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人

分卷阅读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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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解决,只要有理有据且语言流畅就行了。反正虚拟事件而已,提建议很容易,我们又不用负责。……现在让我们再看看你的——假装这里有一个天平,你往左边放一号方案里你觉得你最难以承受的部分,往右边放二号方案里你最难以承受的部分。”

    程姜思考了一下,很快说他放完了。

    沈霁青没问他具体放了什么。

    “那么现在告诉我,假如你选了一号方案且遇到了最好的情况,那么左边盒子里的事情会持续多久?”

    “一年?或者好多好多年。”

    “最——好——的情况。”

    “那就是一年。”

    “好极了!那么二号呢?”

    “五个月。”

    “所以?”

    程姜没直接回答他,而是把搅肉馅的盆抱到沈霁青前面,道:

    “这个快要弄好了。你闻闻?”

    沈霁青依言把脸悬在盆里吸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他兴奋地评论说,“如果我再年轻个十几岁,然后你骗我说这是熟的让我尝一口,我肯定就上当了。”

    程姜笑了笑,回过头去继续搅肉馅,再用沈霁青擀出来的饺子皮把二十个手掌大小的蒸饺一个个整整齐齐地包好摆成几排。根据他以往的观察,这么大的饺子沈霁青顶多一次吃两个差不多就能饱。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的食量这么小。

    包完饺子后,他才说:

    “我这几天又把之前翻译考试二级的复习捡起来了。”

    “是吗?”

    “对。假如五个月待在家里,是一定要好好利用时间的吧?这次我可没有理由考不过了。我看网上说这个证还是挺有分量的,找工作的时候会帮助非常大。”

    “那是肯定的啊。”

    “然后我想,也许我可以在这段时间把一本国外的小说来试着翻译成中文。当然不指望出版,就是练习一下。我的英译中水平最差,但五个月应该够一篇练手用的初稿了。你觉得呢?”

    “我觉得听起来很棒。”

    程姜想了想。

    “那你……有没有特别喜欢但是没有中文版本的外国小说?”

    “我想想。我上高中那会儿特别喜欢韦罗妮克拉夫林的《fiddler’s neck》。我房间里应该收着一本,你可以直接看着那个翻译。国内没有译本,但这本书在国外好像还是挺有名的。”

    “是吗?不过我倒是不太知道fiddler’s neck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我最开始也不知道,这个词也查不出来。我是直到小说进行了一半的时候弄明白的,因为男女主角都是乐团里的大提琴手,然后有描写说他们的胸口各有一小块疤,加上那个时候我也想过去学一学大提琴,才联想到是’琴吻’。”

    “这样啊。那最后去学大提琴了吗?”

    “没有。没办法,我又不是天才学生,高考前哪有时间去学乐器啊?”

    他们一起把所有饺子放进蒸箱里,相视一笑。

    外面没有下雪,弥望是灰沉沉的一片。但是家里的高墙角上已经挂满了红绿白色的纸板星星,屋子一尘不染,连沙发罩都被沈霁青换了个新的,呈现出干净的蓝白格子图案。结实明亮的玻璃窗把窗外的冷气统统隔离在外,而屋内的三个人已经围坐在了桌前,在“圣诞老人进城来”的背景音乐下吃热腾腾而香气四溢的肉菜蒸饺。

    当然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程姜觉得这样就很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卷3完。

    在前两卷的低潮后,我们终于迎来了第一个小高潮,到这里基本落幕了。

    -

    卷4会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霁青。关于他的童年碎片,以及两个人捅破窗户纸的情感线发展。

    顺便一提,你们回去可以考一考朋友们“fiddler“s neck”是什么意思(笑)

    -

    don“t rescue me(不要救我),敬请期待。

    ☆、chapter 69

    程姜很少进行英翻中的尝试,因为中文比英文差了不止一星半点。然而随着他在中国生活时间越来越长,加上他又自己磕磕绊绊地写了一篇中文小说,语言水平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

    他的练笔翻译进行得很顺利:在拿到小说的随后一周里,他已经完成了前两章的译文。

    翻译之前,程姜先阅读了两遍原版小说。

    《fiddler’s neck》英文版本的全文有十六章,总计约十一万字。即使英文翻译成中文的字数会有相应的增长,最后大概也是薄薄的一小本。沈霁青手里的版本是2004年印刷的,书不过手掌大小,即使内页有三厘米的页边距,厚度也只是程姜的一根手指。

    页边距上有沈霁青手写的笔记和注解,字迹凌乱,不仔细看是分辨不出来写着什么的。

    大概这时候沈霁青还没有练成他成年后四四方方的标准印刷字体。

    程姜喜欢一边翻译,一边不断翻到前面看过的内容去回顾情节细节和细看沈霁青写的东西。辨认字迹有点费时间,但如此还是令他觉得能够或多或少地窥视到沈霁青的少年时代。

    沈霁青应该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边角都翻得卷了起来。

    沈霁青用好几种不同颜色的笔写字,光是蓝色就有深、中、浅三种。在前几章里,每次看见“fiddler’s neck”这个词组,他都要用不同颜色写上好几个问号,直到小说中部才以一个叹号结束。

    书里身上带有琴吻的人物共有三个,分别是男女主角和一个只活在两人回忆里的小配角。

    配角名叫赛恩(),存在感无足轻重,却对情节总是能产生一点小影响,算是一个鸡肋式的人物。然而沈霁青却似乎非常喜欢这个出场次数屈指可数的角色,每逢它出现,定会在旁边的空白处画一个小火柴人来还原场景,重点还抓得非常准。

    尽管是在英文原版小说上,沈霁青的笔记中英混杂。大部分的评论都无关情节,反而是评论作者的语言和形式本身。只有在他最喜欢的小配角出现的时候,他才会把重点转到情节中,标记两笔小配角的人物形象。

    沈霁青对有超乎正常的热情,尽管好几处他都把人物的名字错拼成了“”.

    他通过小说中透露的只字片语勾勒的长相(因为是“勾勒”,所以没有用简笔画而是用了怎么看怎么难看的线条,竟然和沈霁青自己还有点神似);揣测的个人怪癖与爱好;甚至还给他编了一个人物形象更加笼统的初恋。

    在男女主角的回忆中,在高中毕业前夕去世,但至于去世的原因只字未提。而沈霁青却对他的家庭环境、校园环境、人际关系与性格形成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想象,最终用加粗字体表明了他的结论:

    【此人用大提琴弦自杀而死】

    结论只有这么一句话,旁边是一个淌血的大提琴涂鸦,程姜也不知道拿大提琴弦究竟是怎么个自尽法。

    除了和文本相关的内容,书上还有一些和小说内容完全不相关的笔记,比如在小说封底前的一页,他用粗笔反复描画,写下了四行字母和一个数字:

    cacba

    caacb

    ddaba

    cbbcb/58

    程姜起初还很有兴趣地研究了许久,以为是沈霁青以前记录下来的密码,甚至试着用各种方式破解过。直到最后问过了沈霁青本人,才有些遗憾地承认它们其实只是沈霁青在边看书边做选择题时的顺手涂鸦而已,并没有任何特殊意义。

    事实上,沈霁青似乎非常喜欢在他自己收藏的小说上画画。

    把《fiddler’s neck》拿给程姜的时候,他第一次领程姜进了他的卧室。窗口的金盏菊仍然在摇摆枝叶,明黄色小盒子摆在床头,程姜很快认出是自己以前给他的。书架上面贴了一排小贴片,他数了数数量,只有十来张。

    “剩下的都到哪里去了?”

    沈霁青先顺手抽出来一本蓝色封皮的《所有明亮的地方》【注】,看了一眼,又接着拿下一本,笑嘻嘻地说:

    “我很节省的,剩下来的还能用一阵子呢。”

    他对程姜翻译小说的事情兴致很高,把书架上所有的外文小说都拿了下来。两个人只穿着袜子坐在书架前的水鸭色毛地毯上,强迫症似的把所有书一本本摆齐。沈霁青特地把它们分成了两部分:一边是已经有中文译本的,一边是还没有的。他像是给大人展示玩具的小孩一样一本本给程姜介绍,让他每一本都翻一下,告诉他可以随时取用。

    程姜每一本都打开看了前言,又翻开浏览了内容。沈霁青在每本书里都至少留下了十几个画功不怎么样的小插画,用的是那种水很足的笔,落在图书特有的薄薄的黄纸上,全都渗开了。

    沈霁青说:

    “我小时候特别不愿意让别人到我的房间来,长大了又没有可以来的人了。你这次进来,也算是史无前例了吧?”

    *

    孩子上楼的时候习惯性地脚步放得尽可能的轻,这是一种小型挑战。

    楼梯打过了蜡,令他每走一步都有一种自己是粘在蜘蛛网上的飞虫的错觉。琴盒有点重,加上他的裤子被熨得太挺了,他每走一步都觉得自己在发出巨响。

    等他走到二楼走廊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房间的门是合着的。

    他上前一步,悄悄拧开了门,轻轻一推,白色的欧式门便平稳地向屋内的墙壁滑去。他用手拉住它,没让它撞在墙壁上,自己则向前一步,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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