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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冬天来的早,大雪覆盖了整座城市。花园里铺了一层白白的积雪,银装素裹,美的让人心醉。
百花齐放的季节已经过去了,只有丽格海棠花迎着冬日绽放在枝头。硕大的花瓣粉中透白,娇嫩欲滴,犹如藏匿在深宫中的佳丽妃嫔,美艳夺人。
卧室的遮光帘拉着,房间昏暗一片。苏源邑看了眼床头的夜光钟,已经八点了。他亲了亲仍旧熟睡中的翁达晞,悄悄起了身。
他得去公司上班,继承苏奕的衣钵。即使他的法医还没当够,但为了媳妇儿的眼睛,他们暂时还回不了国。聪明的人到哪都能如鱼得水,哪怕他当着法医主任,也能照样把公司经营的很好。
现在不当法医了,专心搞生意,让他有点懵。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去公司的,但最近科研部研发了一款新产品即将上市,他得去盯着。
他把床头柜上的医学书收起来,插/进了书柜里。那本书他已经能倒背如流了,每天给他家宝宝当睡前读物,能不会背吗!
翁达晞最近失眠厉害,只能缠着他给他读书。他没有学盲文,所有书上的内容都是通过别人的嘴来传递给他的。
比如苏源邑、曲寅心、苏奕,还有老管家安德森。
嗯........还有屎壳郎。
它会说“汪”。
被子里的人翻了个身,睡眼惺忪的睁开了眼睛。
“.........”
翁达晞双手举在眼前,一片漆黑,啥也看不见。他用力眨了眨,飞速从床上蹦了起来,光着脚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窗帘。
楼下,苏源邑的车还没走。
他来不及换衣服,穿着拖鞋就跑了下去。不顾众人的惊呼,一下跑到了花园里。望着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他笑出了声。
苏源邑拿着大衣从后面追了出来,一把将他搂进怀里,不满的斥道:“不穿衣服就跑出来,知不知道外面下雪了?”
翁达晞咧着嘴朝他笑,“知道啊,下雪了。”他的眸子泛着光,指着花园里的艳/色兴奋道:“阿邑,你看,海棠花开了。”
苏源邑肃然的睁大了瞳孔。
“海棠花开了,是粉色的。”
阿邑,我终于又能看见你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书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一路陪伴我的读者朋友们。如果没有你们的鼓励,就没有这部作品的完结。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行文中有很多不足之处,也希望各位宝贝们能多提提意见。
我个人是比较懒得,这本书从头到尾就没有完整的大纲。我宁愿每天看书查资料都不想写大纲,所以常常卡文。你们催更我就写,你们不催更,我是能不写就不写。(不要骂我,就是这么随性!)
所以,还是要谢谢你们对我的监督。
看书本来就是为了娱乐,你们不用给我投雷,我只要知道你们依然在我身后就行了。
下一本书会先开仙侠,讲神魔体系的。这次一定会有完整的大纲,如果喜欢我文的宝贝可以点专栏预收文章,书名我还没有想好,待定中,预计6月底开文。
ps:因为《犯心》和《犯罪心理》老是重名,微博上有小可爱走错了超话,我非常抱歉。
后面还会有两个番外,敬请期待!
☆、番外1
“结婚?”
翁达晞把杯子里所剩不多的牛奶一口饮尽,舔着嘴角的奶渍无尽回味。他刚在里面偷偷加了勺咖啡,好喝的不行。
自从受伤后他就没再喝过咖啡,吃过刺激腥辣的。他快馋死了,昨天趁着某人不在,借着和屎壳郎去哈德森河公园散步的时候,在便利店买了包薯片,吃完才敢回来。
“嗯,我们办完婚礼再回国,顺便去度个蜜月。”苏源邑鼻子嗅了嗅,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他的嗅觉比一般人都灵敏,一丝丝味道都能被他捕捉到。
“你刚是不是喝咖啡了?”他捏着他的下巴问。
“没有,巧克力味的牛奶。”翁达晞不敢看他,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屎壳郎身上。等会要是挨骂,他就把锅甩给狗子,理由他都想好了。
苏源邑没给他开口撒谎的机会,用实际行动来打假。
“唔........”
屎壳郎听到老板挣扎的声音从沙发下抬了抬头,大眼珠子无辜的望着纠缠的两人。
“好啊,长本事了。”苏源邑不悦的瞪他,“咖啡会伤害你的神经系统,影响你的心肺功能,你又开始不听话了。”他得让安德森把咖啡全部锁起来,免得这只小老鼠逮着机会就偷吃。
翁达晞不服气,觉得这日子真是过够了,“我嘴里快淡出鸟来了,想吃薯片可乐冰激凌火锅炸串烧烤汉堡。但凡我能从家里翻出点别的吃的,也不至于喝咖啡。”
喝咖啡多不好啊,晚上说不定又会失眠。
“嘴里哪来的鸟?”苏源邑一本正经的请教他,眼底的戏谑一览无遗。
翁达晞:“.......”
这人关注的点怎么这么奇葩,难道不应该是薯片可乐冰激凌火锅炸串烧烤汉堡吗?明明是美食频道,愣是给他整出个少儿不宜来。
“流氓。”翁达晞甩了他一个白眼,从他的钳制中挣脱出来。
苏源邑拽住他,“先别跑,咱俩的正事还没说完呢。”
“什么正事?”
“婚、姻、大、事。”
***
翁达晞对结婚这事儿是能佛系就佛系,两个大男人结婚,请家里亲戚朋友吃顿饭不就完了吗。况且他家已经没什么亲戚了,不办还省钱。
“那怎么能行呢?”曲寅心把刚送来的册子拿在手里一一翻看,从礼服到珠宝首饰,再从教堂到宾客名单,无一落下,“我苏家娶儿媳妇那必须得大操大办,这多大的喜事儿啊,我都兴奋的好几天睡不着了。”真的比她自己结婚还高兴。
翁达晞坐在花园的秋千椅上来回晃荡,差点晃睡着了。他半眯着眼,懒懒的说:“阿姨,您就饶了我吧。”
走红毯都被她整出来了,难不成自己还要穿个拖地婚纱?后面两小童牵着,前面还有仙女撒花。
他无法想象那个画面,让人一阵恶寒.......
曲寅心拿起石桌上的红茶,优雅的抿了口。她撇了眼脚边的屎壳郎,温顺的摸了摸它头,道:“等婚礼那天,我们屎壳郎就给你家老板当伴娘,好不好?”
“汪.....”
翁达晞直接从秋千椅上滑了下去。
“哈哈,就这么办。”曲寅心合上册子,大手一挥,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婚礼当天,光来的宾客就塞满了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教堂,拥有近130年的历史,坐落在奢华气质的第五大道旁。里面古朴典雅的装修风格透着磅礴大气的威严庄重感,线条繁复的苍穹顶有十几层楼的高度,人身处其中,有种在古希腊文明时代的错觉。
红毯一直从门口延伸至牧师台下,走廊两道布满了鲜花,身后的墙上就是耶稣神像。宾客们热情洋溢的等待着两位新人的同时,也再向上帝祈祷,希望真爱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仪式没有完成前,两位新人是不能见面的。翁达晞穿着白色的西装坐在换衣间里,他深呼吸两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淡定。一会儿要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走红毯,他有点焦虑,也有点兴奋。
外面的婚礼进行曲响了起来,提示他该出去了。
他再次吸了口气,打开了大门。
苏源邑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领口上别着粉白色的小花,英俊倜傥的等在神像下。直到门口出现了一抹白影,他终于笑了起来。
所有宾客都站了起来,同时看向门口的方向。
翁达晞望着尽头等他的人,心里突然就不焦虑了。他迎着众人的目光,一步一步走向那人,眼里盛满的温柔能化出水来。
这一段路很长,不管他走的有多慢,那个人都会在原地耐心等着他。他们四目相交,在祝福中相视而笑。
他朝他伸出了手!
牧师念了很长一段誓词,翁达晞没注意听,心神都放在了对面的男人身上。他觉得苏源邑今天好帅,比任何时候都让人心悦。直到牧师提醒他:“你愿意吗?”他都没反应过来。
苏源邑拉着他手问:“发什么呆?难道你不愿意?”
下面哄堂大笑起来。
翁达晞脸红了,他讷讷的啊了声,坚定道:“愿意。”
这是他一生的挚爱,他们分分离离走过了人生二十年光景,差点就错过了。幸好,上帝怜悯,又给了他重生的机会,让他再次遇见了他。
他怎么会不愿意呢?他愿意的很。
苏源邑不等牧师把接下来的流程走完,直接捧着他的脸吻上了他,“我也愿意。这一辈子等来了你,终于圆满了。”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鼓掌声,曲寅心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死命抓着苏奕的手,“老公,这两孩子太不容易了,以后一定要让他们在一起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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