以,我觉得学好数学,花钱不吃亏啊。”

    林苗听完林俊的话,哭笑不得的说道:“哈,你这个小财迷,人小鬼大,钻到钱眼里了?”

    林俊一本正经的摇摇头,说道:“钱很重要,虽然学校里老师教育我们要立下远大的目标,当科学家,当军人,当艺术家什么的。但是我觉得,还是先做个有钱人好。

    爸爸妈妈起早贪黑的上班,还不是为了多挣点钱,让咱们吃的好,穿的暖?

    而且咱们俩身体弱,很容易生病,每次看病都要花很多钱的,咱家要是有钱的话,就不会这样了,爸妈也能轻松一点,就有更多时间陪我们玩了。

    我要学好数学,将来去赚大钱,赚了钱让爸妈在家休息,还给姐姐买漂亮衣服穿,买零食吃。”

    林俊一番幼稚的话,却让林苗触动很大!

    对啊,自己一直觉得,有了弟弟,爸爸妈妈就不疼自己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家里穷,两个孩子都要养活,就难免顾此失彼。

    弟弟比自己小,就更需要关心和照顾,父母精力有限,自然将重心放到了弟弟身上,这并不是说不爱自己了。

    林苗突然觉得自己太不懂事了,以前对林俊不理不睬或者刻意找茬的行为,也太幼稚了,明明自己不是个坏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多考虑一下父母的难处呢?

    其实也不怪林苗,说到底她也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而已,很多事情,虽然心里明白,但也表现不出来。

    即使再懂事又能怎么样,父母的难处,很少会主动跟这么大小的孩子提及,而且这个年龄也正是心智不成熟,小孩心性的年纪,按说林苗在学校里也是个乖乖牌的好孩子,她的表现已经比同年级的孩子好多了。

    只是她不知道林俊的底细,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表现的如此乖巧懂事,深深刺激到了她。

    这一瞬间,林苗想了很多,这一番话,让她突然成熟了起来,她暗暗下决心,以后要对小俊好一点,也要好好学习,让父母少操些心。

    “你这小鬼,什么时候学的嘴这么甜了?”林苗摸着林俊的小脑袋,将他揽在怀里,嘴上的笑容,多了一份宠溺:“好了,姐姐写作业你可以在一边看着,但是不许打扰我,明白了吗?你想学数学,等姐姐写完作业再教你。”

    两个小孩凑到一块,林俊看到老师布置的那几道题,乐了,就这点东西,他分分钟就能写完,就是不明白,为啥小的时候总把写作业当成是一种负担,提起笔来就坐不住呢?

    林苗毕竟比不上林俊,几道数学题对她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

    再加上有个弟弟在身边,没来由的有些紧张,有些焦虑,生怕在弟弟面前出丑,虽然觉得弟弟根本看不懂这些题,但心里就是不踏实,连带着出了好几个计算书写错误,最后的应用题,更是读了好几遍题,越读越迷糊了。

    林俊看不下去了,一连指出好几个错误,最后把应用题给林苗解释了一遍,做完数学作业,林苗像看外星人似的,直勾勾的盯着林俊,看的林俊浑身冒冷汗,心说:“完了,这下完了,一时口快,写个作文能推到爱读书身上去,可这会做数学题该怎么解释啊?”

    “姐,你……这么看我干什么?这些题真的很简单啊……”林俊怯怯的说。他瞬间就决定好,什么解释都没有,咬定了就说觉得这些题目很简单,没别的原因。

    林苗翻翻白眼,说道:“数学测验我们班上至少有20多个人达不到70分,你却说简单,真不知道是因为你太聪明,还是说那些人都是傻了。”

    林俊不敢在这方面继续纠缠,嘿嘿一笑,转身就溜了。林苗看看表,回家还不到一个小时,作业就写完了,真是不敢想像。

    要知道今天还有一篇作文呢,以往有作文的时候,非得写到晚上八九点不可,今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林苗摊开日记本,抬笔写下了:“今天,我发现弟弟林俊很聪明……”下午五点半,林家父母下班回家了,进门一看,两个孩子正忙活着做饭呢,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张爱华心里觉得暖暖的,自己这两个孩子,从小乖巧听话可是远近闻名的,就是年龄太小了,一直不敢让他们碰火,毕竟太危险了。今天两个孩子有心做饭,已经很让她感动了。

    “你们两个小家伙在忙活什么呢,赶紧去做作业去,做饭小孩子能做的了嘛?”

    张爱华走过去驱赶姐弟俩,到厨房一看,发现菜已经切好了,葱末姜丝放在一边,油盐酱醋码放的整整齐齐,丝毫不乱,让她感到一丝诧异。

    “妈,作业我都写完了,今天做完的早,正好你跟爸爸还没回来,我跟小俊商量着我们俩提前做饭,给您分担家务呢。”林苗邀功似的跑过来,小脑袋一样,鼻子翘的高高的。

    “做完作业了?是真的?”张爱华有些不相信,别是孩子不想写作业,故意装乖做巧,糊弄大人吧?以前苗苗写作业,那一次不得拖到吃完晚饭才能写完啊!

    林苗见母亲怀疑自己,立马不高兴了,跑到屋里拿出作业本,往张爱华手里一放,气嘟嘟的说:“你看,语文和数学作业都写完了,一字不落,语文的作业还是写作文呢!”

    “真的?”张爱华翻了翻作业本,有些难以置信,再看女儿写的作文,这种题材就是自己这个高中生毕业的来写,恐怕也就是这种水平吧,难道女儿突然开窍了?“苗苗终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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