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亦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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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锋心想,方征倒是不需要伪装,没几人认识他。子锋就道:“我脸上泥痕太多,清洁一下。”方征猝不及防伸过手来,道:“我帮你吧?”

    方征一抹,沾了满手矿石粉,心中疑惑,他不知道手上细碎的是什么,好像不太像泥土。子锋却是吓了大跳,赶紧躲开两步道:“征哥哥,我自己来。”这让方征更有些疑虑了。“连风”一直想尽办法缠着自己,平时不都该享受般趋之若鹜,怎么今天还拒绝了他,真是奇怪。

    方征心中一紧,装得若无其事,又问:“那是不是有了这块玉,就不会被抓成奴隶了。”

    子锋道:”是,夏渚对奴隶认定还蛮复杂的。不是随随便便抓了就是。”

    夏渚也有奴隶,但没有虞夷那么多,大部分人是普通白丁,不用当奴隶,但也没什么财产。

    方征心想,夏渚有一点点“封建”的影子,但要说夏渚进入了封建制时代,又为时过早,且封建诸礼齐备是周朝之事了,只能说有一点萌芽和影子。

    方征和子锋再往前方走了几里,就被身披高头大铠的两位武士拦住。他们守在路中间,后方陆续分布着几十位武士。更远处依稀有农田烟气,他们警惕拦住两人,盘问:“你们是什么人。”

    子锋晃了晃手中的玉:“我们是西边有盟约的人,逃到这里,想见丹阳屯郡的屯长。”

    方征听声音,夏渚人的铠甲非常沉重,搞不好一身都是灌铜,这样铁疙瘩般的装备,虽然不方便追击,但作为防守来说,无懈可击。

    那两个夏渚武士见到玉雕后,果然非常迅速地放行他们,并交代他们去城中找联络人,在方征看来简直通情达理得不可思议。

    “铠役。”等他们走远后,子锋低声道。

    “什么?”

    “夏渚人的军种,一个叫做铠役军,就是他们这种,穿得跟铜块似的,专门驻守在交通要道。其实没什么攻击力。另一种叫做飞獾军,从来没人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子锋声音有些阴沉。

    “为什么?”方征好奇道。

    “夏渚人认为武力是需要遮掩的。”子锋语气有些烦躁,“他们很虚伪。从来不公开封赏勇士和胜者。飞獾军杀了很多敌人和反叛的部落——在暗处,但没有荣誉。夏渚人的荣誉都赐给什么管种地和生产的司徒司平……他们假装自己很不看重武力似的。”

    “假装?”方征挑眉。

    “其实无论是铠役还是飞獾都非常强大。前些年反叛夏渚的部落,一.夜之间就被踏平,夏渚人不把人俘虏回本国当奴隶,他们都是斩草除根,杀得一个活口都不剩。训练出那样的两支军队,肯定下了大工夫,所以别人也都不敢惹他们。而且飞獾军秘密行事,夏渚人自个也不知道谁是飞獾军,所以大家都很守规矩,生怕哪天就被灭了。”

    方征摸着下巴想,这倒是种颇有心计和效率的管理方式,他又问:“所以虞夷是相反的吗?勇士总是公开被拥戴。可是换个角度想,不公开说不定是为了保护……”

    “当然是为了保护,能使用得久一些。”子锋烦躁道,“但真正的勇士不怕挑战。而且那种感觉——”

    子锋总结不出来,在虞夷,越强大的武士,越能同时收获赞美和尊敬,虞夷等级森严分明,奴隶地位低下,在荣誉的勇士面前连大喘气都不敢,要日日为勇者祭祀祷告。但这也是该获得的。所以有了“英雄少年,俱出东方”的赞誉。

    出生入死,变得强大,征服远方的土地,然后获得荣誉,在政治生态中也有话语权。子锋心想,勇士天生值得如此被对待。可是到了夏渚,普通百姓对武士、对勇者的态度都非常漠然,他们心安理得享受护持,却连尊崇和祈福都不给对方。

    子锋冷漠地总结,“大概因为十几年前,飞獾军建立之初,他们的首领就是一个卑下、见不得人、践踏荣誉、永远躲在黑暗中的背叛者吧。”

    方征听出了“连风”话音中强烈的恨意,问:“是谁?你认识?”

    子锋迟疑着,最后叹了口气,“他是逢山氏的,叫蒙。如今他已经很老了。我没有见过他,但……人人都知道,他是个小人。”

    人人都知道那人暗杀了他的恩师,也正是子锋的恩师……

    方征一时间觉得有点耳熟,但又没想起来。

    方征跟着子锋继续往丹阳屯郡内部走,渐渐听到身旁声音喧嚣,除了农田劳作的声音,人们说话的声音,还有种热闹的,人聚集在一起交换东西的声音。像是后世的集市。

    方征留了心,对子锋道:“你注意下,有没有陶可以交换。”

    如果找不到“马上飘”,能找个普通夏渚人,会制陶也好。

    子锋摇头道:“这种交换地不会有的。”

    事实上,这里只是附近屯田的一些夏渚人交换生活用度和吃食的地方,大都是些粮食水果,顶多几把石斧头,一些猎物头骨牙齿等。

    子锋看到一个夏渚人面前有一堆犀牛角,把方征牵了过去,说:“征哥哥,你不是在收集角吗?这些如何?”

    “这不是普通犀牛,这是兕的角。”那个夏渚猎户得意洋洋地说:“费了好多力气才能猎到。”

    方征已经有兕角了,并不稀罕,但作为习惯仍然是上手摸了一摸,他探到这角上有个像是小猪和蛇混合的刻痕,疑惑道:“这是什么?”

    “归属标志啊。”夏渚猎户看了看他们的模样,嘿然笑道:“你们不懂吧,有本事的人才这么做,把东西刻上归属标志,就不怕别人偷走,永远都是他的了。”

    方征神色一动,凭记忆,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小鸡仔,他看不见画得歪歪扭扭的,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那夏渚猎户却神色复杂道,“你画的这个太潦草了,我认不得。”

    其实是不敢认,在夏渚,明目张胆地提虞夷的标志,谁知道会不会被飞獾军听到呢?

    子锋也赶紧用脚快速抹掉了方征刻下的泥土痕迹,牵着方征往前走。他内心滋味复杂,方征这么久了还记得兕角上的图案?他凑在方征耳边小心翼翼道:“征哥哥,那是虞夷的玄鸟,这里是夏渚,最好不要在人多的地方提,我以为你应该知道的……”

    方征震惊了:“那居然是,鸟?”

    方征心想大意了,但也怪子锋的画功太拙劣,鬼画符似的,他压根没和对方国符联系在一起,还以为是个什么字。方征竖起耳朵谛听,但附近人声鼎沸太嘈杂了,他也不知道有没被人听去。好在刚才那猎户似乎也没认出来?附近也没听到什么异样。

    话虽如此,方征内心仍然有种不安之感。子锋更敏感,可是这里人实在太多了。他只能忧心忡忡,提高警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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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方征他们察觉不到的很远处,有三人身影迅速转到阴影中,低声商量着,其中一人身份俨然更高,语调都比另外两人威严得多。

    “看得不清楚,但有可能……”

    “什么叫可能!如果今天不是我恰好巡岗到这里,你们根本就看不到——”

    那两人暗暗叫苦,一箭之外的地上一个极小的符号,他们眼睛再好,也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但大人训.诫,就只能听着。这是他们平时想都不敢想的,飞獾军中神出鬼没的大人物,按照那种级别,正常晋升的速度,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们今天也的确见到了对方的本事,能那么迅速地在一箭地之外锁定目标,看到了异常之处,并当机立断作了安排。

    “玄鸟符号是次要的,那个人——”面容隐藏在阴影中的“大人物”咬牙切齿道,“脸变得很奇怪,但那个身形——你们一定要牢牢盯紧,太像了,实在太像!如果有机会,宁可错杀——”

    那几人战战兢兢,听“大人”憎恶的声音继续命令道,“一定要杀掉!”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惊涛骇浪的畏惧感。至今想起仍然浑身颤栗。

    ——连子锋,你怎么可以活着!

    第72章

    方征和子锋在集市上,用从山谷里带出来的五彩漂亮小贝壳,交换了几只木梨和一只鸡来填肚子。当初带这些小贝壳还是方征的主意,子锋愣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居然同意交换,他本来想去附近猎动物。

    “不实用。”子锋小声嘀咕,想不到那些人都挺喜欢这种五彩斑斓的小贝壳。

    方征微笑,先民们对贝壳、玉甚至漂亮的石块,会有种早期审美上的需求。这样的小贝壳在山谷小溪里有很多,某种意义上,他一时半会不会缺“钱”了。

    除此之外,方征在集市上还交换到了酒醴,据“连风”描述,是一小团白白的,上面有细长的菌丝,从一个大桶里挖出来的一块。方征如获至宝,也顺便向那个夏渚人打听:“有什么小罐子可以装?”

    方征本来期待着换到一个小陶罐,没想到却得到了一只小玉罐。冰凉通润。装在其中的酒曲可以带回去酿酒。夏渚人用得起这些器物,让之前一直周旋在穷苦部落生存问题之间的方征,终于看到一点“大国”的物力。不过他还没细问就被“连风”拉走了。

    “我觉得有人在跟着我们。”子锋小声对方征道。

    方征也有感觉,只是人太多了,一时不好分辨。小紫狪和獬廌都没有带进来,放它们自由在江边觅食,方征也不担心它们跑掉。小紫狪会照看好獬廌的。

    他们就朝着人数较少的农田阡陌走过去,半路上方征顿住脚步,惊异地听着一种有规律地“沙”“沙”声,问“连风”道,“前方是什么?”

    子锋道:“征哥哥,是养蚕的桑林。”

    想不到能得见这个时代的缫丝技术。桑林中有人在摘叶,地面巨大的平筐中,有白胖的蚕虫蠕动着,一朵朵小棉花似的茧粘在上面。

    方征他们刚走近,就被两个“铠役”拦住了。

    “不能靠近这里,蚕坊是国君的。”

    方征他们便在附近找了处空地歇着,远远听那桑树叶被啃吃和劳动者们制衣的声音,方征内心涌动着难得的平静。他倒是想学会缫丝技术带回山谷,但山谷内女人们虽然会摘采野蚕丝,却觉得蚕衣实用性不大。也只有夏渚这种国家,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上层贵族间有了轻薄柔软衣料的成批量需求,才供得起蚕坊了。

    快要到夜晚,子锋提议方征去找个地方歇脚,他们不会真的去找夏渚军队的“联络官”,毕竟子锋知道自己若是被查出来麻烦会有多大。夏渚人都居住在农田边,他们叩开门问了好几家,幸运的是,有一家男女主人俱在,同意他们以一些小贝壳做交换,让他们住一.夜。

    说是“家”,其实房屋也很简陋,只有一间,里面是两张较大的石床,两人各自凑合一张。家中农炊具齐全,墙上还有弓箭枪杆。这户人家是夫妻二人。夏渚基本全面进入农耕文明时代,夫妻制度是最普遍的。他们相信负责祭祀的“大司运”的劝善话:多做好事就能成功怀上孩子。于是他们把帮助陌生人过夜也当做一种“善事”。

    晚餐是方征他们交换来的那只鸡。这个时代的鸡还在驯化初期,个头并不小,叫做角鸡,跟大山雀似的。女主人清理了毛和内脏,升火后放在锅里煮熟,然后配着菰米(一种水边的谷类),蘸着醢酱(鱼、肉等制成的肉酱)。男主人从一只玉罐里倒了些酒出来。方征很久没有吃过这等“围桌饭”,也很久没遇过除了他之外还有人用成熟的烟火烹作式了。

    方征听到声音,意识到这家夏渚人用的也是玉罐子,不由得好奇,“我们从西边小部落来,没见识过,玉罐子对于你们来说这么普遍吗?”

    男主人笑道:“成了婚的,家家都得有一个吧,哪怕值得为它花费一年的余粮。但这是在‘韶舞大会’,找到玉坊直接换的,可值呢。”

    “韶舞大会?”方征好奇问。

    “你们不知道了吧。”夏渚人说起这事有股强烈的自豪感,“我们夏渚在每年最冷的时候,就会举行韶舞,国都派出九位‘舞官’去各屯郡表演。他们带着自己的徒弟们,在最大的广场上,全是红衣红绸。那个时候国都派来铜坊的、玉坊的、鹾(盐)坊的使者,能交换到质量很好的东西。”

    夏渚女人微笑看着丈夫:“他一直想去国都,看最盛大的‘韶舞’,真是会做梦。”

    “怎么不可以。”那夏渚男人道,“我或许明年就可以选上铠役了,到时候就能到九个屯郡、甚至国都去轮值。完全有可能看得到。”

    “要是铠役选得上你,我们的安全就有问题了。”那夏渚女人笑着打趣。

    方征听得出,他们过着平凡恩爱的小日子,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久违的慰藉,甚至有些感动。

    夏渚男人又眉飞色舞地说起了韶舞,“听说每隔十年,国君和‘大司运’亲自跳韶舞,祈祷神灵保佑。叫做‘九华韶’,舞官的人数也比平时要多一倍。那是天下最好看的了。”

    因为在室内,聊天氛围也比较松洽,子锋忍不住道:“天下最好看的,是饶沃的鸾鸟歌舞。”

    饶沃是虞夷的国都,在国祭日,华美的高台上,会有鸾鸟莅临,翩然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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