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渝州慢悠悠在屋里逛了一圈, 这是个小套房,有沙发、书桌、浴室, 还有个阳台。屋子里的摆设还是华丽的中古风, 但面积比客房大得多, 家具的色彩也更明亮一些。
欧式木雕的高脚摆桌上,放着一把做工精致的长剑。并非含山氏常用的佩剑,而是华国古代的宝剑, 与周围的摆设格格不入。
夏渝州走过去,拿起那把剑,“刷拉”一声拔剑出鞘。剑身晃悠悠软绵绵,薄如铁片,不锈钢材质。
“道具剑啊。”夏渝州嘴角一抽。这是舞台上用的那种剑,又薄又软,不伤人。以前夏渝州在学校晚会上表演,用的就是这种剑。
这家伙,收集一把表演道具做什么?就算只是当摆件,一般人也都是放未开刃的真剑,放个表演用剑着实显得档次很低。夏渝州有些纳闷,拎着剑看看别的地方。
墙上挂着一张照片,乍一看以为又是含山氏的哪位先祖,仔细瞧,却是穿着表演服的夏渝州。广袖长衫、横剑在手,眉眼飞扬的少年冲着镜头呲牙笑,露出两颗不易察觉的牙尖尖。照片的色调很暗,故意做旧了,因而看着以为是古画。发现是自己,还把他吓了一跳。
“这人,什么时候拍的?”夏渝州对这张照片毫无印象。这场表演是他跟司君刚认识的时候,他虽然邀请了司君去看,但并不清楚那人究竟去了没有。后来在一起之后说起这个,司君也没接茬,他就以为没去。却不知道这人不仅去了,还拍了照片。
莫名生出几分高兴来。少年人心思懵懵懂懂,那么早的当初,司同学或许对他还没什么想法,但已经懂得欣赏他帅气的颜了。
除了这些,房间里还有很多有趣的小细节。书柜上的牙齿模型、酒柜里的运动水杯、房顶的彩色吊灯、床头的小猫玩偶……都是他喜欢的东西,放在这古板怀旧的房间里,格格不入得叫人眼眶发热。
夏渝州扑到床上,抓过那只玩偶抱在怀里打了个滚。圆滚滚的猫头,张着嘴巴,露出两颗小尖牙,笑得可爱又欠揍。忍不住用牙齿叼住,使劲拽拽猫耳朵。身体陷在柔软的鹅绒垫子里,毫无困意。
一时想着仪式感过头不肯跟他同房的司君,一时又想着自己那身世坎坷的儿子。
越想越睡不着,索性起身,蹑手蹑脚地回客房,再看一眼小朋友。
客房里没开灯,也没拉窗帘。月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在厚实的暗色地毯上投下一片长长的亮光。本应早就睡下的少年,独自坐在窗台上。场景有些熟悉,又很是不同。
当初第一次见到少年的时候,他独自坐在病床上,双腿蜷曲抱在胸前,那是防御、无助的姿态。现在他虽孑然独坐,但是单腿支起,另一条腿就那么随意地垂在窗台下,孤独但潇洒。夏渝州想起自己年少时耍帅摆拍,经常就是这个造型。
不愧是我儿子!
刚刚揪起的心,顺着月光勾勒的流畅线条滑回原位。夏渝州走过去,揉揉儿子脑袋:“怎么不睡觉。”
“下午睡多了。”陈默顺着这力道,在他掌心蹭了一下。
小猫一样的动作,搔到了夏渝州心尖上,便挨着儿子坐下来。两人谁都没再说话,听着屋子里老式摆钟“咔哒咔哒”的声音,就这么沉默了许久。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我妈对我不够好。”小朋友毫无征兆地开口,说话声音很低,仿佛自言自语。夏渝州没应声,由着他继续说。
“后来我观察了别的小朋友的父母,其实他们在小朋友看不见的地方,也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所以我认为,原因在于我太聪明了,看穿了大人的伪装。直到后来有一次发高烧,我看到那个女人站在床边,站了很久,什么也没做。”
“……”
“我猜,她那个时候是盼着我自己烧死的。”
记忆力太好,对于小孩子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大人们不知道他会记住,肆无忌惮地展现自己的丑恶。夏渝州皱起眉头,看向依旧面色平静的儿子:“后来呢?她怎么改主意了。”
杨美娜这个女人,反复无常,很多行为夏渝州都难以理解。就好比这次,陈默刚刚病重的时候,她没去找沈家要钱,由着他自生自灭甚至想靠他临终再捞一笔;后来陈默没了消息,她又跑去求沈天鸿,让他救救这个快死的私生子,走失了十六年的母爱突然汹涌泛滥。
陈默看看自己右手中指,那里因为过早学写字,关节长得有点歪:“因为儿童节目组打来电话,说要我去参加一个节目录制,酬金很高。”
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他常常想,如果不是自己足够聪明能赚钱,是不是已经死在了那场高烧里。无数次痛恨自己的高智商,又无数次庆幸自己的高智商。
夏渝州捏捏儿子的手指头,少年人没什么肉,皮包着细骨头,轻微地弯折错位:“现在不是挺好,反正她也不是你妈妈。”
不是妈妈,那些对妈妈的期待、失望、难过,便也可以烟消云散了。
“是啊,”陈默把自己的手指抽回来,“把对爱的期待寄托在别人身上,本来就是愚蠢的行为。”
倔强又别扭的口吻,中二得宛如新生血族向德古拉宣誓效忠。夏渝州笑出声,一把扯过小家伙,在那剃成猕猴桃的板寸头上使劲搓搓:“没关系的,爸爸爱你。”
儿子顿了一下,突然把脸埋进他怀里,瓮声瓮气地说:“其实你也没比我大几岁。”
夏渝州拽他耳朵:“就算我比你小,也是你爸爸,是绝对保真、你亲眼看着建立血缘关系的爸爸!”
“……”
虽然这话听着有点怪,但确实是实话。不管那些狗血的恩怨情仇,谁是真的谁是假的,至少夏渝州这个血族爸爸是真的。从出厂转化到交付使用,都是陈默自己亲眼见证的,没有比这个更真的了。
“爸爸,谢谢你。”
感觉到抱着自己的小胳膊骤然收紧,胸前有湿热的液体浸透了衣衫,夏渝州作为老父亲的责任感瞬间从脚底窜到头顶,回抱住儿子像抚摸小动物一样在他背上顺毛。柔弱的、乖巧的、可爱的孩子呀,这会儿不管提什么要求,绝对要星星不给月亮。
“我不想去舅舅那里。”
“行,咱不去。”
“我不认识他,他也不是法定监护人,寄人篱下的滋味真的不好。”在牙科诊所的这些天,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肯定不让你去,你是我儿子。”夏渝州打包票,努力哄孩子。
小朋友哭累了,说着说着就在他怀里睡着了。夏渝州艰难地把儿子拖回床上安置好,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客房,靠在门板上长长地缓了口气。
单身父亲的生活真是劳累,以后孩子要是多起来估计会焦头烂额。
夏渝州看向走廊尽头的主卧,还是给孩子再找个爸爸一起分担育儿压力比较好。这么一想,直接把自己给逗笑了,心痒痒想去看看司君,抬脚要往那边走,又忽然停住了脚步。抓抓自己胸前黏糊糊湿漉漉的一片,眼泪鼻涕的不大体面,又转身回自己房间找件衣服换上。
这屋子里什么都齐备,就是没有外穿的衣服,只有几件款式各异的睡衣、浴袍。挑了一件还算说得过去的睡衣,丝质的衣料十分贴服,还是个大v领,露出一片白皙的小胸肌。好在就两步路,大半夜的不会碰到什么人。
夏渝州整理好衣服,迅速窜出门,迎面就撞上了精神奕奕的罗恩管家。
“啊!”夏渝州直接蹦起来。
“夏少爷,您这是去哪里?”罗恩笑得温和得体。
领主夫人的套房里,什么都有,厕所、浴室、冰箱、饮料、零食,这个时间出来晃悠,一定是有房间里无法满足的需求。
“我去喝杯酒。”夏渝州随口胡诌。
罗恩了然点头,房间里确实没有酒,抬手示意夏渝州跟他下楼:“您怎么半夜想喝酒呢?”
“喝多了好去爬领主的床。”
罗恩:“……”
夏渝州:“……”
糟了,一紧张,把实话说出来了,气氛有点尴尬。
夏渝州干咳一声,想说自己是开玩笑的:“咳,那什么,啊哈哈,我……”
“那真是太好了,”罗恩依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将倒了琥珀色酒液的水晶杯放到夏渝州面前,“少爷会很高兴的。”
第89章 少爷
夏渝州嘴角一抽, 干笑着接过那杯酒。
其实他没想喝酒, 大半夜的喝酒太上头。就算不喝酒, 他也是有胆爬领主床的,这一喝酒反而显得自己没胆了。
尽职的罗恩管家, 并不知道未来领主夫人正陷入面子问题的纠结中。就这么温柔和蔼地盯着他,手臂上还带着白色餐巾随时待命:“需要加冰吗?”
“啊,不用, 夜里不喝那么凉的,”夏渝州晃了晃水晶杯,“我就是觉得, 少点花生米。”
喝洋酒配花生米,一定能土到西式管家, 让他无语地走开!
“没问题。”罗恩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 转身去冰箱里取了一碟花生米, 还是那种标准的带干辣椒的炸花生,红彤彤, 油亮亮。
“啊哈哈, 罗恩你真是厉害,跟叮当猫似的。”夏渝州干巴巴地夸赞了一句, 捻起一颗花生米扔到嘴里, 慢吞吞喝了一口。
意外的, 有点好喝。
些微的辛辣过后,是雨后香草的甜味,咽下去又会留下淡淡的苦。
“这是什么酒?”夏渝州又嚼了颗花生米。
“青羊氏酿的, 没有名字,狄少主说应该叫年少时的爱,少爷没反对,我想他大概是认同这个名字的。”罗恩不疾不徐地解释。
年少时的爱,刚开始是热烈火辣的,像火山熔岩。过程是雨后的草香,干干净净,清清甜甜。失去后是淡淡的苦涩,回味悠长,是时光都难以治愈的。
“狄少侠确实有点文豪潜质。”夏渝州不甚专业地吹捧了一句。
罗恩微微地笑,没有纠正“少侠”的称呼:“少爷很喜欢这个酒,每次来大宅,都会喝一杯。”
夏渝州捏花生米的手顿了一下,抬眼看看罗恩,觉得这老头话里有话:“介意陪我喝一杯吗?”
“荣幸之至,”罗恩放下餐巾,在对面坐下来,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本该是少爷来陪您喝酒的,但他今天心情不好,请您见谅。”
“有吗?”夏渝州愣了一下,这他真没看出来。说晚安的时候,那人明明挺开心的,亲他一下之后自己先红了耳朵,哪里心情不好了。
“白天的时候,您大概没注意,狄少主提到了养育外甥的问题。”罗恩给了点提示。
“啊。”夏渝州回想了一下,皱起眉头。他知道司君是舅舅养大的,很少提及家里的事,难道他在舅舅家不开心吗?儿子刚才的话还在脑子里回荡,心顿时提了起来,充满求知欲地看向罗恩。
罗恩跟他碰杯,轻抿了一口酒:“少爷跟默小少爷的情况类似。”
司君的妈妈,是如今含山氏族长的姐姐。当年,她就像狄秋雁一样,爱上了人类,一意孤行地与人类结婚,并生下了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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