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律师的传统

法庭上的吴凯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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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何香凝亲笔作《猛虎图》画一幅赠吴凯声。猛虎,顾名思义,其意自明。她是借喻吴凯声在法庭上与当局斗其坚猛、勇威犹如此山中王。

    ……后来,事已过去多时,有一次吴凯声参加一个宴会,正好那天吴铁城也在宴会上,两个五百年前同一家的吴氏门中人相会在席间了。吴铁城一见吴凯声就气,对着这位大律师,面孔一板:“你代表的都是**!”大律师也不示弱,寸步不让,顶了回去:“我是律师,只知道接受委托,依法办事!”吴铁城愤愤然白了他一眼,只得侧过遇身去,顾左右而言他去了。……

    4月1日,突然传来紧急消息:罗登贤、余文化、陈赓和陈淑英等四人当天被秘密押上火车解往南京!这是几位记者下午在上海火车站亲眼见到的。当时,他们立刻赶到市警察总局打听情况,但该局执事人等嘴巴早已封起,半个屁也不肯放,只回答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事情果然不出原先何香凝、杨杏佛、吴凯声等所料。现在的情势十万火急,必须马上进行营救。何香凝不以爱子已获释而站之局外,她决意为营救四人继续与国民党当局相周旋,于是立即将这消息告知中国民权保堡障同盟。

    第二天, 即4月2日,由宋庆龄、蔡元培联名签署的一份电报发给*潢色 ,电文如下:

    “南京,行政院汪院长、司法行政部罗部长勋鉴:世日(即3月31日)沪特二法院判决移提共产嫌疑罗余陈陈四人,东唤(即4月1日晚)由市警察总局解京。罪证既不成立,移提久禁,已属违法,务望力争由正式法庭审判,勿用军法刑讯,以重民权,而保司法独立。伫候电复。宋庆龄,蔡元培,冬(即4月2日)”

    4月3日,汪精卫复电到:

    “冬电敬悉,谨当依法办理,特复。”

    复电说“依法办理”。这“依法”,究竟依的什么法?民法还是军法?模棱两可,话里活络,含糊话,滑头货。它没有明确答复“务望力争由正式法庭审判,勿用军法刑讯”的严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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