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背诵的秘诀
严师出高徒,这句话兴许有一定的道理。由于王老师的严格要求,我们的读写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我那时十三岁,在高班里,我年龄是最小的一个。当时读的《论语》虽已开讲,但听了后还是似懂非懂的。与《论语》同时进行的还有《幼学琼林》,所以每天都要死记硬背一段新书。
我很少因为背不出书来而挨打。当时的同学们都很羡慕我,说我脑子好,他们念二十遍还记不住,而我念十遍就会背了。其实,也并不是我的脑子比别人聪明,而是我有些强记的方法。
一个方法是变抽象为形象:那时镇子上每到逢集时便有说大鼓书的,放学后,只要时间能赶上,我总爱跑到书场里去听一段。在听完之后,那书里的人物,人物的行为,以及书里的唱词(鼓书是连说带唱的),我大体上都能记住,有时还模仿说书人的调子哼哼几句。为什么听一遍就能记住了呢?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形象”在脑子里留下了印象。我们读的书全是文言文,许多字又是生字,语言既枯燥,生活又遥远,所以读起来记起来确实非常难。我接受了听鼓书的启发,在听老师讲课时,主要听他讲“故事”,只要记住是什么“事情”,那些古老的、刻板的内容,也就有些印象了。比如:“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利于吾国乎?”这些与日常口语毫不相同的语言,只要能想到一个有学问的老头子去见一个国王,国王向他问话,记起来就比较有依傍了。
另一个方法是借助于听觉:我们那个教室里共有三十多个学生,一旦朗读起来,嗡嗡然相互干扰,有时连读数遍而不知所云。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不再读了,而是集中精力听别人读。别的同学一边读着,我一边强记着,这样听一遍,有时比自己读一遍印象还深。同学们见我不读,以为我在“偷闲”,所以总感觉我读课文的次数比他们少。有一次学刘禹锡的《陋室铭》,这篇文章很短,我只在老师讲课时认真地看了几遍,尔后全是通过听同学们的朗读而默默记下来的。第二天早上背书时,我匆匆看了一遍之后,便到老师跟前无误地背了出来。这件事曾使我的同学们称“奇”。
再一个方法是靠抄写和默写:王老师很会教我们节约纸墨,每天写大楷的空行里,他都让我们写上小字。我经常利用这个机会,把当天学的新课文抄写在大楷本上。这样抄过一遍,不但练了书写,熟了生字,也非常有助于对课文的记忆。但抄写并不能证明自己已能熟记课文,要检验它,最好是默写一遍。到了学习的后期,年龄大了些,学习的自觉性和迫切性都比过去加强了。我们共学了《古文观止》中七十多篇文章,对学过的每一篇古文,我都是默写过的。我默写这些文章,有时是在课堂上,而更多的时候是在床上——即在黎明醒来的时候,一个字一个字用手指在肚皮上划过的。所谓“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我在这段学习时间里,在那雄鸡报晓的时候,也是立过一点志的。
由于我背书比较得方法,再加上确实也用过些功,所以我的背诵在全班是数得着的。头一年,我们这个班共读了《上论》、《下论》、《中庸》、《大学》、((幼学琼林》(一、二册),还学了一本《常用尺牍》,在年终“包本”的时候,我把七本书捧在老师的案头,老师提到哪里,我能背到哪里。由于我能背诵如流,连十分严厉的王老师也是以笑脸相赞许的。
事后看来,那时的背诵还是属于不大理解的死记硬背。但这对我后来的学习很起作用。当我后来在部队当文化教员时,再重新学习这些文章,便方便得多了。记得我在一期教师训练班上课时,由于我在课堂上朗朗地成篇成段地背诵一些古文,使得那些未来的教师们也都十分称羡。
五、写日记的秘诀
虽然我们读的是“私塾”,但也按“星期”安排课程。每星期五的下午,是我们的作文课。同学们大都怕作文,每到星期五,不少人都说“愁人鬼来了”。
我不大害怕作文,因为作文是老师出题目,只要有题目,我就可以根据老师的意图较顺利地写出来。我害怕的倒是每隔一天的日记,因为日记是要自己选题目的。我们生活在乡下的小孩子,接触事物非常少非常少的,哪有什么东西供自己记呢?所以我在写日记时,发生过不少笑话。
乡下流行着一首儿歌:“小白菜呀,点点黄啊,出生两岁没有娘啊。跟着爹爹还好过呀,就怕爹爹娶晚娘啊。娶了晚娘三年整啊,生个弟弟比我强啊。他穿新来我穿旧呀,他吃肉来我喝汤呀!”根据这首儿歌,我编过一篇日记,说邻居有个男人,死了妻子,又续娶了个老婆,虐待前房生下的孩子。这样的日记,居然也能让王先生打个“良”字。
但也有写得使王老师啼笑皆非的。那是一首民谣:“乡下人,去赶集,拿着木瓜当黄梨,咬一口,
酸唧唧,拿回家哄他小二姨。”我又根据这个民谣编了一篇日记,说在逢集的时候,我见到一个乡下人,买了一个木瓜当黄梨吃了,一口咬下之后,原来是个酸的,他又舍不得丢,就拿回家哄他二姨去了。王老师在批改这篇日记时,把我叫到他跟前,问我:“这是你在街上看到的吗?”
我说:“是的。”
“伸出手来!”王老师对我也不客气了。
我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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