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沙雕老板

分卷阅读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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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块,也不怕哪天他叨叨死你?”

    “习惯了。”顾淮之注视赵素衣,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奇问,“哎,你找到你朋友了吗?”

    赵素衣不动声色地看看顾淮之,旋即低下头:“找到了。”他闭上了嘴,一双沉静的眼睛望向天空。

    云在夜幕中变幻,如在水中嬉闹的天鹅,翩跹地从西游到了东。一时间星光叆叆,月色朦胧。

    顾淮之这样坐了会,忽然记起某位对他一见钟情的前女友来。

    顾淮之那位前女友之一是个小文青。她个子不高,声音软糯,有一股不同于北地的别样风情,是他高中的校花。顾淮之一直觉得,她的眼睛里有江南,应该乘舟在柔美的水乡,唱一支婉转短调,伸出小嫩葱般白纤的十指摆弄田田荷叶。

    而不是整天看着他,讲些奇变偶不变,手里抓根孔庙祈福的碳素笔,约他一起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

    顾淮之深觉像她这样优秀的女孩,不应该为自己这块扶不上墙的粪土浪费青春,提出了分手。

    她并没有意外的神色,仿佛早就等着顾淮之开口了。黄昏时分,她抱紧了手中的书本,说:“淮之,分手之前,你能陪我看会星星吗?”

    她眼圈红着,一副要痛哭出来的样子,却笑得明媚。宛如一枝带露的桃花,轻轻一折就断了。

    他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因为时间过去太久,那晚星星如何,月色如何,顾淮之一概记不清了。唯一能记起来的,只有那个漂亮女孩对他说的一句话:

    “一时子夜斜向我们,斜一道云梯。我们携手同登,弃时间如遗。”

    许是此时的风太暖,熏得顾淮之找不到东西南北,鬼使神差地把它给念了出来。

    赵素衣也不傻呆呆地看星星了,触电般猛地转过头来。他知道顾淮之念的其实并非爱情诗。但诗中这几句单独摘出来,在此时此刻,就像情人间的低语,多了些暧昧与浪漫。

    ——我们携手同登,弃时间如遗。

    赵素衣突然想握住顾淮之的手,在掌心处留下自己的温度,指尖和他的指尖缠绵在一起。然而这个念头只冒出来小小一点,赵素衣便缩回手去。

    对于如何泡顾淮之,除了“曲线救国”,赵素衣还拟定了不少方案,但都由于他本人心理素质不行,只会搞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大部分方案都没排上用处。

    这好比考试前温习功课,乍一看全部都会,自以为能考上清华北大。等答卷子的时候却全部不会,只能一边咬笔杆一边反思自己是个什么废物。

    赵素衣反思自己是个什么老废物的同时,他那颗贼心也没死透,笑着问:“余光中的《茫》,好诗。二少爷怎么想起这句了?”

    顾淮之特别诚实:“我前女友对我说的这句话。分手时她约我看星星,对我讲的。”

    赵素衣:“......”

    奶奶的,他就不应该问!

    赵素衣实打实地喝了坛陈年老醋,脸也不要了,凑到顾淮之眼前去,笑眯眯地对着他,眼镜也摘了去:“你说,是你那位前女友好看,还是我好看?”

    他怀里的兔子忙转过头,嫌弃道:“没眼看没眼看。”

    顾淮之倒是很认真地去看赵素衣。

    顾淮之知道赵素衣长得很好,只是平常那不正经的样子掩了气质,乍一瞧好似个游手好闲的邪魅反派。此时他安静下来,如同褪去繁重茧壳的蝴蝶,将一身痞气褪了个干净,眉眼间越发明澈,干净得像昆山冷玉。

    顾淮之隐隐觉得很久之前的赵素衣,就是这个模样的。

    突然,赵素衣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笑。他这个人霎时鲜活起来,仿佛一株白荷,凌波涉月光而开。

    顾淮之心下恍惚,什么烦恼都被这个笑容冲散。他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抚摸赵素衣眉眼的冲动,又自觉失态,左右手不安分地握在一起。

    你好看,他想。

    赵素衣右手握着眼镜的一只腿,悠悠地转着它。他未等顾淮之开口,便笑:“那自然是我吧。”

    顾淮之没说话,侧目看赵素衣,眸中映出了他的身影。

    赵素衣瞧了顾淮之一会,又抬头去望夜空。他向银河伸手,认真地说:“之前我在天上的时候,有个人告诉我,天河的水很凉,但河底沉着星星。把它们捞出来安在弹弓上,打什么野味都打得准,尤其是北天帝君殿前散养的传信青雀,甚是好吃。他邀请我有空了一起去捞星星打青雀。可惜到最后,星星也没捞成......等以后啊,我一定要用天河里头的星星打只青雀下来烤。”

    兔子:“很有闲情逸致。”

    赵素衣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向来喜好风雅。”

    兔子叹了声气:“行啦行啦,两位以后有的是时间附庸风雅。对了,你们什么时候走?”

    “怎么也得......”顾淮之本来想说等大黄找到男孩好了之后,但话未说完,他发觉兔子这句话里的另一层意思,问,“你不走吗?”

    兔子理直气壮:“我什么时候说走了?只要我不走,不醒过来,这个梦境就会继续下去。我会和大黄一起去找它的主人,然后我们再一起闯荡江湖。”

    赵素衣皱眉:“闯荡江湖?”

    “没错,闯荡江湖。”兔子跳到地上,神情骄傲,“谁说闯荡江湖是人类的专利了?我其实也是只当醉则醉,当歌则歌的潇洒兔子。我的本事可大了,几年前,我曾在农贸市场与一恶犬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

    “停一停。”赵素衣打断兔子,“大侠,你知不知道,不离开这里代表了什么?你真的不打算投胎做人了?”

    兔子嗤笑一声,抬眼望向天空中那轮月亮。它觉得今晚的月亮很好看,朦胧地像是莲蓉馅的月饼,又圆又甜。

    它不屑地张张嘴,说:“做人有什么好?”

    ☆、系花铃(18)

    做人有什么好?

    这个问题可是把赵素衣难住了。他本来就不是人类,从前住在昆仑山上时,小日子就过得不错,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睡,闲来无事就读两卷话本一窥风月。他来到人间,小日子过得与天上差不多,也是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困了就睡。

    对赵素衣来说,只要心里头高兴,人间便是那九重天阙。做人还是做神仙,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同样的,对于兔子而言,只要它心里高兴愿意,投不投胎,做不做人,都不重要。

    兔子又瞧了那月亮一眼,眼神眷恋,看上去想咬那月亮一口似地。它动动耳朵:“我多希望这里不是梦境啊。大黄还好好活着,它能亲眼见到它的主人,亲自将项圈还回去。我知道,两位是好心,想让我告诉大黄,我跟它有浪迹天涯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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