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所以想先替我孙女要一个你的签名……”
“啊?签名?”潇洒哥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打死他都没想到,自己连老家都没走出去却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第一个签名了。
老婆婆还以为他不愿意,立即解释道:“如果为难的话就算了,我这个人一辈子都没追过星,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歌手”,所以想要一个签名,但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推到我孙女……”
“别,我没有不方便!”看着老婆婆越说越是自责,尤其是坦白的承认她是自己的“粉丝”,这让潇洒哥既是不忍,却又无比的兴奋。哥们居然也有自己的“粉丝”了?哪怕这个粉丝的年纪有些大,但是这也是粉丝啊?有木有?所以,他连忙推了推背上的吉他,干劲伸出手拉住老婆婆的双手,连连说道:“婆婆,我给你签名,不过我没带笔啊!”
“我有我有!”老婆婆也有些激动,她说着就走到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很快就拿着一只细头的油性记号笔和一本看着很精致的小笔记本回来递给了还处于激动中的潇洒哥,说道:“我叫于佳敏,你就写……啊,对了你叫什么啊?”
老婆婆有些羞涩,她刚刚还说自己喜欢他的歌,但是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这个粉丝当得有些不合格啊!
“我叫唐潇洒,唐朝的唐,潇洒不羁的潇洒。”潇洒哥没在意老婆婆的失态,他一边回答着然后略微一想就在手上的笔记本写道:“祝福我这一生的第一个歌迷于佳敏女士及家人都身体健康、天天开心。”写完了祝福的话后,他又在右下角哗哗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时间地点。这个,这个字有点一般……”
刚刚写完准备递给老婆婆,但潇洒哥一瞄见自己签写的字马上羞红了脸,再也不好意思递过去了。只见笔记上的字实在是和签名的艺术体挨不上边,甚至严格来说,连正楷都不标准,就一个字形容:丑。
“没事没事,我就喜欢原汁原味的这种签字!”老婆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她一看见潇洒哥这种囧态,立即就掩饰着笑意抢过了笔记本。还一本正经的翻看着说道:“你现在还没出道嘛,嗯,字差点也正常,不过以后确实要好好练习练习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老婆婆都觉得有些憋得难受,因为唐潇洒这手字确实……咳咳……。
“那好了,我先走了,恩,再见婆婆!”唐潇洒已经被臊得慌了,他不等老婆婆说完,立即抓着背上的吉他包转身就跑了。
恩,确实得好好练字了,不然以后要丢死人啊!他暗暗的在心中下了决心。ps:哥们想冲击一下新人榜前10名,希望各位大大踊跃投票支持一下,一旦上榜,我保证每天三更。请各位见证和支持!
正文第十九章:潇洒哥确实是奇人一枚
咱现在也是有粉丝的人了,哈哈,哥们的心情真好啊!
当夕阳西下的时候,距离渝州市大足~县县城还有5公里里程的国道上慢慢的出现了一个肩上背着两个背包,身穿白色t恤+灰色短裤脚上穿着一双网纹鞋面旅游鞋的高瘦年轻人。
他的步伐很快很有规律,每一步都不远不近距离刚刚好,哪怕现在已经被汗水湿透了衣服,但是他行走得依旧如同一阵风,仿佛并不觉得三伏天的太阳很难受一样。
一路上,他的身边时不时的会经过一辆又一辆的机动车,也不断有想要载客赚钱的空摩托车或者过路前往大足~县城的各种公交车、大巴车的司机停在他的身边,问他要不要坐车,不过却都被年轻人脚步不停的笑着摆手拒绝了。
“这家伙等下肯定中暑!”有种被愚弄或者送好心却被狗吃了的感觉的司机不由诅咒那个“傻b”年轻人。但也有一些见多识广的司机和乘客感觉很是新奇,开始互相探讨着那个奇怪的年轻人。
“我猜他是一个流浪的背包客!”一个又冒险因子的断言。
“不,我觉得他可能是一个艺术家,比如音乐家,你看他背上背着的就是乐器嘛”!喜欢音乐的哥们反驳道。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不是用乐器包装的其他东西?”妹子不会承认自己没观察仔细,反而振振有词:“这么热的天,就搞艺术的那些没半点体育细胞的弱男,他们敢徒步背着乐器顶着太阳走路吗?你没看他的衣裳都贴到肉了,汗水出的多猛啊?”
嘿,还别说,被这个妹子这么一通分析,大家还真的有点搞不清楚那个家伙的身份了,于是各自思索着又聊到了一起……
“小伙子,坐车不?”又一架大巴车放慢速度跟着“背包男”开着,右边的一块玻璃被拉开,一张中年大妈的脸露了出来喊道:“这里到县里起码还有4公里,上来受你2块钱……”
“我不坐,谢谢你!”背包男头也没回的回道。说完他抹了把脸上如泉涌的汗水,然后狠狠的摔了出去。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脚步却没有丝毫停顿,始终都在前行着。
难道是没带钱所以不好意思坐车?那要不要带他一截呢,反正也不远了嘛?看着“背包客”走得急匆匆的,车上喊话的中年妇女有些疑惑的想道。
她是这班车的售票员,也是这个大巴车归属的运输公司的股东之一,身价并不低。之所以冒着热来跟车售票其实就是为了戒赌,她家十年前就发家致富了,所以一直没事儿干就喜欢打两把麻将,而且赌得还比较大,去年一年就输了近100多万,所以在家人的劝解后她就跟着当了售票员。
她平时心地就比较不错,路上要是恰巧遇到了正在走路但看起来很穷的带着小孩子或者老年人的行人,她都会叫司机停车把人叫上来免费带一截。而正是她的这种好人性格,使得这条路上的很多经常坐车的人都知道她的仁义,也很佩服她,在不知不觉中就让很多人传开了坐车就坐金星运输公司的车的口碑。这也算是好人有好报吧!
因此,当她看见年轻的“背包客”走得汗流浃背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连那张年轻的脸都被晒得发红时,心中的“好人属性”就不由冒了出来:“虽然这是个年轻人,不符合老弱穷残的帮助要求,但是这么热的天气,要是一个不注意中暑了恐怕死了都有可能……”
想到这里,中年妇女立即对正想加速的司机喊道:“小李,加速然后停在他前面,反正就这么点路,咱们带他一程。”
“得,代姐我都听你的!”司机小李无奈的笑了笑立即遵照执行了。反正他自从和代姐搭档以来,这样的事情隔今天就会遇到一次,早就习惯了。
“咦,怎么又跟上来了?”
背包男本来以为自己的拒绝会让大巴车一气之下加速离开,但是他却猜错了,只见大巴车一个加速就蹿到了他的前面10多米,然后停车并打开了气阀门。一个中年妇女蹬蹬蹬的走下车来刚好拦在全身湿透的背包哥的面前颇为真诚的说道:“小伙子上车吧,没带钱也不要紧,我们不收钱顺带拉你一截路。”
这……?背包男不得不承认,他被感动了。
没错,这个背包哥正是一路上好不容易在三个乡镇得到了共计1858元打赏,并且一共表演演唱了十九首歌曲的潇洒哥--唐潇洒童鞋。
说起今天这一路的经历,潇洒哥就感觉非常的郁闷。除了在第一个乡镇上,也就是他的老家所在地,他比较顺利的完成了表演+讨赏的“任务”外,后面经过的两个乡镇发生的事情简直让他苦笑不已。
恩,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歌声和表演没有吸引力,实际上,就算后面两个镇上今天因为没逢集所以人显得比较少。但是往往他还没开唱,才站在某个路口刚刚弹奏起吉,就已经吸引了十几个过路的行人,或者是街上的住街户们的围聚。
真正令他尴尬的是,他前天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那就是,在他唱歌表演的时候就有一群人围观或起哄,但是当他开口“求赏”的时候,那些刚刚还感觉听得很爽的人立即就打算闪。
或者就算好不容易有两个“打赏”的哥们将零钱扔进了琴包,但是更尴尬的又来了,只见他们的老婆飞快的就将哥们扔出去的钱又拿了回来,还把自己的男人教训了一顿“你这么有钱怎么不给我买个金项链啊?”
这种场景搞得潇洒哥只能不住作揖、不停的解释自己的“求赏”的理由,这样一来他快把嘴都说干了,又一连演唱10首歌曲才终于好不容易得到了20多元钱可以继续启程。然后,当他走到下一个镇上的时候,等着他的又是上一次发生过的情景。不过所幸他已经有了一点点经验了,所以他这一次结束得快得多,也只表演了7首歌曲就得到了20多块钱。
一连灌了大半瓶瓶装纯净水的唐潇洒只能摇头感叹:“难怪没有几个歌手敢来农村举办演唱会的,就这种抠门程度,恐怕就算是华仔、张歌神那个级别的来了都要流泪无语吧?”
完成了必须在三个乡镇表演并“求赏”20元的任务要求后,潇洒哥就可以直接到县城了,所以他便不再耽搁埋头直赶路,就算路上遇到了叫他坐车的摩托、公交,他都是头也不回的拒绝掉。
反正“变态系统”要求的他不能坐任何机动车,有那个闲工夫他还不如走快点,也好赶紧去县里好好洗个澡吃个饭,然后再去买架自行车来的实在呢!
可现在,当他看见一脸诚意的向他伸出了好心之手的中年妇女时,却不能像刚才那么不留情面的拒绝了。而且他也不想伤害了这位阿姨的好人之心。
于是,他抹了把脸上又冒出来的汗水,笑的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白牙,非常感动的说道:“首先谢谢阿姨的您的好心相邀,不过我真不能坐车,我这是一种苦修方式……”
其实就在车子第一次停下的时候,大巴上几乎坐满了大半座位的乘客们就已经关注到了正在公路上顶着夕阳,浑身湿透还在背着两个背包行走的潇洒哥了。而现在停下了车后,他们更是好奇的站了起来表示关注。
其实每个人都有好奇心,看见稀奇的人或物了或多或少都会强势围观。而现在他们看见了唐潇洒这个大热天不坐车、也不在家里住着,反而背着背包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快速行走的“怪人”,那立刻就有了一种猜测:“此人莫非是脑子不太正常?”
而就在这时候,他们清晰的听到了窗外唐潇洒的回道:“……我真不能坐车,我这是一种苦修方式,我不但今天到县城要走路,还要一直徒步穿越几个省市最后到达魔都市!”
“什么?开玩笑的吧?”这一刻,几乎所有的人都表示自己很“震精”,他们被这个目标吓了一大跳啊有木有?虽然国外这种“个性行为”有不少的例子,但是这是在国内啊?而且现在是大夏天的,室外温度最高可达40度的三伏天啊?这是想要中暑自杀的感觉啊有木有?
“|你……你没事儿吧?”代姐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再看唐潇洒的眼神已经有了一丝变化了,心说你这年轻人不会真的受刺激伤了脑子吧?虽然她没说,但是唐潇洒不可能看不出来,于是某人只好在心中内牛满面,把该死的某系统骂了个祖宗十八代。但同时,他脸上却不能露出不满,只能苦笑道:“阿姨您放心,我这种行为真的是在修炼,修炼自己的心境,同时也算是强化一下自己的意志力。”
说到这里,他就向代姐的旁边绕过了她,错身而过的时候还不忘说一声:“真的是谢谢您了,祝你好人一生平安。”
“这难道真的是奇人?”大好人代姐转身看着某人轻快的走了几十米远了,这才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苦笑着上了大巴车。然后和车上那些乘客在大巴超过挺立着身子走得有种特殊节奏感的潇洒哥时,都不由站起身来对他行“注目礼”。
“这确实是奇人一枚!”当大巴转过弯看不见某人了,一个正拿着一本d版yy小说的眼镜男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煞有介事的下达了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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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章:死色狼,你偷窥够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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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哪,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休息了。”
当夕阳刚要落下最后的余晖,国道两侧的路灯已经次第点亮之时,已经喝了三瓶纯净水,衣服上都凝结出了盐粒的某人终于站在了大足~县西门大道的转盘处。
他狠狠的抹了抹有些火辣辣的刺痛的脸,禁不住仰天出了一口大气。在晕黄|色的路灯的照射下,他整个人都有些泛黄。不过也幸好有路灯的照射,不然他那张被晒成红黑色的一张脸,恐怕得吓着不少小朋友。
“小兄弟找旅馆不?”一辆有牌照的人力三轮车停在了他的身边,司机是个老大爷,他大声的说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几架客车了,要是想去渝州,你最好明天再走。”
潇洒哥瞄了他一眼,只见人力三轮车后面的座位两边上还挂着“大足人民欢迎您”的广告,嗯,这是人力三轮车应该可以乘坐吧?再加上他今天确实已经走了差不多近80公里路了,现在两条腿也很是酸痛,不由有些意动。但——
“游戏者请注意,第二任务期间你不能享受任何客运服务。”某残忍至极的破系统一下子就堵住了他想要放松一下的美好打算。
“呵呵,谢谢,我马上就到了不用坐车。”潇洒哥强笑着拒绝了老大爷的招徕,只能继续拖着疲劳的双腿在路牌的指引下一步一步的向着城内走去。
“现在的年轻人啊简直是越来越小气了!”唐潇洒还隐约听见了身后那位老大爷的不加掩饰的鄙视和埋怨。
进了城人和车就多起来了,同时也有更多的揽客的三轮车时不时的发出招徕,他们都和一些旅馆、宾馆有私下的协议,替旅馆拉到一个顾客的话,他们也能得到几块钱的提成。所以潇洒哥很是拒绝了不少的三轮车司机,最后也顾不上肚子饿了,先找到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旅馆以50元的价格住进了一间标间。
当他拿着钥匙打开门进了房间,立即就关上门将自己脱得精光,然后几乎是以被狗追着的速度钻进了卫生洗浴室,痛痛快快的吼叫着洗起了澡。
没有经历过他这样苦逼的行为的人,绝对想不到他现在是多么的痛并快乐着。洗澡确实很舒服,尤其是热的快崩溃了可以洗凉水澡的时候。但是当他用花洒淋到自己被晒伤的面部和胳膊、小腿等部位的时候,他却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不小心把自己的舌头都咬着了。
真t疼啊!啊啊……他抑制不住的大吼着,连肌肉都因为疼痛而颤抖着。
其实这是他没有经验,太阳太大的时候,就算再怎么热也不能让阳光直射到自己的皮肤太长时间,否则很可能就会被晒伤,这和烫伤其实差不多,只不过看起来没有那么恐怖而已。
艰难无比的洗了个澡后,他穿着裤头呲牙咧嘴的对着镜子查看起自己的“伤势”,只见脸部的皮肤此刻已经变成了紫红色,咋一看就像传说中的武圣关羽一样。
我叉不是吧?这个发现让潇洒哥不淡定了,他连忙问道:“系统大哥,我这脸不会留下疤痕吧?”
“游戏者无须担心,当你完成第二次任务的时候,你的身体将会由本系统主动治好。”系统大神确实大能,它轻描淡写的消除了潇洒哥的后顾之忧。
“那就好那就好!”潇洒哥顿时松了口气,他可是要当世界巨星的人,要是一张本来越来越帅气的脸却被“毁容”了,那就悲催了。不过他还是决定,等下自己一定要买副墨镜和一顶鸭舌帽,还有防晒霜什么东西也要配齐。对了,明天就穿长袖衣服和休闲裤,哪怕热死也一定不能再这么蛮干了。
主意已定,于是他就将自己刚刚换下的那套衣服泡在了一个胶盆里,准备等下吃完饭回来洗了。然后穿上了另外一套衣服就背着吉他包走出了旅馆。
肚子太饿了他也不是很挑食,于是径直到旅馆对面的一家川菜馆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外加一份番茄鸡蛋汤就狼吞虎咽的大口吃了起来。话说,也许是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还在持续的变强的原因吧,最近一段时间潇洒哥的饭量那简直是与日俱增,光吃百米干饭起码就要8两,然后加上菜和烫,他确实已经当得上是一个大饭桶了。
在餐馆的老板郁闷的目光中,在其他食客震惊的注视下,潇洒哥抹了抹嘴巴终于满足的咬着一根牙签依依然的踱着步子走向了步行街,他要在那里完成今天的最后一场表演任务,然后就可以买着墨镜这些东西回旅馆去睡觉了。
“这那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猪嘛!”直到潇洒哥已经走远看不见了,饭馆老板才对着已经空了一大半的电饭锅郁闷不已的骂了一句。要是多来这么几个大肚汉,他恐怕一天就只能忙着做饭了。
大足~县的步行街是最近两年才规划出来的,潇洒哥以前从没来过,所以他不得不一路询问了好几次,最后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总算是找到了地方。
人还是蛮多的嘛?潇洒哥很满意这种表演环境,尤其是看着身边经过的那些衣着性感的美女一群一群的,他的眼睛都有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咳咳,没办法,他长这么大一直没有去过大城市,走的最远的地方居然是今年去安~县县里参加高考,所以那个……他表示自己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看见这么多莺莺燕燕确实是亚历山大。
站在步行街的入口处望望这个漂亮妹子的白嫩双腿,又看看那个美眉的吊带酥胸,潇洒哥这个乡巴佬险些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觉得完全被眼前的美丽景色迷惑了,直到——
“小雯,你快看那个色狼……”
两个手拉手穿着牛仔连衣裙,正准备进入步行街血拼的年轻美女忽然看见了令人愤恨的一幕——一个还算高高大大,背着一个好像是乐器包的平头男,正嘴巴大张的盯着一个几乎半露酥胸的吊带美女的胸前部位,嗯,盯着就盯着吧反正也不少块肉。但是令人恶心的是,他的喉咙不住的吞咽着口水,而且还带着一脸滛~荡的j笑,那副模样几乎立刻就让这两位牛仔裙美眉有种想要报警抓人的冲动。
要是一般的美女,最多就是皱皱眉头离那个色狼远一点,但是偏偏,这两个美眉并不是一般人,所以……。
“喂,你个死色狼偷窥够了没有?”
一个很动听,但是带着愤怒的年轻女子的声音忽然在正迷迷糊糊的唐潇洒的耳朵边吼了起来。可怜他的眼睛正在“追随”着一个前凸后翘的风韵美女的背影,却哪里想到居然有人在自己的耳朵边这么大声的吼叫?于是,他“啊”的一声很受惊的倏地转身,接着,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发飙,整个人,不,应该说有好几个人同时张大了嘴巴……
只见步行街的大门口,一男一女两个人很“甜蜜”的亲吻在了一起。
ps:终于冒出一个女角色了,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妹子,我不会太俗套的设定的。
正文第二十一章:我想说这是误会,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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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对自己的某些行为作出掩饰的。至少一定不会再这么傻乎乎的盯着人家的身前和身后,恩,这个人家是指的美女。——潇洒哥后来如是在自传中写道。
老实说,偷看美女如果是一种罪必须枪毙的话,那么唐潇洒童鞋相信,这个世界上现在肯定不会再有人类存在了。所以说,当他被一声好听的女声用吼叫的形式喊出“死色狼”这三个字而惊醒并打算转身找她好好解释解释的想法,其实是没有错的。
但是错就错在,他转身的时机真的选的太好了,好到别人根本不相信这是巧合。比如,和他意外的嘴巴贴着嘴巴,漂亮的大眼睛因为惊愕而瞪得浑圆,整个人完全懵了的某个鸣叫小雯的美眉。呃,还要加上一个最先看到潇洒哥的窘态而提醒她的好朋友。
他,他怎么敢?他居然亲吻了小雯?真的是亲上了啊?
旁边提着手袋的小雯的朋友,也是一个美女的某始作俑者此刻真的是风中凌乱了,她根本没有想到一向温柔但对于任何男人的追求都毫不犹豫拒绝的小雯,居然就这样巧合的失去了初吻。她,她不会就此寻死觅活吧?
因为思想考虑得太复杂,这个妹纸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应该去马上抽某个先是一脸震惊,然后却又变化成有些享受的某只大色狼的耳光。
“咱这是眼福+艳福一起来了吗?”
当某个并不介意自己的初吻已经丢失的大色狼,用斗鸡眼的焦距看清了距离自己只有零点零一毫米的,某个正和自己嘴对嘴的妹纸确实是一个难道的美女之后,他仅有的一丝担心瞬间就化为无形,然后甚至有些渴望这种“对视”可以持续地更久一点,恩,最好是一个小时。我的心其实不贪的。
似乎是感受到了某个越来越猥琐的大色狼的不怀好意,名叫小雯的妹纸忽然向后一个退步,然后正当潇洒哥很失望的准备咂咂嘴品味一下嘴唇上遗留下的清香味之时,一只带着风声的白玉般的手掌忽地向着某个人的紫色脸庞扇了过来。
“我擦~来真的啊?”
要是十天之前的潇洒哥,他一定只能生受了这么一巴掌。并且还是被这个巴掌带着打几个转,眼冒金星找不到东南西北且嘴角和鼻子流血的那种。
但很可惜的是,这只名叫小雯的漂亮妹纸显然遇到潇洒哥太晚了一点点,因此,她这带着天雷之怒,几乎绝不会落空的一巴掌最终还是被一只并不太大,但是绝对强劲有力的粗糙之手握了个结结实实。
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小雯肯定会大喊一声“放手”,然后立即出动几乎无师自通的一招“绝户腿”,狠狠的踹在某个正在怪叫的“丑八怪”的死|岤上。但偏偏她刚刚甩巴掌甩得太用力,当她的手在零点零一秒之内被凌空抓住的时候,整个人也因为惯性而不由自主的向着左边一个趔缺……
潇洒哥发觉自己面临着一个十分艰难的选择,他是上前一步搂着快要摔倒的某个美眉,呃,享受一把温香在怀的感觉呢?还是直接放手任她直接倒在地上,也许会走光……咳咳,老子是好人一枚啊!怎么可能任由一个大美女摔倒呢?
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大好人潇洒哥大步一跨,直接将某个正在闭着美眸尖叫着,即将倒在铺着鹅卵石的地上的软妹子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呃,他敢发誓,他真没注意自己的一双手正好按在了某个名叫“胸器”的高耸上。哪怕因为好奇,自己手上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软而紧了紧。
“啊,死色狼看打~”
后知后觉的某个妹子终于从思索中清醒了过来,她站的角度正好完全可以将某个“大好人”的手上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再也不敢思考了,双手举起自己的包包就对着,正在思考一个哲学问题的潇洒哥的脑门狠狠的砸了过去。
“如果我当时没有思考,为什么女孩子会这么香的这一个哲学问题,或者,假设我不是那么怜香惜玉的话,我肯定不可能被一个傻妞的暗器打得差点破相~!”这是多年以后,已经名震全球的某个大好人的自语。
“我靠~”当包包带着风声一下子出现在躲之不及,也不能躲的某人的脑门上的时候,潇洒哥终于清醒了过来。他怪叫一声就要马上闪开,但是他想起了还躺在自己怀里的漂亮妹纸,要是他躲了,那么这个妹子肯定会受伤。于是他只能狠狠心低下了脑袋,为怀中的妹子挡住了灾难。任凭居然有点重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包包狠狠的砸在了自己的脑袋顶上。
“砰”的一声闷响后,包包顺着某人的肩膀落在了地上,而被砸的某人可怜兮兮的用手一摸自己的头皮,然后拿到眼前一看:“血?”
潇洒哥其实很狠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强悍,为什么不晕血或者不会演技,因为他没有按照“呕吐剧”里设定的男主角那样一下子晕过去。更没有深情的凝望着从自己怀里站了起来,此刻稍微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妹纸,然后说一声:“你真漂亮!”
“我想说这是一场误会,你们相信吗?”
潇洒哥搓了搓手指,对着已经围了起来的旁观者们,尤其是一点伤都没有、名叫小雯的美眉淡定的说道:“我承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美女,但是这好像并不犯法吧?”
“你……”小雯有点脸红又有些气急,你都夺走我的初吻了,居然还这么淡定?简直是不可饶恕的超级混蛋啊!
“叉,这才是真的流氓啊~”围观者们,尤其是不少的同样是闲着无聊,专门跑来看美女的“同道中人”不由得生出了一种遇见了偶像的感觉有木有?
“看你这么自责了,我也就大度点不再追究你朋友的袭击了。”潇洒哥轻轻的摆摆手,手上的血渍直接落在了地上:“好了,麻烦大家让一下,我还有点事儿。”说着就转身向着步行街里面走去,而那些围观者也没有谁主动跳出来,都配合的让开了路。
“居然没拦着我?”一直走了几十米了,潇洒哥不由感觉惊讶,他本来以为那两个妹子会再次跳出来大吵大闹的,毕竟亲吻啊!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好吧,既然你们不闹了,那我就快点搞定任务,然后回去睡大觉吧!潇洒哥打定了主意。
步行街并不长,这毕竟也只是一条属于县城的步行街而已,和王府井、春熙路当然不能比。于是,他又走了几步,眼看着距离大门口已经不下百米远了,这才在一家贵人鸟专卖店的门口停了下来。
潇洒哥并没有马上开始表演,毕竟人家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他要是乱来说不定会惹来麻烦,于是他打算进去找老板聊一聊,以争取人家的同意。
于是,他整了整衣服,就这么轻快的走进了专卖店……
“小雯,你这么就放他走了啊?”就在某个大好人离开了不到三十秒钟,某个暗器高手美女从后怕中反应了过来,连忙跑到闺蜜面前着急的说道:“那个混蛋可是亲……”
“好了,别说了。”小雯捏着粉拳又羞又怒的制止了好友的大呼小叫,没看见旁边还有这么多“狼”吗?然后她眼中闪过一丝余恨和好奇夹杂的神采,伸手一指某人很好辨认的背影:“我们跟上去,看看那个大色狼究竟想干什么,居然诳街都还背着吉他。”说着就要起步……
“你的职业病犯了吧?”暗器美女一把抓住她的手,想要拉住她。但可惜力气小了点,就算大呼小叫还是被带着一步一步的走进了步行街。
正文第二十二章:第一个商业演出
潇洒哥显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屁股后面已经跟上来了两个美女,他头上带着已经凝结的血,在某品牌鸟专卖店大门口的两个姿色还过得去的妹妹的好奇的目光注视之下,神色平静的走到了已经从收银台后面站起身来,脸色有点紧张的干瘦老板的面前。
话说某人鸟品牌其实是潇洒哥比较喜欢的一个牌子,首先是便宜不贵,他刚好买得起。其次就是,这个牌子的鞋子有一股香味,哪怕穿了几个月了,只要抠出垫底还是很香。这是不少脚臭人士的首选啊!
恩,潇洒哥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轻微脚臭的,反正他确实比较喜欢这个牌子,就像现在一样,他一进门就闻到了这种熟悉的味道。好吧好吧,这不是打广告,他是来找面前这个一看就是老板的中年男人商谈事情的。
于是,他向明显有些不安的瘦老板伸出了自己的左手:“这位老板您好,我是青年歌手小唐,这次冒昧前来打搅您其实是因为想要借您这家店门前的空地表演几个节目,不知道您愿意不愿意成全一下我?”
“呃,呃,表演唱歌啊?”某个老板轻轻的呼了口气,被潇洒哥的一番话打消了心头的某些紧张感。要知道他刚才还以为是某个神经病想来找自己的麻烦呢,毕竟某人头上带着血,脸上也有几滴没擦干净,确实是比较容易引人误会,差点没报警。不过现在听了唐潇洒的请求后,老板却是考虑了起来。
他是见过世面的,也知道很多品牌专卖店都有定期不定期的搞一些活动的习惯,尤其是运动品牌专卖店更是愿意花点小钱赞助一下体育活动,比如街头篮球赛、中学生篮球赛等等。这也是一种打名气的广告方式嘛!
不过,他这家店是新开的,周围还有某踏、某步以及国际大品牌某克和某达斯等等竞争着,再加上自己的资金并不太丰富,所以就算他也想学着赞助一下打打名声,但是却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正好,现在这个自称是青年歌手的家伙找上门来了,那么……恩,他这脸还有头上的血……?
老板真的有点拿不定主意,自己是不是应该相信面前这个好像很淡定的家伙一次。毕竟,别广告活动没做成,反而变成了笑话那就坑爹了!
潇洒哥虽然并不精通人心世故,但是面前这个老板一直在看自己的脸和头上的血,他还是可以感受到的。于是,他再次说道:“我知道我现在的形象可能有点不符合歌手的身份,但是这真的是因为一场意外造成的,要是老板您信得过我,我可以在您门口表演一首歌,然后如果您觉得不好听,那么我自己滚蛋如何?”
“咦,你也是咱们这边的人啊?好,那你就先试一试。”老板终于发觉了潇洒哥的口音,这下子立即就放心了一些了。毕竟川渝自古一家嘛!而且人家也说了先唱一首歌试一试效果的嘛!因此就点头同意了。
“我是安~县那边的人,就多谢老板了。”潇洒哥郑重的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道了谢就转身走出了店门口。
“走,我们也出去看看去。”老板回头吩咐了一声几个店员,然后便跟着走到门口望着正在解开吉他包的唐潇洒,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自语道:“要是你表演得确实不错,那我就让你赚几百块钱。”
没错,这位老板刚才就在想,自己是不是干脆就找潇洒哥替自己的店铺现场演唱个几首歌曲,只要他唱得不错的话,相信花个几百块钱就能将大半条步行街的人气都吸引过来。哪怕这些人什么都不买,但是这口碑多少还是有点的嘛!
恩,现在就看这个家伙唱得咋样吧!老板拍了拍自己酸软的腰,干脆又将自己的转椅拖了出来,还没坐下去就听见一个响亮而清朗的声音响了起来:
“各位美女帅哥大家晚上好,我是青年歌手小唐,在这个愉快而浪漫的夜晚,我来到了大~足县这个美丽而富有活力的城市……”
没错,潇洒哥已经将吉他挂在了胸前,他仿佛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脑袋顶上有一条伤口,脸上还有血没有擦干净。他就这么大咧咧的抱着手里这把只价值120元的木吉他,面对着被他的造型和喊话而吸引原地站住脚步的2、30号人,大声而清晰的继续说道:“因为一点小意外我现在有些狼狈,不过不要紧,我坚信我的表演肯定不会让各位帅哥美女们失望的,现在话不多说,请欣赏我的第一首歌《留什么给你》,如果感觉我唱得很好,那就给我掌声吧!”
那天离开你,留下几个字给你
心若像潮汐,梦如何决堤,爱就任它去
圆满的结局,终究可望不可及,
感情要休息,流浪要勇气还想不想你
……
不得不说成功者系统的作用真的挺大的,正是因为唐潇洒在系统空间里经常“举办演唱会”,所以他在今天适应了现场表演之后,现在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场景,他都可以很快进入表演的那种心态中,而不像一些“偶像歌手”必须排练再排练才敢提心吊胆的进行表演。
这首歌是国内歌坛号称“一哥”的孙男的代表作之一,而孙男本身就是一个唱功十分强悍的实力巨匠型歌手,他的嗓音嘹亮、高亢而且音域宽广,驾驭能力非常厉害,很具有辨识度。
但现在潇洒哥的唱腔却不太一样,首先他的声音更醇厚,一点都不会嘶哑,其次他现在的气息悠远,飚高音什么的那简直就跟玩儿一样,不论多高的调子他都可以轻松爬上无压力;最后就是表演的轻松程度了,一般人唱高音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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